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通宵开的火锅(绵阳一火锅店使用)
来源:绵阳日报社
火锅
当属绵阳人的快乐源泉
没有什么事是一顿火锅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吃两顿
但是
如果吃到的是“地沟油”火锅
你还会觉得快乐吗?
4月8日
记者从三台法院获悉
该院于当日对“领味”火锅店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一审公开宣判
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刑
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同时判赔2289.3万余元
2018年
领味火锅店经营者史某、赖某为了节约成本、提升收入,伙同蒋某、梁某从火锅店消费者食用后的火锅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回收、熬制“地沟油”,添加到火锅底料中再次予以销售,直至2020年12月1日被市场监管部门现场查控。
在此期间该店所销售的含有“地沟油”锅底的金额高达228.93万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领味火锅店违法使用“地沟油”制作火锅底料销售给消费者,销售金额巨大,损害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遂依法作出判决:
判决史某等4名被告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五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460万元。
同时,判决4名被告人终身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也不得担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追缴经营者史某、赖某违法所得人民币228.93万余元,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支付销售额十倍赔偿金人民币2289.3万余元。
三台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台法院将协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安全涉事被告人纳入“黑名单”进行监管,有力落实监督食品领域从业禁止制度。
什么是“地沟油”?
“地沟油”是一种质量极差、极不卫生的非食用油,使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品原料,通过加温、除杂、除臭、过滤等工序进行提炼。
*来源: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大”
小绵觉得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拿老百姓生命健康换利益的人
该!遭!
绵报融媒记者 赵利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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