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申报省级家庭农场(江苏家庭农场主)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全面展示家庭农场的发展成果,增强示范家庭农场辐射带动效应,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指导下,江苏省农学会联合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发起,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冠名,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华日报经济新闻部、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开展“农行杯”首届江苏“百佳家庭农场”“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寻访发布活动,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怎样申报省级家庭农场?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怎样申报省级家庭农场(江苏家庭农场主)

怎样申报省级家庭农场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

交汇点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家庭农场质量提升的决策部署和江苏省委一号文件关于“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部署要求,全面展示家庭农场的发展成果,增强示范家庭农场辐射带动效应,引导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在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共青团江苏省委、江苏省妇女联合会、江苏省农业科学院指导下,江苏省农学会联合南京农业大学金善宝农业现代化发展研究院、江苏省社会科学院乡村振兴研究中心、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发起,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冠名,江苏省农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新华日报经济新闻部、南大尚诚软件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支持,开展“农行杯”首届江苏“百佳家庭农场”“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寻访发布活动。

寻访活动旨在挖掘一批发展理念新、产品质量优、经营效益好、技术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家庭农场和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引领全省家庭农场高质量发展。

百佳家庭农场需符合如下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或省级巾帼示范家庭农场;

2.家庭农场开办5年以上;

3.在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中有完整信息,且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App记账;

4.家庭农场经营者的年龄不超过60周岁;

5.家庭农场经营效益良好,家庭成员人均从农场获得的净收入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6.家庭农场广泛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

7.能够提供家庭农场近两年的生产经营收支记录;

8.家庭农场未发生过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无土地欠租等经济纠纷,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申报主体如有以下情况,评审阶段将适当给予加分:

(1)家庭农场或者家庭农场经营者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荣誉奖励(不包括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级巾帼示范家庭农场);

(2)家庭农场经营者男性不超过50周岁,女性不超过45周岁;

(3)家庭农场从事粮食和油料作物种植。

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需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的名称中含有“家庭农场”字样,且成立时间在一年以上;

2.申报主体具有相应的联盟章程;

3.申报主体的成员中有不少于20家家庭农场;

4.申报主体须正常开展物资采购、技术指导、生产服务、产品销售、统一品牌、申报项目、财务记账、政策宣传咨询、金融服务等不少于6项服务内容。

申报采取家庭农场(服务联盟)自主申报或市级集中推荐的形式。采取自主申报的家庭农场或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于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以邮件或传真方式传送至江苏省农学会。采取市级推荐方式的,由地市级农学会集中组织推荐,无地市级农学会的,也可通过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地市级涉农学会推荐,于8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首届江苏“百佳家庭农场”信息汇总表》《首届江苏“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信息汇总表》以邮件或传真方式传送至江苏省农学会。

形式审查合格的家庭农场或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将进入大众评审环节,通过新华日报或江苏省农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进行网上投票。9月10日前完成信息核查、材料审核、数据统计等工作,并适时组织相关专家开展评价与实地核查工作。入选名单将通过新华日报或江苏省农学会官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公示。

交汇点记者 吴琼

附:申报材料清单

(一)百佳家庭农场

1.《首届江苏“百佳家庭农场”信息采集表》;

2.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件、接受培训证明或其它专业技能证明复印件,家庭农场经营者发生变更的,须提供历任家庭农场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农场标识牌、家庭农场主、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场景等照片3~5张;

4.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登记注册的无须提供);

5.2021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期间的银行账户流水、农业投入品购置单据、农产品销售单据、财务收支记录等财务相关证明材料;

6.生产场地、生产设施设备、办公场所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17年以前的和最近一次土地流转合同;

7.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农产品质量认证、农业生产技术规程、环保备案情况等证明材料;

8.所获荣誉或表彰奖励等证明材料;

9.其他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材料。

(二)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

1.《首届江苏“十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信息采集表》;

2.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章程;

3.联盟标识牌、联盟理事长、联盟提供服务的场景等照片3~5张;

4.家庭农场服务联盟登记注册证明材料(未登记注册的无须提供);

5.联盟理事长身份证件和其它专业技能证明复印件;

6.联盟成员名单;

7.联盟主要服务内容清单;

8.联盟开展相关服务活动的策划方案、总结材料、新闻通稿等证明材料;

9.其他能真实客观反映联盟为成员提供服务的材料。

有关要求

(一)附件材料查看及下载网址:

http://www.jaass.org.cn/showstinfo.jsp?infoid=9205

(二)申报主体对材料真实性负责,须认真如实填写信息采集表,并以附件形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存在虚假材料、舞弊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入选资格。

(三)申报主体须于8月21日前将信息采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件、传真或邮寄等形式传送至江苏省农学会,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通过申报材料初审的家庭农场(服务联盟)须配合江苏省农学会开展现场核查等工作。江苏省农学会将点对点通知相关家庭农场(服务联盟)配合专家现场核查等事项,如不配合提供材料或现场核查,将取消入选资格。

(五)大众评审环节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包办投票、刷票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活动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勿相信任何关于付费投票、刷票的活动或信息。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冰 张湄

电话:17625902392

传真:025-84391400

邮箱:jaasnongchang2022@163.com

邮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钟灵街50号江苏省农学会

编辑: 王建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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