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口安摄像头纠纷(自家房屋外装监控)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

自家门口安摄像头纠纷(自家房屋外装监控)(1)

案例

张三和李四是一条胡同里住着的两户邻居,张三在自家房屋后墙上安装了摄像头,正对胡同进行拍摄,而李四出入家门必须经过这条胡同。李四认为张三安装摄像头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拆除摄像头。李四的要求合法吗?

以案说法

合法。安装监控应当与监控范围内的邻居进行协商,在征得邻居的同意后安装,否则存在侵犯他人隐私之嫌。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自家门口安摄像头纠纷(自家房屋外装监控)(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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