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

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1)

乡村道路

无交通信号、岔路多、盲区多

路面相对狭窄

尤其是行驶在“三无”路口

一定要减速观察 遵循礼让规则

可总有驾驶员,因为一个“抢”

酿成事故

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2)

案例警示

2021年10月20日12时许,肖某某驾驶鲁AV***8号重型自卸货车沿临邑县华瑞路由南向北行驶,行驶至临邑县汇丰大街与华瑞路交叉路口处与沿汇丰大街由东向西行驶尤某某驾驶的鲁N9***D号轻型封闭式货车相碰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尤某某受伤。

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3)

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4)

经查,肖某某驾驶AV***8号重型自卸货车行驶至十字路口时,没让从右方道路驶来的鲁N9***D号轻型封闭式货车优先通行是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最终交警依法判定

肖某某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什么是让右原则?

当两辆车同时驶入路口时,左侧车辆要让右侧车辆先行。因为我国的驾驶位置在左侧,驾驶人的视野中,左侧“A柱”靠驾驶人近,遮挡视野范围大,而右侧“A柱”离驾驶人远,遮挡视野范围小,所以出于安全考虑,左侧的车更容易提早发现右侧的车,右侧车处于视野劣势,所以理当被让先行。

不遵守交通规则行人被撞(不礼让遇上不减速)(5)

特别提醒

让右原则有一个前提

就是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

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

这种情况下就是实行让右原则

Q

非机动车也要让行右方的机动车吗?

A

答案是肯定的。

对于非机动车通过这种没有交通信号灯、没有交通标志和标线控制的路口时,也要让右方的机动车先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项明确指出: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Q

为什么该类事故频频发生呢?

A

该类事故多发于村道内的交叉路口,车辆之间未遵循让行规范,是导致该类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村道内的交通路口,由于视线受限,加之驾驶人疏忽大意,车速把控不够,临危措施不及,是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Q

该如何预防此类事故?

A

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一定要提高警惕,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要时刻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一定要注意减速慢行,特别是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千万不要因一时侥幸而造成事故。

交警提醒:在上述情况下,让右原则不适用于“一车转弯、一车直行”这样的情况。若遇到“一车转弯、一车直行”时,应转弯让直行。

一慢二看三通过

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

其实离不开一个“让”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心中牢记

减速、观察、慢行!

制作:德州交警

素材来源:临邑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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