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人之生不因人气更禀精于天意思(圣人之所以为圣)

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

圣人之生不因人气更禀精于天意思(圣人之所以为圣)(1)

王阳明说:“人皆可以为尧舜。”这在十五、十六世纪初的中国,似乎有点振聋发聩。其实,他明弘治二年(公元1489年),自南昌回余姚,舟至广信(今江西上饶),谒大儒娄谅,在说到宋儒格物之学时,娄氏就说过:“圣人必可学而至”;因此,王阳明直接以尧舜指代圣人,只是更加具体化了而已。

不过,读书细心的人,会发现王阳明心里的“圣人”,与古儒口中的圣人并不完全相同。而且,和我们现在俗常理解的圣人也有差别。

一次在老家,学生蔡宗兖问王阳明:“圣人可学而至,然伯夷、伊尹于孔子才力终不同,其同谓之圣者安在?”

王阳明的回答是:“圣人之所以为圣,只是其心纯乎天理而无人欲之杂。犹精金之所以为精,但以其成色足而无铜、铅之杂也。人到纯乎天理方是圣,金到足色方是精。然圣人之才力,亦有大小不同,犹金之分两有轻重。尧、舜犹万镒,文王、孔子犹九千镒,禹、汤、武王犹七八千镒,伯夷、伊尹犹四五千镒。才力不同,而纯乎天理则同,皆可谓之圣人。”

圣人犹如金子,看成色不看分两(重量)。成色足,不杂铜、铅的是精金,一两是精金,万镒(二十四两为一镒)也是精金;纯乎天理不杂人欲的是圣人,不关乎知识多少、能力大小;知识多、能力大的是圣人,知识少、能力小的也是圣人。

王阳明接着说:“所以为圣者,在纯乎天理,而不在才力也。故虽凡人,而肯为学,使此心纯乎天理,则亦可为圣人。犹一两之金,比之万镒,分两虽悬绝,而其到足色处,可以无愧。故曰‘人皆可以为尧舜’者以此。”

其实,王阳明的哲学,只有价值理性,没有工具理性。这似乎也是他重“质”不重“量”的一个特点。

只是王阳明在强调个体人的修练难易程度时,也会考虑到先天“成色”的差异,对最后成圣之快慢,甚至能否成圣,会有影响;但“质”仍然是根本性、方向性的。

譬如,他说:“学者学圣人,不过是去人欲而存天理耳。犹炼金而求其足色,金之成色所争(差别)不多,则锻炼之工省而功易成。成色愈下则锻炼愈难。人之气质清浊粹驳,有中人以上、中人以下;其于道有生知安行、学知利行。其下者必须人一己百、人十己千,及其成功则一。后世不知作圣之本是纯乎天理,欲专去知识才能上求圣人,以为圣人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我须是将圣人许多知识才能逐一理会始得。故不务去天理上着功夫,徒弊精竭力,从册子上钻研,名物上考索,形迹上比拟,知识愈广而人欲愈滋,才力愈多而天理愈蔽。正如见人有万镒精金,不务锻炼成色,求无愧于彼之精纯,而乃妄希分两,务同彼之万镒,锡、铅、铜、铁杂然而投,分两愈增而成色愈下。既其梢末,无复有金矣。”(以上见于《传习录》上卷)

不得不提醒注意的是,上段引文中,细读还延展出王阳明的另外两个观点:一、圣人并非无所不知、无所不能;二、只守本本、教条容易去圣愈远,乃至知识越多越反动。在王阳明的心里,天理,也只有天理,才是判定是否圣人的标志和识金石。

如果是熟谙中国传统文化的人,一定知道,中国古代所谓“圣人”,必须是道德高尚、通达事理的人。而且,在通达事理这个层面,“圣人”几乎和“先知”就是一个意思。

圣字繁体作“聖”。甲骨文圣字就有“耳”有“口”,“乃以耳形著于人首部位强调耳之功用;从口者,口有言咏,耳得感知者为声;以耳知声则为听;耳具敏锐之听闻之功效是为圣。聲、聽、聖三字同源,其始本为一字,后世分化其形音义乃有别,然典籍中此三字亦互相通用。(甲骨文圣)之会意为聖,既言其听觉功能之精通,又谓其效果之明确。故其引伸义亦训通、训明、训贤,乃至以精通者为圣。”(见《甲骨文字典》)

人之耳目,是感受外界事物的功能器官。通情达理的人,才能臻于高尚之道德。如果说圣人而才力不逮,恐怕是不太可能的。但王阳明倡言“人皆可以为尧舜”,有另外的意义在,这也是应该值得我们琢磨的事情。

(本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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