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offer是怎样的(你知道offer要怎样发放吗)

经过招聘和面试,用人单位会在决定录用应聘者后,向其发出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offer)offer中一般包括薪酬福利、休息休假、试用时长、社会保险、入职时间等相关信息但是关于offer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在很多用人单位眼里,offer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offer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发放offer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发放offer是怎样的(你知道offer要怎样发放吗)

发放offer是怎样的

经过招聘和面试,用人单位会在决定录用应聘者后,向其发出录用通知书(以下简称offer)。offer中一般包括薪酬福利、休息休假、试用时长、社会保险、入职时间等相关信息。但是关于offer的性质和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未作出明确规定,由于在很多用人单位眼里,offer不是正式的劳动合同所以没有法律效力,因此在offer的设计、发送及撤销方面都很随意,容易引发大量劳动争议。

那么offer和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发生冲突,以哪个为准?

在现实中,很多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对之前发出的offer不做任何处理,这就引发了两者发生冲突时,以哪个文件的规定为准的问题。因为这两份文件都是企业提供的,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很可能会作出有利于劳动者的解释,使企业承担不利后果。因此,企业有必要在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offer失效,或者应约定在两者发生冲突时,以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为准。

下面小编就以一个案例来说明offer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小张是北京某大学的大三学生,2011 年3月,经过两轮面试,他被北京一家知名房地产企业看中。面试结束后,负责面试的 HR 直接向小张发放了offer,该offer上写明了小张的岗位、工作地点、工资标准、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其他福利和入职时间。小张觉得很满意,因此之后便没有再参加其他招聘,把主要精力放在了毕业论文设计和答辩上。毕业后小张如期的去公司报到,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他被HR告知公司因故需要临时裁员,对于新一批的员工都将不再录用。小张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于是向劳动争议伸裁委员会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结果】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该公司向小张所发的offer是一个内容具体确定的要约,于送达小张时即已生效,用人单位就应该受到该要约全部内容的约束。小张在该offer上写明的入职日期前如期报到,即表明双方已经就该offer的全部内容达成了合意,该合意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本案中,小张放弃继续求职,完全是基于对该offer的合理信赖,因此,该公司因不履行订立动合同的义务构成违约,应赔偿小张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一项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程序。所谓“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内容具体确定;二是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所谓“承诺”,是指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内容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一日生效,合同即成立并产生法律约束力。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本案中的offer符合要约的全部特征,其由公司向小张发出,包含和明确了与工作相关的主要信息,因此其构成要约,也就具有要约的法律效力。小张接到offer后,以如期报到的行为表明了接受offer全部内容的意思表示,属于对该公司发出要约的承诺,因此该offer对公司和小张均产生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违反都应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小编特别强调,在offer送达劳动者之前,用人单位可以撤回,该offer即不会产生“要约”的法律效力。但是offer发放后是不能撤销的,因为offer上往往载明了期限,而且应聘者可以主张自己相信offer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做好了上班的准备,从而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因此,企业HR在发放offer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用人单位在发出offer时,要十分慎重考虑,在确定需要录用该员工的前提下才能发出offer。HR应在offer中逐一列明不予录用的除外情形,以保留一定的录用主动权。offer一经发出即具有了法律效力,单位不得随意单方面变更其中的内容。

2.用人单位在制作和签发offer时,应尤其注意两点:其一,明确应聘者应予承诺的期限。如收到offer的应聘者不能按期确认,公司有权取消此职位或另招新人。其二,明确约定违约责任。双方就offer达成合意后,应聘者未在offer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公司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需要特别强调的是,offer与体检的先后顺序。一般来说,对应聘者相关信息的审查,是贯穿在整个招聘过程中的,但最终的具体核实及签署和保留相关书面文件,往往是在员工入职时才进行的工作。但小编建议,对应聘者的体检一定不要等到人职时才进行,应先让劳动者参加入职体检,在体检合格以后再发出offer。这样用人单位既可以根据体检结果来决定是否录用员工,又能避免涉嫌就业视,引发劳动争议。

4.offer只表明用人单位愿意以一定条件接纳劳动者为其工作的意向,它和正式的劳动合同还是有区别的。因此,单位一旦录用员工,应尽快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规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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