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员工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吗)

员工不想缴纳社保怎么办?

公司顺水推舟不给缴纳呢?

还是劝导员工让员工明白参保的好处?

我们先看一个真实的案例:

个人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员工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吗)(1)

小兰通过面试后进入某电器公司任销售一职,公司老板表示会在一个月内为其办理社保,但小兰觉得买社保还要从自己的工资扣一部分,到手的钱更低了。

还想着说假如以后不上班了,社保又会断,所以她就向公司提议说不交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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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也是顺水推船,对小兰的提议表示了认可,并交代小兰要出具放弃社保的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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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小兰从朋友口中得知,缴纳社保不仅仅是要从她个人的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保费,公司也要为她承担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社保费,而且公司承担的比例更高,交的钱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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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兰一下子就觉得自己亏大发了,于是她用邮件的形式给公司发了通知,里面明确要求公司还是要为她办理社保和补缴社保,并且表示自己愿意承担其个人应补缴的部分。

个人可以自愿放弃社保吗(员工能自愿放弃缴纳社保吗)(5)

公司在收到这份通知之后,觉得小兰言而无信,很是不快,但一转想,手里还有小兰签名的不买社保的书面确认,于是对她说要补缴社保的要求置之不理。

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小兰的公司还是没有为她买社保,激愤之下就向公司提了离职,并且去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了仲裁,以公司没有为其建立社会保险关系为由要求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

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裁决电器公司向小兰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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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此觉得很冤,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法院认为小兰以电器公司没有为其建立社保关系、缴纳社保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故判决电器公司向小兰支付经济补偿金。

依法解答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这既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利,也是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应尽义务,不能根据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意愿而免除,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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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案中,小兰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她就反悔并通过有效的方式明确要求公司在合理的期限内为其办理社保,并表示愿意承担其个人应补缴的部分,而为劳动者办理社保并缴纳社保费又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约定而免除。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办理,劳动者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院会支持劳动者的主张。

因此,建议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为所有员工建立社保关系并缴纳社保费。

即使有不愿意买社保的员工,也要加以劝导,不然等劳动者反悔的话,他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用人单位就要多支付一笔经济补偿,更加得不偿失了。

条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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