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和票据的分类(票据应收账款化)

近日,比亚迪的一则财报消息透露,截至到2022年6月末,应付账款余额达931亿元,应付票据仅为29亿元,占比3%。由此分析,比亚迪正在抛弃票据,减少用票据进行支付结算。

这一现象简单来说就是“票据应收账款化”,这与票交所提倡的“应收账款票据化”背道而驰。为什么会发生这个现状?其中存在怎样的利益关系?

应收账款和票据的分类(票据应收账款化)(1)

为什么会“票据应收账款化”?

首先我们要明白,这里的应收账款是指核心企业推出的应收账款电子债务凭证,主要依据依据的是《民法典》,一般由核心企业自己或者第三方搭建的平台发放,比较封闭。而票据是依据《票据法》及其相关规范,由票交所推出,相对标准化、公开化,对于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成本、便利性等方面有很大优势。

两者的差别主要是融资市场是否公开!票据因为有《票据法》做支撑及国家的支持,加上发展了很多年,市场认可度非常高,所以票据融资的价格也相对公开。但是,应收账款电子债权多级流转,不仅起步晚、市场认可度低,而且是个封闭系统,融资渠道单一。

很明显,对于供应商而言,票交所提倡的“应收账款票据化”更有利。

但现实是,越来越多的核心企业在抛弃票据,而大张旗鼓地开展电子债权多级流转平台。这就不得不说其中的利益关系了。

供应链金融的利益权衡

核心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是好是坏谁也说不清楚。其涉及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核心企业自己集团公司、经营实业子公司、供应链金融公司,还包括供应商(一、二...N级供应商)、银行、金融市场、竞争对手等。

我们认为,应该站在供应商的角度去客观评价。从供应商通过核心企业做供应链金融需要支付一定成本来说,供应商确实是损失了。但是从供应商融资后再去经营,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更多收益角度,供应商是受益了。

所以,我们应该从供应商通过融资后获取收益的角度来评价,不能拿供应商因为融资支付成本为标准。因为核心企业并没有强制要求供应商必须要融资。

但是在实践中,核心企业不仅会延长账期,往往还会在合同中限定支付方式,比如“票据应收账款化”,本来可以给供应商票据的,因为自己做了供应链金融,为了获得更多利益,强制把票据更换为电子债券多级流转的方式。

票据还是应收账款由谁决定?

不管是票据还是电子债权多级流转,都是由比较有实力的、资信比较好的核心企业开具。那么核心企业是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是开票还是开信呢?

第一,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强弱势地位:核心企业与其供应商的结算方式是预付、现结、赊销、是开票还是开信,其实都和核心企业与供应商的强弱势地位相关。谁的话语权大,谁就有决定结算条款的权利。当然,这个话语权的因素有很多,也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变化。

第二,核心企业的利益;如果自身流动性比较差,需要外部融资,一般都会用票据,因为票据的市场化认可度高,资金成本也低;如果自身信用足够好、流动性也比较充足,大部分都会用信或者应收账款融资。

“平等链接”的着力点

无论是“应收账款票据化”,还是“票据应收账款化”,未来都有可能。

但是不管怎么样,应收账款的标准化、电子化将是大趋。所以,发挥“全电发票”的优势,尽早实施“内外协同” “业财融合”的“端到端”应收账款自动化,其通过衔接上下游的业务流程,不仅能显著提高业务效率、缩短结算周期,更能加快推动应收账款电子化,如此才能高效率、低成本的把优质的应收账款资产通过金融市场进行融资,以确保自己在产业链中的发展地位。

另外角度来说,结算方式的话语权与强弱式地位相关。而强势地位除了产品不可替代性之外,还要考虑到市场的布局,当通过一个商业网络链接更多目标客户时,不仅有大量采购寻源的机会,也建立了自己的商机渠道,从而扭转市场地位,逐渐变被动为主动。

不管是通过“税企直连”的优势搭建应收账款自动化系统,还是以财务供应链协同的着力点构建商业协同网络,中科迅联始终在践行“科技推动商业平等链接”的使命,帮助核心企业构建智慧供应链管理体系,为上下游提供互联互通的产业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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