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子关于文字的论述(文言短文精讲系列之七十五)

【原文】

公输子①削竹木以为鹊,成而飞之,三日不下,公输子以为至巧。子墨子谓公输子曰:“子之为鹊也,不若匠之为车辖②,须臾③刘④三寸之木,而任⑤五十石⑥之重。”故所谓功,利于人谓之巧,不利于人谓之拙。”(选自《墨子•鲁问》)

墨子关于文字的论述(文言短文精讲系列之七十五)(1)

【注释】

①公输子:即公输班,因是鲁国人,又称鲁班。

②辖:车轴两头固定车轮的木销。

③须臾:片刻。

④刘:是“斵(zhuó)”的误写,意为砍削。

⑤任:负重,承担。

⑥石(dàn):一百二十斤。

【评析】

鲁班是木匠的祖师爷,是古代的能工巧匠。他用竹子木片做了一只雀鸟,在天上竟然飞了三天没有下来。他自己也为自己能制作出这么灵巧的物件感到骄傲。墨子却不以为然。说木匠砍削出一个车辖,虽然看似没有什么技巧。但就用这三寸长的木片,却可以承担6000斤的重量。言下之意,就是认为鲁班做的鸟,虽然工巧,但是却没有实用价值。其实,墨子老是以实用的观点看问题未免偏颇,中国古代科技不发达,科技研究被视为雕虫小技,殊不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谁又能说鲁班的发明不是后世飞机的前身呢?再说,娱乐和实用有时也很难分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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