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时的单身证明和无房证明(这边不开那边要)

买房时的单身证明和无房证明(这边不开那边要)(1)

10月8日,有市民致电晚报热线称,我市民政部门不再办理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即单身证明,但在生活中还有很多地方要用到,“不开单身证明,买房、贷款等该怎么办呢?”

8日上午, 在巴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有5位市民来开“单身证明”的市民中,3位因买房,2位因贷款。其中一位市民称,来之前便知道民政部门不会开证明了,但因购房需要,只好来试试运气,看看能不能说动工作人员帮忙,但工作人员告诉他即便开了证明也是无效证明,因为根据民政部下发的通知,今后单身证明上都会注明:本证明仅限于×(申请人)办理赴×国家(或台湾地区)的×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没有单身证明,不仅购房受影响,银行信贷业务也受到影响。8日上午,位于江北大道的某银行大堂经理唐女士介绍,这样的事情当天上午已遇到4例,但目前还没有很好的解决措施,接下来将会考虑街道办、派出所等出示的证明是否有效。

对此,巴州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主任金艳说,新规刚实施,各部门之间对接尚未完全无缝,目前正在加快进行,王女士的情况只是一个暂时现象。今后,如有相关部门需要证明市民是否单身,将由该部门与民政部门直接对接,老百姓不用再跑路。(晚报记者 石耀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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