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

亦舒说过:人的天性便是这般凉薄,只要拿更好的来换,一定舍得。

电视剧《人世间》中因为拆迁,看出了人生的百态。在利益面前,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一套小算盘。

20万的房子

周秉义(辛柏青饰演)终于完成了父亲的遗志。他彻底改造了光字片,还给老百姓盖了高楼大厦。

拆迁,搁在老百姓的眼里就是头等大事。每个人的小算盘就打了起来。光字片的人有的不想搬,有的想多拿房子。

以六小君子为例。吴倩为了能多分一套房子,计划要和国庆办假离婚。

乔春燕(黄小蕾饰演)为了能够多分一套房子,把新家的产权过户给了儿子牛牛,自己和曹德宝搬回了老家,还加盖了一间房子。

周秉坤(雷佳音饰演)老家的面积是整个光字片最大的,当年是父亲周志刚一砖一瓦盖出来的。他也全力支持和配合哥哥周秉义的工作。

于虹是最被动的,她的老公赶超不在了,户口自然也注销了。儿子因为读研究生把户口移走了,她自己的户口又放在了娘家。

在这一次的拆迁中,于虹成为了最尴尬的存在。她是没有任何资格的。其实有一个BUG,于虹的公婆不是有老房子吗?赶超又是唯一的儿子,她不应该是无房户才对,为什么没有资格呢?

用于虹的话来说,如果拆迁的话,她就没有地方住了,而且连租房的钱都交不上。

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1)

一向老实本分憨厚的于虹开口向郑娟要她在娘家的房子。于虹的意思是周秉坤和郑娟两夫妻只能分到一套房子,多余出来的房子的面积可以折成钱。

于虹想拿钱来买这套房子。按照这样的逻辑,似乎也说得过去。

房子意味着什么?按照当年的价格,这一套房子价值20万元。先不谈以后会不会增值,就放在那个年代20万元可不是小数目。

周秉坤果然没有大富的命,当年价值几百万的镯子就这样当掉了,更别说房子了。

不患寡而患不均

孔子说过: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不应该担心财富不多,只需要担心财富分配不均。

这一句话很好地应用在了乔春燕身上。在乔春燕看来,周秉坤为什么能给于虹房子,却不能给她走后门。

郑娟因为把房子过户给于虹,让乔春燕大为不平衡。其实周秉坤把房子给于虹,乔春燕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于虹一家不如他们。

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2)

乔春燕闹的不是房子给于虹,而是他们分不到房子。试想,如果他们也如愿分到了房子,会介意郑娟(殷桃饰演)把房子给于虹吗?她估计会在背地里笑话郑娟两口子太善良。

这也是为什么春燕在周秉义面前一直逼问常进步分房的事情,而绝口不提于虹的事情。并不是她顾及友情,而是她只盯着周秉义有没有徇私。

春燕什么时候变了?春燕是被社会改变了,年轻的时候是一个仗义热心肠的人,人到中年就变成了一个趋利避害的社会人了。

为了不掏钱住出租房,她给上司牵线搭桥,还来讹龚维则的5万元钱。利用周秉坤的关系,她多次蹭到了周秉义的光。

周秉坤向她借钱,她不肯借,还阻止德宝借钱。

乔春燕的心里其实已经把这些哥儿们和姐儿们做了排序,有了亲疏,她却理所当然的贪婪,这样就很不地道了。

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3)

乔春燕有一个最大的缺点,那就是只有在别人比她过得不好的时候才会出手,只要别人稍微好过一点她就不平衡了。典型的见不得别人好。

我帮你的前提是你过得不如我,你过得比我好,你有的,我也要有。要不然那我就和你闹。

这也是为什么在于虹提到自己的儿子在考研的时候,乔春燕立刻勃然大怒。她认为自己的儿子不如于虹家的儿子。

最后于虹和乔春燕打了起来。起因是乔春燕提起了赶超,于虹忍无可忍。其实于虹不应该动手打乔春燕,毕竟她曾经也多次帮过她。

当然乔春燕的确越界了。

郑娟做错了

关于是否送房子给于虹,郑娟和周秉坤一开始都是不愿意的。

郑娟原本打算把娘家的房子的产权过户给自己的儿子聪聪。周秉坤刚开始是犹豫的,后来他也同意了,他也并不支持把房子给于虹。

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4)

