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张平简介与作品目录(著名作家张兴源随笔)

“小说家是无所不知的”——《最后一个匈奴》叙述视角管窥,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作家张平简介与作品目录?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作家张平简介与作品目录(著名作家张兴源随笔)

作家张平简介与作品目录

“小说家是无所不知的”

——《最后一个匈奴》叙述视角管窥

长篇小说《最后一个匈奴》一俟出版,便在中国文学界引起强烈反响。各种新闻媒体争相报道和评介,1993年中国文坛最重要的现象“陕军东征”也由此而拉开帷幕。这也正应了高建群在作品初稿完成后很自信地对笔者说过的话:“兴源老弟请记住,用不了多久,中国文坛将要发生一件大事……”

对于《最后一个匈奴》这样一部宏篇巨制,说实话,即使我们以与原著四十二万字相当的篇幅去探寻其艺术魅力之所在,也并不为过。所以,我的这篇被齐大卫先生限定在两千字以内的短文,只能就我对作品的初浅感受略述一二。

高建群在《最后一个匈奴》的“后记”和新出版的散文随笔集《匈奴和匈奴以外》一书中,都有对这部长篇的片断自白:

本书旨在描述中国一块特殊地域的世纪史。因为具有史诗性

质,所以它力图尊重历史并使笔下脉络清晰……

——《最后一个匈奴》第580页

雄心勃勃的“匈奴”作者,意欲写一部二十世纪的高原史

诗,意欲寻找二十世纪高原历史的行动轨迹,他当然要注意到陕

北的大文化现象。

——《匈奴和匈奴以外》第67页

我的长篇是以两个背景为依托的,一个是革命的背景,一个

是陕北大文化的背景。要对陕北的各种大文化现象溯本求源,最

后都归结到民族交隔——即农耕文化和游牧文化的结合这一点

上。

——同上书第64页

那么,“史诗”的努力和对这两条线索的贯彻是否达到预期的效果呢?对此自会见仁见智,非一篇短文所可胜任。本文仅就《最后一个匈奴》的叙述视角做点解析,从中或可窥出作品主旨之豹影也。

《最后一个匈奴》全书上下两卷,共三十章。就总体而言,其叙述方式仍取传统的“全知全能”式的第三人称,这是无庸论证的。但作者的匠心在于,在整部小说叙述人称不变的前提下,每一章都有一个特殊的“视角”。换句话说,作为长篇小说的《匈奴》一书,尽管情节复杂,人物众多,而作者却使每章的镜头主要对准其中的一个人物,由他(或她)的眼中看出,心中想来。因而显得徐疾有致,从容不迫,凛凛然大家风范矣。全书第一章,作者拟一名曰“楔子”。这个有类于肖洛霍夫之《静静的顿河》的不平凡的开篇,就篇幅的多寡而言,主要是对准杨家“女子”,即后来的“杨干妈”的。但就全书关目来看,其实是在为“最后一个匈奴”杨作新撰写历史。因为此后的全部上卷都是围绕他在做文章。从第二章起直到全书最后一章,基本上每一章主要有一个、最多两个视角。例如第二章前半部分,以“杨干大”的眼睛看世界,主要引出其想让儿子杨作新上学的心思。后半部分则以杨作新的眼睛看世界,写出一个单纯、质朴、憨厚中亦不乏几分狡黠的乡间牧童的活脱形象。这一视角,从第三章开头的一句话得到了很好的印证。这句话是“孩子眼中看见的那一行人……”第三章写黑家(主要是黑大头)带有传奇色彩的故事。主要从黑大头的感受出发。而该章临近结尾杨作新的出现,则又以强盗头的眼里写出。如此等等,不一而足。从以上所举可以看出,一方面,由于作者采用了第三人称的叙述语态,所以,作者可以尽情地放开写去。纵摄古今,横及中外(下卷主人公杨岸乡参加了巴黎万国博览会),纵横捭阖,汪洋恣肆,史诗品格遮几近之。另一方面,由于作者在全知全能式叙述框架内,每一章又选定一个特殊视角娓娓道来,也就是说既放得开,又收得拢;既纵笔驰骋,又有所限制,故而收到了较好的艺术效果。在这里,让人发生有趣联想的是,王蒙先生的长篇小说《恋爱的季节》(“季节”系列长篇之一)也是在“全知语态”框架之下,每一两章又有一个主要的“特殊视角”。王蒙先生的小说写于一九九一到一九九二年间,写作《匈奴》时的高建群不可能看到这部作品。那么,这种不谋而合的相似性(仔细分析,会发现两者更多的“不可比性”)是否会有许多话题可供小说评论家们言说呢?

