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摩托车没有居住证可以上牌吗(通告附电动车)

关于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的,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电动摩托车没有居住证可以上牌吗?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电动摩托车没有居住证可以上牌吗(通告附电动车)

电动摩托车没有居住证可以上牌吗

关于加强二三轮电动车交通管理的

通 告

为推进我县文明城市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管理,提升电动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营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二三轮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9月30日起,未悬挂号牌的二、三轮电动车禁止驶入红旗路(黄河厂桥至锦龙大道段),对违反规定的,采取劝返、警告、暂扣、处罚等措施。

二、根据上级要求,对符合新国标(具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硬性指标)的二轮电动自行车悬挂绿色号牌,实行免费上牌;对2021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二轮电动车一律到公告地点悬挂过度号牌(黄色)。自2022年10月1日起,凡超标二轮电动车一律按电动摩托车到宜阳县车辆管理所(长城机动车检测站院内)注册登记,届时须提供车辆所有人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交强险保单。

三、对电动车未悬挂号牌、电动车私加车篷(伞)、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电动车未在非机动车道行驶、乱停乱放、违法载人、闯红灯、逆行、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除依法从严处罚外,将通过“双微”平台予以警示曝光;公职人员违反上述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律抄告其单位。

四、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社会团体要积极行动,引导所属人员向亲属、朋友宣传,自觉杜绝交通陋习,文明出行,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宜阳县城市管理局

宜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9月20日

各位朋友们

电动车

电动摩托车

电动轻便摩托车

在哪里上牌

需要提供哪些票据

请耐心往下看

电动自行车

1.什么是电动自行车?

答:电动自行车是以车载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脚踏骑行能力,能实现电助动或/和电驱动功能的两轮自行车。

补充说明:从外观上区分的话,符合“具脚踏骑行能力(即有脚踏板)、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等条件的即为电动自行车,需要上电动自行车绿色牌照。

示例图片:

2.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流程是?

答:电动自行车办理上牌时需要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骑行电动车到三个电动自行车上牌服务点登记信息进行上牌。

具体位置如下:

(1)宜阳县大张盛德美超市门口

(2)宜阳县新都汇门口

(3)宜阳县家鑫购物广场门口

另设两个移动电动自行车上牌点

补充说明:如果不能提供发票、合格证,现场需要填写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上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真实联系方式等信息后,方可上牌。无车架号、电机号的,无法办理上牌业务。

3.骑行电动自行车上路是否需要驾驶证?

答: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上路不需要驾驶证。

4.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该怎么办?

答:对新国标(GB17761-2018)实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旧标准也不符合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动自行车上牌办理流程上过渡期黄牌。

5.电动自行车牌照示例如下: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所上牌照

超标电动自行车所上过渡牌照

6.电动自行车合格证样式如下:

电动摩托车

1.什么是电动摩托车?

答:电动摩托车是指由电力驱动的摩托车,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三轮摩托车。这里我们主要针对两轮进行区分,分为电动两轮摩托车和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具体查看车辆合格证上车辆名称一栏)

补充说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4kw,需要上摩托车蓝牌;电动两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电机额定功率总和大于4kw,需要上摩托车黄牌。

2.电动摩托车牌照示例如下: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所上牌照

电动两轮摩托车所上牌照

3.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即入户上牌)办理流程是?

答:电动摩托车注册登记时需车辆所有人提供本人身份证、车辆合格证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手写发票、增值税发票均无效)、交强险保单,驾驶电动摩托车到宜阳县车辆管理所(长城机动车检测站院内)办理。

4.驾驶电动摩托车上路是否需要驾驶证?

答: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驾驶上路需要驾驶证。

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需要F证(D、E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含F证)。

驾驶电动摩托车,需要普通摩托车驾驶证E证(D驾驶证准驾车型也包含E证)。

5.电动摩托车合格证样式如下:

(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

(电动两轮摩托车)

6.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样式如下:

(注册登记联)

7.超标电动摩托车该怎么办?

答: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GB24155-2020)《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该标准实施之日起不得生产、销售超标电动摩托车。结合我县实际,在此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车主凭车辆合格证、发票等能够证明购车日期、车辆来历的凭证,到交警大队电动车上牌点办理过渡期使用的黄牌,在此日期之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摩托车,属于违规产品,不予办理入户,不得上路行驶。

特别提醒:广大车主在购车时一定要查看车辆合格证,仔细分辨车辆并保留好车辆合格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购买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的一定要索要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另外,无论骑行哪种两轮电动车,请按照要求佩戴安全头盔!

温馨提示:在上牌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拨打

咨询电话:68820169

监督电话:688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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