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宗地拍卖(不约而同闽侯永泰都上架一幅商服用地)

巧了!8月30日,闽侯与永泰选在了同一天,发布了一则土拍公告,宣布将于下月底分别拍卖一幅商服用地。

其中,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于2022年9月22日上午9:30,公开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闽侯宗地拍卖(不约而同闽侯永泰都上架一幅商服用地)(1)

本次出让的宗地2022-06号,位于甘蔗街道山前村,土地面积为5.93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商业商务设施用地(B1、B2)。出让年限为40年。

出让条件中特别规定,本项目不得建设单元式办公建筑(SOHO)和服务型公寓,开发建设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的,层高不得超过4.5米,商务办公用房(写字楼)应采用公共走廊、公共卫生间形式布局,除食堂外不得设置厨房。各层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卫生间应相对集中设置且均不得超过三处,净面积小于300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不得独立设置厨房、开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及卫生间。除上述要求外,建筑平面布局应按榕自然综﹝2019﹞1863号文有关要求落实。

而永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计划于2022年9月20日上午9:30拍卖出让县辖区一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闽侯宗地拍卖(不约而同闽侯永泰都上架一幅商服用地)(2)

宗地编号:樟【2022】拍12号,地块位于城峰镇太原村,用地面积19973平方米(折合29.9595亩),规划用途为商服-零食商业(商铺、商场)、旅馆用地(四星级及以上酒店)、商务金融(办公)。出让年限为商服40年。

根据出让要求,宗地配建旅馆计容建筑面积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0%(含60%),商务金融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含30%)且不低于10%(含10%),零售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含10%)。

同时,该宗地自持比例不得低于商服用地总计容建筑面积的60%。竣工验收后,自持部分可按楼层功能分区分别办理不动产权证(各产权证统一备注属于整体自持产权);分割销售部分可按楼层(或不低于300平方米为单位)办理不动产权证。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