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交通肇事逃逸名单(路口无红绿灯两车相撞)

潍坊交通肇事逃逸名单(路口无红绿灯两车相撞)(1)

潍坊交通肇事逃逸名单(路口无红绿灯两车相撞)(2)

近日,潍坊滨海董某某驾驶车牌号为鲁V7**21的小型汽车,沿润丰路由北向南行驶至润丰路海源街路口处时,与沿海源街由西向东行驶至此的常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鲁VX**09的小型汽车相撞,致车辆受损,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当事人董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五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常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之规定。董某某负主要责任,常某某负次要责任。

潍坊滨海交警提醒:行经无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要减速慢行,左右观望,以便留出足够时间应对紧急突发情况,切勿为了逞一时之快加速抢行,请各位交通参与者在日常出行中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赵磊

潍坊交通肇事逃逸名单(路口无红绿灯两车相撞)(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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