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气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孙公司人为破产疑云)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黄嘉祥

“专网通信骗局”余波未平,上海电气(601727.SH)旗下上海益达机械有限公司(下称“益达机械”)又陷入破产疑云。

益达机械的控股股东上海汽轮机厂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汽轮机厂”),是上海电气全资子公司。而向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的,正是上海电气另一家全资子公司——上海电气上重铸锻有限公司。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于今年5月24日受理了益达机械的破产清算申请,6月3日指定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担任该公司破产管理人。

多名接近益达机械的人士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种种迹象显示,益达机械是被“人为破产”。“高价采购,低价销售,这是导致益达机械破产的根本原因。”一名接近益达机械的知情人士说。

多个独立信源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一直以来,益达机械扮演着上海汽轮机厂生产车间的角色。上海汽轮机厂指定益达机械向关联公司高价采购铸锻件,再由益达机械加工生产汽轮机阀门成品或半成品,以供应给上海汽轮机厂。零部件采购价、产品销售价均由上海汽轮机厂决定,且需益达机械垫资生产。

时代周报记者从多名知情人士处了解到,上述模式持续多年,但2018年后,上海汽轮机厂突然强制要求益达机械降价销售,导致益达机械陷入“越生产越亏损”的怪圈,危机由此暴露。

上海电气集团下属子公司(上海电气孙公司人为破产疑云)(1)

多名益达机械债权人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2018年和2019年,上海汽轮机厂强制要求益达机械将阀门成品出厂价较2017年降低15%—30%,但益达机械向关联公司的釆购价不变,仍高于市场价;叠加上海汽轮机厂向益达机械转嫁成本,多重因素下,导致益达机械的生产成本高于销售价格,“面粉贵过面包”。

“这样一来,益达机械加工的阀门产品越多,亏损就越多,最后不得不走向破产。”一名益达机械债权人向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益达机械拖延付款,将债务强加给供应商,目前拖欠多家配件供应商货款、加工费等高达1亿元。

昔日供应商纷纷走向益达机械的对立面。他们向时代周报记者罗列上海汽轮机厂与益达机械的“七宗罪”:过度控制、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转嫁生产成本、财务造假、转移财产、虚列债务、破产清算不公正,并向上海电气及监管部门举报。

这宗离奇破产案,令人不解。

近日,时代周报记者就益达机械破产中存在的蹊跷,致电上海汽轮机厂党委书记俞军、益达机械董事长万云、总经理何志华等人。只有俞军回应时代周报记者称,目前,益达机械已进入破产程序,益达机械的供应商若有质疑,应向破产管理人和法院反馈,走法律渠道解决,“我个人不对这些问题进行回应”。

频繁关联交易公允性存疑

“益达机械主要为上海汽轮机厂各类汽轮机高、中压阀门关键部套的生产制造,技术含量很高,做这个产品绝对赚钱,怎么会亏损?”一名接近上海汽轮机厂知情人士吴向平(化名)难以理解。

益达机械成立于1993年,上海汽轮机厂持股60.73%,上海灯辉实业有限公司持股39.27%。益达机械主要从事大型汽轮机阀门零部件加工、成套业务。汽轮机是现代火力发电厂的主要设备,当它由常温常压的静止状态下转入高温高压高速运行时,汽轮机的调节阀门起到了稳定转速、控制负荷等关键作用。

一名益达机械内部人士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上海汽轮机厂是益达机械的唯一客户,益达机械的经营状况取决于上海汽轮机厂。“益达近几年的销售额为6亿~7亿元,每年利润总额被上海汽轮机厂控制在700万元左右,2018年前没有亏损过。”该人士说。

2018年至今不过三年,益达机械却终因资不抵债,在2021年6月进入破产程序。

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上海益达机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资料》显示:据上海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9月27日)前对债务人账目进行的初步核查,截至破产受理日,债务人账面资产总额5601.33万元,负债总额3.0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2.53亿元,已资不抵债。

一份盖有益达机械公章且有现任总经理何志华签字的《(原总经理)离任审计报告》书面意见显示,据立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益达机械2019年亏损2.85亿元。按此报告数据,其中2.32亿元亏损发生在2018年及以前,2019年亏损0.53亿元。

益达机械巨额亏损,或与频繁的关联交易有关。

前述离任审计报告书面意见显示,截至(原总经理陈铭于2019年2月卸任)任期末,(益达机械)有89个部套的账面已入账产品成本12810万元,对应销售合同价7741万元,(产品成本)已超过销售合同金额5069万元,根据会计准则,这些差异部分属于合同亏损,应计入存货减值。

多名债权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上海汽轮机厂为益达机械唯一客户,从这可推断益达机械按照成本价约60%的折扣,亏本向上海汽轮机厂销售产品,向其输送利益5000多万元。

前述益达机械内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反映,2018年,上海汽轮机厂要求益达将阀门成品出厂价较2017年降低15%;2019年又指定益达机械将销售总价较2017年下调20%~30%,部分产品售价下降幅度更高,如型号为“K196.30.60-1 再热主汽门调门组件(左)”产品2017年的售价为469万元/套,2019年售价已被要求降至293万元/套,下降了37%。

