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泰保险处罚(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和一名临时负责违反保险法被罚款)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8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宜宾保监罚〔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众泰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的违法行为,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和该临时负责人被罚款,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诚泰保险处罚?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诚泰保险处罚(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和一名临时负责违反保险法被罚款)

诚泰保险处罚

千龙网北京8月10日讯 8月10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宜宾保监罚〔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众泰合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以下简称“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的违法行为,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和该临时负责人被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宜宾保监分局对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及张果违法一案进行了检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陈述申辩,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众泰合宜宾分公司存在临时负责人实际任期超过规定期限并开展业务的违法行为,期间获得代理手续费收入1638472.37元。张果时任众泰合宜宾分公司临时负责人,应负直接责任。

上述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业务明细、对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及相关人员任职信息等证据在案证明,足以认定。

上述行为违反了《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第八十二条的规定,8月9日,宜宾保监分局决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对众泰合宜宾分公司罚款3万元;二、对张果警告并罚款4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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