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费应如何支付(了解一下支付令)

#律师来帮忙#一、什么是“支付令”?单位可以申请吗?,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商标使用费应如何支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商标使用费应如何支付(了解一下支付令)

商标使用费应如何支付

#律师来帮忙#

一、什么是“支付令”?单位可以申请吗?

“支付令”一词来源于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该法第214 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两个条件就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这两个条件是: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单位可以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讨回债务的简便方法。

二、取得商标权的条件包括哪些?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

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等等。

三、约定多少的借款利率才合法?

(1)借贷行为发生在2020年8月20日之后的,约定个人借款的利率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自2019年8月20日起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2)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民间借贷案件,借贷合同成立于2020年8月20日之前,当事人请求适用当时的司法解释计算自合同成立到2020年8月19日的利息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对于自2020年8月20日到借款返还之日的利息部分,适用起诉时规定的利率保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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