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

河豚,别名叫做河鲀,为暖温带近的海底层鱼类,有少数种类进入到淡水江河中,自古以来中国人食用的河豚,都是生长于江河中,因捕获出水时发出类似猪叫声的唧唧声,而古时候称小猪为“豚”,故而得名河"河豚",意思是河里的小猪。古代中国人对于河豚的毒性理解非常深刻,晋人左思《三都赋·吴都赋》便有“王鲔鲐”之句,其注曰:“鲐鱼,河鲀状,如蝌蚪,大者尺余,腹下白,背上青黑,有黄纹,性有毒。”河豚虽有毒性,但是鱼肉洁白如霜,味道极其鲜美,甚至有“不吃河豚,不知鱼味”的说法,当然关键还是看怎么做。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切时不能用菜刀案板,讲究铲不离锅。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1)

河豚身体里毒性最大的,并不是肝,而是它的肾,河豚的肾虽然不大,但是能很轻松地将一头牛毒死。除了肾之外,河豚的眼睛、血液、肝脏里也都含有毒素。在各个部位当中,河豚的肝是最美味的。在处理河豚时,除了必须将肝脏内的血液处理干净之外,对于其他的部位,也要全部仔细清洗。处理河豚,讲究的是要用“长流水”,意思就是水龙头里的水不能停,要用新水不停地清洗,最后要做到肉发白,看不见一点血丝。下图是河豚的肾脏,毒性最大,要摘下来扔掉。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2)

江苏的扬中,是全国最大的河豚养殖基地之一,并且自古以来就有吃河豚的习惯,而且当地人家家户户都会做河豚。当地人处理河豚,首先讲究的就是“切时不能用菜刀案板”。因为河豚有毒,所以平时做菜时用到的菜刀和案板都不能用,就怕河豚的毒素沾在上面。比如说处理河豚肝,只能用剪刀来剪。处理后的垃圾,也不能随便扔在垃圾桶里,而是要深埋在地底下,防止猫狗等小动物误食。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3)

关于古人“冒死吃河豚”的故事,听起来很有意思。说是有一家人快饿死了,男人为了一家人不再受苦,决定煮一锅河豚让一家人吃死不再受苦,结果他不忍心看着妻女死状,走出家门两小时后再回家,发觉一家人因为河豚太香了,都在等他回家一起吃,看到这感觉是不是又想笑又很感动?他只好含着泪一起吃,吃完睡觉,以为一家人就此命赴黄泉,谁知道一家人醒来已是第二天早上了,都没事!后来才知道因为等他,河豚炖煮时间太久毒素已经没有了,只剩下鲜美味道了,后来这家人靠着河豚度过了饥荒活了下来!这个故事也说明了,长时间炖煮可以很好地给河豚解毒。处理好的河豚,有鱼肉、鱼肝、鱼皮等等,见下图。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4)

不过关于古人“冒死吃河豚”,还有另外一种说法,也很有意思。这种说法认为,只是好吃的话,即使是再好吃,也不至于会冒死去吃,据说河豚毒素属于一种神经毒素,轻微中毒会产生幻觉,从而产生一种快感,就像喝酒喝到了一种微酣的状态一样,吃河豚就是为了体验这种感觉。古人杀鱼肯定杀不干净,现在人杀得太干净了,反而体会不到“冒死吃河豚”的意境了,是不是很有意思?至于这种说法到底有无依据,就不得而知了。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5)

河豚在扬中当地最常见的的做法,就是秧草炖河豚。秧草是南方最常见的的一种植物,百姓的屋前院后全是这种草,秧草平时无需人去专门打理,生长能力很强,关键是味道鲜美,和河豚是绝配。锅中放入大豆油,油热后首先放入河豚肝,炖河豚,用豆油熬制河豚肝是最重要的一步,出菜后,整个菜的香味全出自这个肝里。熬制时是有讲究的,熬嫩了,它就肥而不香,熬老了,它的味道就变苦了。另外,熬制河豚干,除了要激发出它的香味外,很重要的目的就是要去除里面的毒素。肝熬制成暗红色以后,放入河豚肉,调味只用葱和姜,加入当地的长江水开始炖煮。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6)

炖煮的时间,控制在30-40分钟左右,这就要说到“铲不离锅”了。在整个炖煮过程中,铲子是要一直放在锅里面的,因为在前期铲子已经接触了河豚,为了安全,所以就干脆和河豚一起在锅里炖煮。另外,因为锅铲把锅盖隔出了一道缝隙,更利于锅中的气体向外挥发,以便排出更多的带有毒素的气体。时间到,加入无毒的鱼皮和秧草即可出锅。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7)

吃过新鲜的河豚,才知道它的鲜美是其他的鱼所无法媲美的。大部分人都是喜欢吃河豚的肝,鲜美的味道都聚集在了这个肝上了;也有人爱吃河豚的皮,认为河豚最美味的就是鱼皮,一整张鱼皮,反卷一下,然后直接吞下,闭上眼睛,那个美妙的味道,神仙都不换。

河豚最好吃的做法(河豚味道鲜美但做法有讲究)(8)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