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发生火灾(淮安工业园区1014)

来源:人民网人民网南京10月22日电 (马晓波)2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省安委办关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两起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及10月14日,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净化塔内双氧水分解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下面我们就来说一说关于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发生火灾?我们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吧!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发生火灾(淮安工业园区1014)

淮安市淮阴区长江东路发生火灾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南京10月22日电 (马晓波)21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发布省安委办关于江苏淮安工业园区两起事故情况的通报,其中提及10月14日,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净化塔内双氧水分解发生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

通报提到,10月20日,江苏省安委办约谈了淮安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切实加强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人民网注意到,10月19日,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披露了淮安工业园区“10·14”火灾事故的部分处置细节。消防部门称10月14日7时04分,淮安工业园区江苏富强新材料有限公司双氧水生产装置发生爆炸燃烧。当天,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接报后,迅速调集南京、扬州、淮安、徐州、盐城、宿迁、训保支队重型化工编队共86台消防车、367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14个小时攻坚鏖战,成功完成处置任务,有效保护了毗邻装置,避免了一场重大灾害事故的发生。

除“10·14”火灾事故外,江苏省安委办还通报了今年5月26日,位于淮安工业园区的江苏春江润田农化有限公司发生泄漏事故,引发火灾,无人员伤亡。

江苏省安委办强调,“5·26”和“10·14”两起事故,尤其是“10·14”事故,充分暴露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本质安全水平低等突出问题;淮安工业园区安全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未能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风险研判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不精准得力,督导检查企业不深入细致,及时发现深层次、源头性隐患的能力不足,监管队伍能力不强、专业不精,与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要求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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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唐璐璐、吴纪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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