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主要特点(浅谈希腊民主和印度的种姓等级制)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主要特点(浅谈希腊民主和印度的种姓等级制)(1)

古典希腊的民主体制,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7世纪开始出现的“僭主政权”,“‘僭主’一词就是指那些没有合法权力而进行统治,并且不感觉到受道德谴责的人。实际上,僭主通常是支持平民反对特权阶级的,而且常常加速了民主政治的到来,不过并非总是如此。”“公元前5 世纪中期,雅典民主政制进入高度发展的时代”,至“雅典于公元前4O4年因受到围困、饥饿逼迫,只好宣布投降。雅典仅保留了一个城邦的地位,舰队和帝国统统丧失,甚至连其自我标榜的民主政治也因得胜的斯巴达强加一个短命的贵族寡头政权而失去。”到了“公元前335年,马其顿国王腓力二世在喀罗尼亚大败底比斯和雅典联军。他剥夺了希腊各城邦的大部分自治权”。至此,希腊古典文明时代结束了,希腊的民主政治也跟着结束,欧洲也进入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时代。

在这三百多年里,其它几个斯塔夫里阿诺斯文中所谓的“文明核心区”包括印度文明、中国文明的地区,又都是怎样的政治呢?对照着看看,做一下分析和评论,好像是蛮有意思的——

“当我们的研究从希腊和罗马转向印度时,我们便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这种差别并不只是对比它们的自然环境后自然呈现的差别,即在职业、饮食、居住和服装等等方面的差别。这种差别要根本而广泛得多。在西方,根本不存在与印度的诸如种姓、杀戒(非暴力主义)、再生和因果报应(关于道德行为所招致的结果的规律)等基本观念和制度有细微相似的东西。这些东西不仅仅是印度思想中深奥的抽象观念。更确切地说,它们构成了印度文明的基础,决定了所有印度人的思想和日常生活。所以,如此形成的印度模式也完全与众不同,而且持续很久,以致印度文明至今仍具有将其与其他一切欧亚文明区分开来的明显特点。”斯塔夫里阿诺斯在谈印度文明时,一开头就先给我们描述了这么一个完全不同于希腊文明的印度世界景象。

印度早在公元前1500年就遭到了原本居住于“伊朗高原、巴尔干半岛和意大利半岛”的雅利安人的侵略。雅利安人带来了他们的宗教和文化,“原先,印度雅利安人象他们西方的亲族那样,由得到长者议会和部落大会帮助的部落首领组织起来。”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部落让位王国和共和国,至“公元前321年”一位叫旃陀罗笈多·孔雀的青年,“夺取难陀王位,进而建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著名帝国。”

以下是摘录自斯塔夫里阿诺斯的《全球通史》里印度文明一章关于印度种姓等级制历史沿革的文字,由于深感这对了解印度社会和文化极为重要,所以大段的大段的摘录——

“最初,印度雅利安人跟其他雅利安人一样,划分为武士贵族、祭司和平民这三大等级。他们没有与社会等级有关的种种限制,如世袭职业、限于同一等级内通婚的规定、宴请同伴时的禁忌,等等。但是,到公元前500年时,种姓等级制度连同它的所有基本特点开始起作用。”

“雅利安移民非常清楚自己和当地黑土著在肤色上的差别,称土著为达塞人,即奴隶。由于雅利安人有强烈的种族优越感,故极力阻止与受他们鄙视的臣民混合,从而发展起四大世袭种姓的制度。前三个种姓由雅利安人自己的职业等级即签上(婆罗门)、武士贵族(刹帝利)和农民(吠舍)组成。第四种姓(首陀罗)留给达塞人。达塞人不得参加宗教仪式,也没有其征服者享有的种种社会权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种族上的划分不再与现实相符合。雅利安部落常常与达塞部落结成联盟,进行对其他雅利安部落的战争。而且,雅利安移民还同采纳雅利安诺言和习俗的土著混合起来。在这种情况下,达塞人的祭土开始成为婆罗门,他们的首领成为刹帝利。由于上述原因,今天,印度南部黑皮肤的婆罗门同样具有贵族气派,而印度北部某些地区的白皮肤、灰眼睛的贱民也不再因为他们的白皮肤而地位有所提高。为了切合这些现实,商人和某些地主被归入吠舍,而耕种者和一般劳动者则成为首陀罗。”

