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发布,带来几大变化

(健康时报记者 孔天骄 王艾冰)2月16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 发布。一直被业界讨论的“三定”方案终于正式官宣。

据国家卫健委消息,8个月前,也就是2021年5月13日,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亮相。国家卫健委副主任王贺胜出任局长,原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常继乐、中国工程院院士沈洪兵、中日友好医院原院长孙阳出任副局长。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这一新机构的定位如何?为什么要专门设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如何?疾控局被赋予“执法权”说明了什么?“三定”方案明确了其哪些职权、未来该部门将承担哪些任务?

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发布,带来几大变化(1)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这一新机构的定位如何?

据新公布的三定”方案,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3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机关纪委领导职数1名)。

为什么要专门设置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

“国家疾控局‘三定’方案建立以后,是国家对疾病预防控制、特别是传染病防控的重视,希望在这种机构下,能把工作内容加强,把队伍带好,使其能更好发展,在社会上更权威,更有经费保障。”公共卫生和流行病学专家曾光告诉健康时报记者。

据长安街知事消息,钟南山此前也表示,“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了我国公共卫生系统的一些不足:突发性事件逐级汇报机制繁琐,容易耽误时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成立将补齐这一短板。”

他希望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未来能够做到两件事,一是能够将被判断为“突发性事件”的紧急状况直接上报给国家,节省因层层汇报而产生的时间成本。二是对一些行政部门进行监督,尽可能避免误判发生。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关系是什么?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全国疾病预防控制领域的领导机关,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具体开展疾病防控工作的主要技术支持单位;国家疾控局负责该领域的工作方向,疾制中心负责具体的技术操作。”中国社会科学院行为经济学实验室执行主任姚宇告诉健康时报记者,国家疾控局是全国疾病预防工作的总负责单位,中国疾控中心是其下属的业务支持单位之一。

长安街知事此前也进行过解释表示,该局还是主要负责政策与管理。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职责来看,它主要扮演的是专家型角色,负责技术和业务。

根据“三定”方案,疾控局可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开始有了执法和监督权,说明了什么?

根据“三定”方案,疾控与监督的职能合并由疾控局管理,卫健委部分职能划转,除了有疾控相关业务制定和牵头,而且疾控局可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开始有了执法权,监督权。

曾光教授表示:“此前卫生防疫站就有过执法权,后来因为机构改革,把卫生监督权分了出去了,虽然也有一定好处,但带来了一定问题,做流行病学的没有执法权,不做流行病学调查的有执法权,前后有些脱节,现在又回归到一起来了,让工作实施起来更加顺畅,这是比较好的趋势,这种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上述问题。”

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的主要职责有哪些?未来将承担哪些任务?

“三定”方案明确了国家疾控局的十项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拟订传染病预防控制及公共卫生监督的法律法规草案;领导地方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工作,制定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提出法定传染病病种调整建议等。

姚宇表示,“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是在新冠疫情以来,面对新冠疫情常态化管理工作的需要,以及预防和应对有可能出现的其他新型传染性疾病而设置的国家管理部门。中国成立国家疾控局,是全面提升原先国家卫健委疾控局的工作层级与内容,优化治理结构,提升治理能力的一种积极行动,既是为了更好对应眼下的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也是为了预防和控制未来有可能出现的其他新型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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