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工作规范规定园长的职责(幼儿园园长六大职责)

幼儿园园长是教育界高级管理人才,其在教育部工作规程中有明确的条款描述,无论是任职上岗条件还是工作职责,大家可以参考。


幼儿园工作规范规定园长的职责(幼儿园园长六大职责)(1)


(一)全面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主持幼儿园的日常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带领并团结全园教职工努力完成园内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和领导幼儿园的保教工作、家长工作、教科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具体工作包括:

  1.组织制定和审查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各班学期教育工作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2.组织和领导教学观摩,帮助总结经验开展研讨交流。

  3.组织专题科研,总结成果,丰富幼教理论。

  4.组织保教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业务竞赛,提高业务技能。

  5.定期召开全园幼儿家长会,听取意见,改进工作


(三)抓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文化、业务学习,有计划地开展继续教育,提高教职工政治、业务水平。


(四)全面负责幼儿园的安稳工作,严格安稳制度的落实情况。


(五)保健保育管理

  1.组织全园工作人员保健保育知识学习,不断提高全体人员的保教意识。

  2.按照保育、保健工作常规要求,负责检查和考核保育、保健工作质量。

  3.抓好幼儿的饮食卫生与安全,定期召开伙委会,督促保健员按时制定食谱,做好营养核算。


(六)财务和后勤工作管理

  1.领导总务抓好后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全园工作人员考勤检查。

  3.负责全园年度财政结算,制定全年经济预算,定期检查财产物资保管情况和财会账目。

  4.领导并监督检查各岗位安全卫生工作制度执行情况。

  5.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合理安排经费开支,关心教职工的福利待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七)人事工作管理

  1.负责和配合人事做好幼儿园的人事调配;教职工的工资调改、职称评聘、技术等级考核等工作。

  2.负责全年人事工作的年度统计和年终报告。


(八)定期组织召开集团行政会议、教职工代表会议、全园人员会议,研究全园工作计划,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总结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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