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数熔断标准(指数熔断机制明年起实施)

指数熔断标准(指数熔断机制明年起实施)(1)

A06版

3个月前曾公开征求意见的指数熔断机制终于要最终实施了。沪深交易所、中金所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日表示,引入指数熔断机制,为市场在大幅波动时提供“冷静期”,有助于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利益。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 正式发布的指数熔断机制作出了如下调整:

将触发5%暂停交易30分钟缩短为暂停15分钟; 相应的,将14:30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 改为自14:45及之后触发5%暂停交易至收市。 其余制度要点保持不变,包括: 选择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指数触发7%阈值就直接暂停交易至收市; 集合竞价阶段出发熔断机制自开盘实施熔断; 早盘熔断时间不足的午盘开盘后补足; 熔断机制实施指数期限联动; 股票停牌和指数熔断期间重复的, 熔断优先,即熔断结束后再复牌。

对于三家交易所经研究后暂未吸收的意见, 交易所将作出专门说明, 并将在今后的制度完善过程中, 结合熔断机制实际运行情况继续深入研究论证。 邓舸介绍,从境外经验看,熔断机制的引入都不是一步到位的, 各个市场也没有统一的做法。 例如,美国市场1987年发生股灾后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后又陆续调整过熔断阈值、暂停交易时间;2010年发生闪电崩盘事件后, 美国市场又引入个股熔断机制。 韩国市场在保留已有涨跌幅制度的基础上,于1997年金融危机后先后引入了指数熔断机制和个股熔断机制。 据悉, 由于实施指数熔断机制需要交易所对技术系统作出相应调整, 我国市场指数熔断机制将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证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无论市场正常交易,还是因为偶发错单情况造成的涨跌幅触发阈值后, 都触发指数熔断机制。 对于错误申报造成的股指大幅波动, 熔断机制将给相关方留出信息披露的时间,有助于防范“乌龙指”一旦发生后造成跟风盘误伤投资者。

1问

指数熔断对哪些品种的交易及相关业务有影响?

触发熔断时,股票及股票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均暂停,新股发行、配股、投票等非交易业务可以正常申报,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相关证券当日不进行大宗交易。

由于技术系统的差异,目前各交易所在实施熔断产品范围、相关业务影响等方面略有不同: 一是上交所将暂停股票及相关品种的竞价交易,包括A股、B股、基金(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除外)、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二是深交所实施熔断的证券品种与上交所基本一致, 差异仅在于熔断期间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债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竞价交易将同时暂停, 新系统上线后将调整为与上交所一致。 三是中金所将暂停股指期货所有产品交易(包括沪深300、中证5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但国债期货交易正常进行。具体以交易所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2问

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能否申报或撤销申报?

三家交易所在指数熔断期间能否申报和撤销上有所差异。一是上交所。 指数熔断于15:00前结束的,熔断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指数熔断持续至15:00结束的,熔断期间仅接受撤销申报,不接受其他申报。 二是深交所指数熔断期间,投资者均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三是中金所。沪深300指数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进入12分钟的熔断期间,熔断期间暂停交易,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熔断期间结束后进入3分钟集合竞价指令申报时间,期间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 沪深300指数触发7%阈值的,或者相关合约收市前15分钟内触发5%阈值的,相关合约暂停交易至当日收市,期间不接受指令申报和撤销。

此外,如果指数熔断跨越午间休市,则三家交易所的相关安排都与现有休市安排一致,午间休市期间,投资者不能进行申报和撤销申报。

3问

指数熔断机制对沪港通有什么影响?

2014年4月10日发布的联合公告规定了“主场原则”,即“交易结算活动遵守交易结算发生地市场的规定及业务规则”。

据此拟作出如下安排:一是关于沪股通。沪股通适用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则,当A股市场触发指数熔断阈值后,内地投资者与沪股通投资者在内地市场的交易均暂停; 沪股通下投资者申报、 撤销申报等相关安排, 执行内地指数熔断机制相关规定。 二是关于港股通。A股触发指数熔断机制后,港股通业务不受影响。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