“在这四大划分内,现已成长起令人迷惑的各式各样的种姓。它们都有四个基本特征。一个特征是具有独特的职业,所以银行家和商人常属于吠会种姓。另一特征是有世袭的原则,这体现在对婚姻的复杂的规定和限制中。此外,种姓对食物、水、接触和礼仪的纯洁还有更进一步的种种限制。最后,每一个种姓都有自己的“法”,即道德准则,用以规定各种义务和责任,如赡养家庭,履行为结婚、出生和去世定下的仪式,等等。”

“在这一种姓等级制度之外的是贱民,即不可接触的人,今天约占印度人口的七分之一。他们注定只可从事商业或那些被认为是不洁的行业,因为这些行业或是沾污了某些仪式,或是获取人或动物的生命。这些职业包括猎人、捕鱼人、屠夫、刽子手、掘墓人、承办丧葬者、制革工人、皮革工人和清道夫。从事这些职业的结果转而导致社会隔离。贱民们居住在与世隔绝的材庄或城镇外面的住房里,只可以使用他们自己的寺院和水井.他们必须非常小心地避免沾污各种姓中的成员,也就是说,不可与后者发生任何肉体上的接触,在极端情况下,甚至不可进入后者的视线。因此,直到最近几十年,每当他们走出自己的住处或村庄时,就必须敲打一对拍板,警告他人,他们正在走近。

贱民们今天还进一步遭受心理上的伤残,这种伤残同身体上的伤残一样使人残废和退化。按照因果报应的学说,一个人在现世中的地位是由其前世的行为决定的。因此,贱民们应由于他们过去的罪孽而对他们现在的苦境负责。改善在来世中的地位是贱民们唯一的希望,而这只有通过恭敬地履行现世中的责任和义务来实现。”

“社会法令和宗教法令的结合,使种姓制度至今仍在起作用。应该指出,种姓制度还有关于相互帮助的种种规定,使一个人只要遵守其规定便可获得安全。所以,种姓制度现在仍是印度社会钢铁般的框架。虽然它现已受到改革者们的攻击,并由于现代工业社会的种种急迫需要而遭到破坏,但它实际上仍在印度四分之三人口居住的农村地区发挥作用。”

古代印度种姓制度的主要特点(浅谈希腊民主和印度的种姓等级制)(2)

——读完所有这些文字,我竟然有一种庆幸感,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那种社会里。或许印度自己并没有多少自卑感,或许在读到中国历史或者西方历史的时候,也有庆幸自己没有出生在印度以外地区的感觉,但无论怎么说,我还是深感,印度这种竟然可以延续数千年之久的种姓等级制,实在是所有古典文明制度里最愚昧、最落后、也最残忍无人性的制度。

或许仅仅凭斯塔夫里阿诺夫这么几段文字,还远远不能使我了解种姓等级制度的内涵和细节,或许这位美国历史学家其实也并不了解印度的种姓等级制其所含有的优越性,但是反观希腊文明的民主,我对前者有一种近乎瞠目结舌的反应,内心里有一种深深的悲哀,为印度底层人民;同时对印度佛教里的关于人生来有罪、现世赎罪、因果轮回的理念感到愤怒,也为印度底层人民。

而印度的种姓等级制形成和成熟期,也差不多就是希腊的民主时期;印度的部落崩溃和列国时期,也差不多就是希腊的城邦小国时期。可笑的是,当他们几乎同时结束后,又几乎同时进入了一个庞大帝国的中央集权时期,区别在于希腊的民主文化传统已经深深扎根于西方社会了,它最终会觅到一个又一个的相对合适的政治气候条件而开花结果;而在印度的种姓等级制社会环境中形成的文化也深深地扎根于印度社会中,却始终在相得益彰的政治气候条件里发挥巨大的柱石作用,难以更改。

(天淞子/原创·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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