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目标(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目标(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1)

小学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

(1)热爱祖国,具有民族自尊心、自豪感。(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如有升旗仪式说话等现象最多计5分)

(2)尊重、接受和参与我国传统文化教育,倡导民族文化传统。(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

(3)了解人类与环境的相互依存关系,在任何地方都要维护身边环境,处处注意节约,杜绝浪费现象。有强烈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积极参加环保公益活动,做好垃圾的分类回收。(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如出现浪费水、电、纸张、粮食等现象最多计5分)

(4)对待一切问题和与人交往中都要诚实守信。要明辩是非,有正义感。要有勇气承认错误,能正确对待别人的意见、有错即改。(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有损害他人利益或弄虚作假现象的计0分)

(5)维护公共及他人财物。如在学校无故意破坏记录,有主动维修公物情况的计10分;无破坏公物现象的计8分;无故意破坏记录计5分;有故意破坏记录计0分。(根据总务处记录每学期进行一次评定,生活委员统计汇总)

(6)与他人交往做到谦恭有礼。如理解老师,虚心接受老师的教育,坦诚地与老师交流,计10分;尊重老师,接受老师的教育,计8分;不接受老师的教育,计5分;顶撞老师,计0分。(每学期一次评定,班长汇集各任课教师意见)

(7)有民主参与意识,积极为社会、学校、班级工作出谋划策。(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

(8)加强个人修养,具有端正的品行。在任何环境中都要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维护个人及学校形象。异性交往符合中学生行为规范,不说脏话,无乱扔废纸、乱丢垃圾等现象。(每学期一次评定,满分10分)

(9)能正确认识自我、悦纳自我,具有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自控能力。有自信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挫而不折,积极进取,不沾染不良嗜好。(学期末评定,满分10分。有上网吧等不良现象的计0分)

(10)具有安全知识和技能。如具有良好防灾自救技能和自我保护意识计10分;有一定安全意识和技能计8分;安全意识和技能一般计5分;无安全意识和技能计0分。(每学期评定一次)

(11)关爱他人,尽自己的能力去帮助别人。社会学校点名表扬一次以上计5分;班级或教师在全班范围表扬三次以上计3分;班级或教师表扬1~3次计2分;未受表扬的计0分。(学生代表记录每学期评定一次)

(12)遵守国家、集体的法规,遵守公共秩序。如无违反校规或交通法规现象计10分;出现违规按次数扣分。(班主任每月评定一次,累计得分,受学校违纪处分-50分/次,提前解除处分减半减分)

(13)理解自己在家庭中应承担的责任。尊重理解家长经常交流,且每天能完成洗衣、做饭、清扫卫生、倒垃圾等劳动2次以上计3分;尊重理解家长,每天能完成洗衣、帮助做饭、清扫卫生、倒垃圾等劳动其中之一计2分;不够尊重理解家长不能交流或偶尔能参与洗衣、帮助做饭、清扫卫生、倒垃圾等劳动计1分;任性,顶撞家长或从不干家务计0分。(根据家庭联系手册家长评价,每月一次评定,学期累计总分)

(14)具有良好的时间观念。全勤或请假累计3天(含3天)以内,并无迟到(个人原因)现象计3分;请假3天以上或迟到1~2次计2分;迟到3次以上或出现旷课计0分。(根据学生记录每月进行评定,学期累计得分)

学习能力

(15)根据教务处相关评价细则及统计结果填写。

交流与合作

(16)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有强烈的合作意识。积极参与,顺利按要求完成,效果好计10分;参与完成计8分;参与未按要求完成计5分;未参加计0分。如十一社会实践活动、初二远足、校外宣传活动、自行车之旅、义务植树、社区服务等。(班长或组长评定,每次满分10分,学期累计)

(17)校内值日情况。值日及时、干净计3分;能够按时进行计2分;完成但不合格计1分;不参加计0分。(卫生委员和值日组长共同评定,每月一评,学期累计总分)

(18)有在团体中进行有效交流的技能。一直参与某项社团小组满一学期且工作较为出色计3分;一直参与社团小组活动满一学期,社团工作表现较好计2分;曾经参与计1分;未参加计0分。(组长或指导教师每学期一次评定)

(19)参加升旗小组或学校值周。担任过班级升旗小组或执勤任务的计3分;未参加计0分。(班干部每学期评定一次)

(20)学生会工作。担任学生会干部计10分;担任学生会理事计5分;未参加计0分。(学校团委每学期一次评定)

(21)承担班级事务。一直担任主要班干部或承担班内主要事务并且完成较好计10分;承担一定班内事务计8分;偶尔担任计5分;不承担计0分。(班主任评价,每学期评定一次)

运动与健康

(22)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认识到求胜固然重要,但赢得胜利并不是最重要的。(学期末评定,满分10分,出现违反体育道德的计0分)

(23)广播操跑操情况。表现好计3分;表现一般计2分;表现差或缺勤1/3以上计0分。(每月体育委员评定一次)

(24)眼保健操情况。表现好计3分;表现一般计2分;表现差或缺勤1/3以上计0分。(每月生活委员评定一次)

(25)军训。优秀营员计10分;完整参加军训计8分;参加但缺课(包括见习)1/3以内计5分;参加但缺课(包括见习)1/3以上计2分;未参加计0分。(班主任评定)

(26)体育比赛。如运动会等。能主动报项目或服务员表现好计10分;积极参与计8分;参与活动计5分;故意不参加计0分。(每学期体育委员评定一次)

(27)爱好并擅长一项体育运动。经常参与健身活动计2分;能够参加体育锻炼计1分;从不参加锻炼计0分。(每学期学生自评一次)

(28)体育特长。按时参加训练有区级以上获奖证书计3分;能够参加计2分;没参加计0分。(指导教师每学期评一次)

审美与表现

(29)按要求穿校服。无不穿校服现象计3分;不穿校服1次以内计2分;不穿校服2次及以上计0分。(根据学生记录每月评定一次)

(30)仪表检查。仪表符合中学生规范要求,无违纪现象计3分;有违反中学生行为规范或校规情况计0分。(班干部检查记录,每月评定一次,学期累计)

(31)文艺演出。能主动报节目并通过选拔计10分;能主动参与报节目或参与设计服务计8分;能主动参与计5分;不参加计0分。(每学期宣传委员评定一次)

(32)唱校歌情况。表现好计3分。表现一般计2分;表现差或缺勤1/3以上计0分。(每月宣传委员评定一次,学期累计)

(33)美术特长。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活动和比赛计3分;能够参加计2分;不参加计0分。(每学期任课教师评定)

(34)音乐舞蹈特长。按要求积极参加学校活动、排练和比赛计3分;能够参加计2分;不参加计0分。(任课教师每学期评定一次)

(35)其他活动或比赛。能主动参与表现好计3分;能参与计2分;不参加计0分。(每次活动组织老师评定,活动结束后将评定结果汇总交班主任,学期累计得分)

评定结果的确定和使用:

每学期期末总评,各班按照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细则评定,各项总分A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25%以内; C和D的比例不超过5%。六项总分排序确定前25%为三好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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