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岁公职人员自杀案例(公务员吞硬币自杀能否成为当头一棒)

贵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城建办一工作人员余某在家中吞硬币、割喉自杀身亡引发网民关注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目前,惠水县纪委已对这名工作人员自杀引出的好花红镇经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涉案副镇长已被立案停职调查(新华社5月17日),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25岁公职人员自杀案例?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25岁公职人员自杀案例(公务员吞硬币自杀能否成为当头一棒)

25岁公职人员自杀案例

贵州惠水县好花红镇城建办一工作人员余某在家中吞硬币、割喉自杀身亡引发网民关注。当地有关部门回应称,目前,惠水县纪委已对这名工作人员自杀引出的好花红镇经济问题进行立案调查,涉案副镇长已被立案停职调查。(新华社5月17日)

当事人余某到底受到什么样的压力,才能感觉走投无路,不惜以死明志?据传他的死前录音表明,蒋副镇长的账目出现问题,因为省纪委要过来调查,他要求余某为自己做假账,余某拒绝了他的请求后,便将2013年挪用公款的事情栽赃给他。

现实生活中,领导口头或是在电话中吩咐违规办事的情况并不少见,作为下级,说多了领导会不高兴,说你办事不力;不按程序办事,出了问题又要下级背黑锅,领导可以推得一干二净。“蝼蚁尚且偷生”,可以想见,余某如果能够轻易证明自身清白,也不至于付出生命的代价。说到底,还是对纪检监察部门的办案缺乏信心。

但是,选择“以死明志”,代价太过惊人。对于当事人,他永远也没有机会看到真正的罪人绳之以法,再也没有能力负担家庭的责任;对于当事人家人,失去亲人的痛苦锥心刺骨,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也将面临重重困难;对于社会,人们对事件的发展会有种种猜测,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必然大打折扣。

为了防止类似惨剧再次发生,国家公检法机关必须从源头抓起,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在“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更多地听取弱者的解释,为弱者提供必要保护,不能仅凭摆在桌面上的“证据”妄下结论。要通过深挖细找,多方印证,尽量还原事件的真实面貌,提高案件处理的公信力,提高公检法机关的公信力,尽最大努力让“以死明志”的事件到此为止,让这件事成为公职人员管理上的“当头一棒”。

张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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