公文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有哪些(纪东谈公文写作224)

寇纪东谈公文写作224:公文办理之发文办理环节的登记、核发与传递

寇纪东

公文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有哪些(纪东谈公文写作224)(1)

《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发文办理的主要程序是: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结合公文实践,本文谈一下发文办理之印制、核发和传递环节。

一、登记

(一)内容。复核后的公文,应在发文登记本或计算机系统中认真详细记载发文登记的内容,包括发文字号、标题、密级、紧急程度、签发人、主送机关、成文日期、分送范围、印发日期、印制份数等,送印公文清样上的要素应与发文登记的内容相一致;

(二)要求。发文登记时,一是要准确齐全;二是要详细记载发文的办理过程,不得随意简化或省略,以便于今后工作查询。

二、核发

(一)认真检查成品文件质量。一是文字。成品文件的内容准确,无错字、多字、少字;二是格式。成品文件格式要素的标注规范,符合《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的要求;三是印刷质量。成品文件页面整洁、墨色均匀、字迹清晰,装订整齐美观,不缺页、不多页、不错页。

(二)准确及时分发成品文件。一是准确。严格按照文件的发送范围分送,发送范围应当为实际工作中确有必要知悉的单位,并根据发送对象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二是及时。在规定时限内分发完毕,以保证公文的时效性;三是安全。对涉密公文的分发要按保密规定进行。

三、传递

(一)任务。为使公文能为受文者有效接收创造条件。

(二)环节。一是分装。指按照规定具体拣配和封装公文;二是发出。指将已封装完毕的公文以适宜的方式(如走机要交通等)发送给受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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