上海汽轮机厂强制要求降价,也遭到益达机械原总经理陈铭等管理层反对。

时代周报记者获取的一份《关于益达对“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申诉意见及情况反映》(下称《离任审计申诉》)文件显示,益达机械原管理层将上海汽轮机厂采购部(下称上汽采购部)的调价称为“一言堂”。该文件署名为陈铭及益达机械全体经营管理团队干部,落款时间为2020年3月22日。

《离任审计申诉》显示,上汽采购部在2018年6月5日召开“益达产品结算沟通会”,并作出了调价决定。益达机械表示此会议决定无法执行,否则益达机械从2018年6月至2019年6月销售的阀门将全部亏损。上汽釆购部完全不与益达机械协商、沟通,会议纪要未经益达机械认可就下发强制执行。

“上汽(上海汽轮机厂)发包任务给益达,益达尽心尽力全力配合、完成。但核价结算、价格调整也应公正合理,遵守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否则想调价就调价,那所有的亏损是否又只能由益达来被迫承担呢?”《离任审计申诉》显示。

一名接近上海汽轮机厂管理层的债权人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根据债权人不完全统计,益达机械2018年和2019年两年间,向上海汽轮机厂销售产品总金额约12亿元,若按照这两年强制降价20%左右的幅度来计算,涉嫌间接输送利益2个多亿元。

《离任审计申诉》还指出,原总经理离任审计“亏损”来自于为上汽(上海汽轮机厂)代垫生产成本,代垫预计1.3亿元,但上海汽轮机厂至今未对这1.3亿元进行核价及结算。此外,益达机械自2013年承接上海汽轮机厂阀门总装业务以后做一年亏一年,5年内至少亏损2500万—3000万元。益达机械曾多次向上海汽轮机厂反馈,但至今未得到解决。

益达机械原管理团队还对上海汽轮机厂转嫁呆滞品的情形提出申诉。《离任审计申诉》显示,上海汽轮机厂的呆滞品约分3次向益达转移,共计约1000多万元,绝大部分都成了益达的呆滞品。“目前存货减值要算在益达亏损头上,益达感到很不合理。”

“输血”关联供应商宏钢公司?

上海汽轮机厂一边要求益达机械降低产品出售价,另一边要求益达机械长期高价采购关联公司——上海宏钢电站设备铸锻有限公司(下称“宏钢公司”)的产品。宏钢公司为上海汽轮机厂控股子公司。

前述益达机械内部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上海汽轮机厂指定益达机械向宏钢公司采购各类产品中的铸锻件,每年采购额占益达机械年度销售额的50%—60%,平均每年约2.5亿元,采购价是由上海汽轮机厂指定,采购价比市场供应商高15%—20%。宏钢公司所供铸锻件质量不好,一度影响益达机械的加工周期,影响产品质量和交付时间。

该人士透露,益达机械曾找了其他供应商采购铸锻件,同样的产品价格低且质量好,未料宏钢公司向上海汽轮机厂投诉,不得以停止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多名益达机械债权人对益达机械高价采购宏钢公司铸锻件、低价销售给上海汽轮机厂的情形提出质疑,认为这些关联交易并不公允,实为输送利益。

时代周报了解到,多名债权人已准备好相关材料,计划向上海电气纪委、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管理人等进行举报。

时代周报记者获得的举报材料显示,2008-2017年,10年来,上海汽轮机厂指定益达机械向宏钢公司采购各类产品中的铸锻件,材料费用约24亿元,且采购价比市场供应商高20~30%,合计约人民币4.8亿~7.2亿元。

“除大型铸锻件外,益达机械还有很多外购件由上海汽轮机厂代购,也未做对应调价,多年累计也超过1亿元,后发现漏洞后指派上汽采购部丁凯等负责人,强行和供应商谈降本,企图通过转嫁成本把帐拉平,但发现亏空太大,根本无法持平。”上述举报信称。

前述接近上海汽轮机厂管理层的债权人对时代周报记者透露,宏钢公司近年处于亏损状态,2018年后已基本停产,其供给益达机械的铸锻件大部分从外部供应商采购,然后再加价卖给益达机械,以此维持运转。他还透露,上海汽轮机厂早有关闭宏钢公司的打算,但由于是国企,涉及员工安置等问题较多,且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关费用,便一直拖着。

该债权人从宏钢公司内部人士获悉,2020年上半年,益达机械向宏钢公司支付了一笔金额约4亿元的款项,在拿到这笔钱后,宏钢公司才得以支付关闭公司的费用,宏钢公司已于2020年11月注销,注销时盈利1个多亿元。

“我们债权人怀疑这4个多亿交易的真实性,目前已向法院和管理人申请调取该项关联交易明细。”该债权人说。

“这是大股东人为造成的经济亏损,并企图通过关联方申请益达机械破产,以掩盖利益输送的事实。”一名益达机械债权人代表告诉时代周报记者。

益达机械破产管理人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称,管理人接管债务人后,认为债务人的财务情况较为复杂、财务资料众多,为有效核查债务人的债权债务情况,以及核实是否存在违反法律规定处分债务人财产的情况,需要聘用专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目前已聘请上海永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案债务人的财务资料进行审计,包括就债务人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进行专项审计。

“一般而言,大集团爆雷并非突然发生的,集团在发现资金危机后,为延缓危机爆发,一般都会向旗下子公司层层往下压,甚至压到供应商身上,拖欠供应商债款。而上市公司基于信披缘故,一般更倾向于通过旗下孙公司谋取利益填补窟窿。”一名业内人士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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