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妻子车上安装追踪器(大6岁的妻子在丈夫的汽车上安装跟踪器)

妻子在丈夫的汽车上安装跟踪器,法院的判决亮了,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丈夫给妻子车上安装追踪器?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丈夫给妻子车上安装追踪器(大6岁的妻子在丈夫的汽车上安装跟踪器)

丈夫给妻子车上安装追踪器

妻子在丈夫的汽车上安装跟踪器,法院的判决亮了

陈某和路某是夫妻关系,而路某作为妻子,感觉年龄比陈某大6周岁,对于陈某就不太信任。为了更好的对陈某进行“查岗”,路某就在陈某驾驶的小轿车的排气筒位置安装了定位器。后来路某感觉不妥,就打电话告知了陈某,陈某对此非常生气,于是就以严重威胁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故诉至法院。

对本案中安装定位器的事实,双方当事人并未否认,但是对于是否侵犯了健康权、财产权、隐私权,双方进行了争辩。陈某主张,在汽车的排气筒位置安装定位器,汽车行驶过程产生的高温可能导致汽车发生爆炸,并且侵犯了隐私权;路某则辩称双方感情很好,安装定位器是为了更好的了解对方的位置,方便清楚对方的安危,也不会爆炸。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民法典中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个人生活的秘密、私密的空间、私人活动的不被别人知晓或者打扰的权利,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个人的身世、过往的情史等。自然人还享有个人信息权,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夫妻之间本应相互信任,相互忠诚,在他人的汽车上安装定位器,显然是在获取他人的行程信息,对于该行程信息自然可以按照隐私权的规定,最终法院做出判决:路某赔偿陈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而对于陈某主张的侵犯财产权、健康权受到侵犯,法院却没有支持,原因在于:侵权责任的承担需要有侵权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的要件。而路某虽然安装了跟踪器,但是没有造成陈某财产权,健康权受损,所以法院没有支持他的请求。

对于陈某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欢迎各位网友留言,评论。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