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大学女教师发表不正当言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官网7月8日发布声明,称6月28日,有网友反映我院有一应届毕业生在社交平台发表不良言论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学生暂无违法事实,但其不良言行,影响恶劣,不具备教师应有的良好思想品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之规定,我院已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研究决定,对该生申请的教师资格不予认定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师范大学女教师发表不正当言论?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师范大学女教师发表不正当言论(吉首大学师范学院)

师范大学女教师发表不正当言论

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官网7月8日发布声明,称6月28日,有网友反映我院有一应届毕业生在社交平台发表不良言论。我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调查工作组。经多方调查核实,该学生暂无违法事实,但其不良言行,影响恶劣,不具备教师应有的良好思想品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之规定,我院已向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相关材料,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研究决定,对该生申请的教师资格不予认定。感谢广大网友对我院的关注和支持。

(原题为《声明》)


来源: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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