善良的郑娟睡前想起了于虹两口子年轻时候的好,她改变了想法,在征得儿子的同意之后,她决定把房子给于虹。

这个时候,其实周秉坤内心并不大愿意,要不然他也不会当着儿子的面提起这套房子的价值。他一个月收入1000多,一辈子都难买这个房子,况且都已经53岁了。

周秉坤家连6万元存款都没有,却可以把20万元的房子说送就送。要知道当年的20万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这里也未免太高风亮节了。

再来看于虹。以她的性格居然开口向郑娟要房子,那个时候郑娟完全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儿子。何况于虹婆家还有房子,即便大姑子也在,她应该也有资格分房。

最后一个人独享一套房,还带一个门面,这也难怪春燕心里不平衡了。

为什么说郑娟做错了呢?郑娟,其实不应该送房子给于虹,即便在第一公告之后过户的不能分房了,她还有金钱补助。

她完全可以利用这一笔钱给自己儿子在同一栋楼买一套房子。把儿子的这一套房子先给于虹居住。

毕竟于虹的儿子过几年研究生毕业就可以赚钱了。

这样于情于理都说得过去,也不至于连累到周秉义的名声。

原因藏在春燕的一句话

其实春燕有一句话是对的,卖惨哭穷就可以得到一套房子和门面。买房子的钱是周秉坤卖车的钱。儿子是研究生,自己又有房子加门面,还有物流的工作。于虹算是妥妥的中产了。

人世间原著里面的郑娟(人世间送于虹20万的房)(5)

于虹也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的。只能说大家都只是普普通通的人,都有着利己的一面。

明明手头上并没有钱却要承诺郑娟补差价。她目前手头上的3万元,还是周秉坤把大卡车卖掉的钱。

为什么一向明事理善良的于虹为这个口,终究还是人性的劣根性和自私,她也是想给儿子留一点东西。

郑娟的确做错了,原因其实藏在春燕的一句话:于虹的房子是周秉义特批的,那么把她的房子也特批了。

这一句话就看出,郑娟两口子这样的做法,已经给周秉义带来了麻烦了。

按照周秉义的话,春燕家人均24平米,不符合特困条件。那么于虹家人均多少平呢?

周秉义说过:群众之间互帮互助应予以支持。

那么春燕可否把她加盖的小房子,也互帮互助给户口不在光字片的住房特困户,多分一套房子呢?

于公于私,送房子这一件事上都不合理。

按照规定上的时间限定,郑娟也是不能过户给于虹的。最后于虹补缴了差额,拿到了一套新房子。

这一切都是周秉义的一句话。正所谓朝中有人好办事。背后归功于周秉坤,这也是弟弟求哥哥办的一件事。

之所以说郑娟做错了,就是因为她帮了于虹,惹了很多后续的事情。

后来于虹转头又拿门面的租金还给她。典型的羊毛出在羊身上。于虹还不如向国庆一样坐下来好好商量,或者直接把门面给郑娟。

于虹这样的行为有一点像是撇清关系,从此两不相欠。

最关键的是,郑娟的善良,让一向公正清廉两袖清风的周秉义徇私了。

如果郑娟是用娘家房子的赔偿款来买房,暂时先给于虹住。就不会有乔春燕的不平衡,周秉义在临退休前也不会有这样一个小污点了。

过分善良,也是对自己的一种伤害。

人这一辈子,会遇见很多人。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你去在意。就好比乔春燕和曹德宝这样的人。

借用亦舒一句话:世上总有一些人是谈不来的,何必计较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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