“全知全能”式地叙述语态虽被中外许多现代作家和评论家斥为“传统”和“保守”,但事实上,仔细考察那些成功的长篇,实际上无不带有“全知”的性质。因为倘不取如此叙述语态,那么,作为长篇小说所应有的开阔视野和相应的社会文化含量就要大打折扣了。美国现代作家福克纳的长篇小说《喧哗与骚动》这是大家非常熟悉的作品,作者并因此而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总共四章,通过四个人物的视角和口吻,写同一事件在不同人物心中不同的感受、色彩和价值。前三章的叙述者或为白痴,或为精神分裂者,或为目空一切的狂人,其在人格和心理上都是变态的。所以,他们的叙述虽也透露了各种纷纭事件的一鳞半爪,但毕竟因为打上了过重的个人主观色彩而无法充分实现作家的创作意图,所以,作家才不得不在第四章中,以一个女佣人的眼睛和视角将已经讲述了三遍的故事,取“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超然态度,重新讲述一遍。众听周知,福克纳是美国现代文学大师,《喧哗与骚动》也是经典的现代作品。但全书的第四章,仍然是“全知全能”式叙述语态的一种变形。这正象徐岱先生《小说叙事学》一书所说的一样:“‘全知全能’式的叙述语态是‘终身制’的,无论小说家们如何谦逊地加以否定,也无论一些现代小说作者对此如何憎恨,并在他们的反传统实践中果断地宣布实行自我限制,事实上就象萨克雷在小说《名利场》中借用一个作品人物之口所说:‘写小说的人是无所不知的。’”。

显而易见,这种“全知全能”式的叙述语态,给高建群建造一座史诗式丰碑提供了诸多方便。面对这部长篇,我们无法想象它会是另外一种叙述形式。正象我们面对《红楼梦》无法想象它会是另外一种文本一样。但对于一个有才能的作家,对那些早已十分挑剔的当代读者来说,仅有一副传统笔墨是远远不够的。我想,正是基于这个原因,作家才在每一章中,将镜头主要对准一个人物,通过他(或她)的眼睛,使这个既是现代的、革命的,又是传统的、家族的故事有声有色、曲折动人地渐次推进。

曾有论者认为《最后一个匈奴》是“半部杰作”,即上卷好而下卷次。如果仅就文本的可读性而言,这样的评价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如果我们从作品叙述方式所营造的特殊叙述魅力观之,则并无此强彼弱之嫌。不过,仔细寻思一下论者“半部杰作论”之所以产生的根源,我想也会是一个有趣的话题。我们知道,全书上卷是一个三十年代发生在陕北这块神奇土地上的充满传奇色彩的,既是现代的和革命的,又是传统的和家族的神奇故事。由于陕北这块土地在中国革命历史上特殊的地位,由于作者虚中有实、虚实相生的富有魅力和煽情作用的叙述,再加上读者对那个相对遥远了的历史时代所产生的雾里看花的间离效果,因而极大地调动了读者的阅读兴趣。用一句接受美学的术语来说,就是读者的阅读期待视野得到了完美的安慰和满足。随着情节的发展,读者也希望看到这个家族故事怎样被细针密线地精心纺织,完美展示。不料下卷一开篇,时间就跨跃了三十多年,空间也由主要在吴儿堡而移向了肤施(即延安)城。这样,读者的阅读期待视野便大大受挫,“半部杰作”的叹惋也便由此而生。

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作为普通读者,由于其阅读期待视野的受挫而降低其阅读兴趣,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我觉着作为小说评论家,他对作品就不应当只有单一的审美标准。事实上,那些有才能的作家,总是在使他的读者不断地“入境”而又“受挫”,“受挫”之后又能进入新的境界的过程中,完成其不平凡的艺术创造的。而《最后一个匈奴》正是这样一部力作。

如果我们能就《最后一个匈奴》叙述方式逐章加以考察,我们还会发现许多有趣的和富有启示性的现象。苦于本文字数有一定限制,只好就此打住。粗率与浅陋自不待言,幸齐(大卫)先生有以教我也。

1994年6月10日写于北京鲁迅文学院31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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