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单位离职后可以提取企业年金么(企业年金辞职时可以提取吗)

我们通常所说的企业缴纳“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已合并在医疗保险之中)、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那么部分企业招聘启事中的所说的“五险二金”中多出来的“一金”是什么?其实就是企业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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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建立得比较早,最早可以追溯到1991年开始施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2000年底,国务院正式更名为“企业年金”。后来又相继完善了企业年金管理、运行的相关的法律法规。2004年5月,《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开始施行;2018年2月,《企业年金办法》正式施行。自2018年2月1日以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建立企业年金。今天这里为大家重点解读一下企业年金的缴费、支取、转接等大家关心的内容。

什么是“企业年金”?

根据2018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企业年金办法》规定: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制度体系中第二支柱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是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个支柱组成,其中补充养老保险就是指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是第二支柱;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则是指个人养老金,是第三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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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的是,企业年金不具备强制性。只要是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且经营状态正常的企业都可以建立企业年金。企业年金并非强制建立,由用人单位根据经营状况以及和职工的协商结果自行决定是否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该缴多少钱?

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8%,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不超过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2%。具体所需要的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协商一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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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已经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新入职员工而言,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试用期满,已办理并正常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就能自愿参加企业年金。

企业年金实行完全积累,建立个人企业年金账户。在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费总比例不超过12%的前提下,企业可以根据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后的企业年金方案确定具体的比例和管理办法。就缴费金额而言,个人缴费金额及收益全部计入职工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自始至终归属职工个人。用人单位缴费部分及投资收益,如何划转视双方约定好的办法而定。例如福建石化集团的年金归属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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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金”待遇什么时候可以领取?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企业年金:

①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且办理了退休手续的职工,可以凭借身份证、退休证办理职业年金领取手续,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②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了病退手续的参保职工,也可以可以从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企业年金,也可以将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全部或者部分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③出国(境)定居人员的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可以根据本人要求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④职工或者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达到上述企业年金领取条件之一的,不得从企业年金账户中提前支取资金。因此,辞职后,不能提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当换工作或工作发生调动之后,企业年金是可以按规定办理转移接续的。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新就业单位已经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权益应当随同转入新就业单位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职工新就业单位没有建立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的,或者职工升学、参军、失业期间,原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可以暂时由原管理机构继续管理。

企业年金固然是一项相当不错的福利,可以说是企业职工退休后多领一份除了基本养老金之外的“养老钱”。目前,我国的企业年金覆盖率低,建立企业年金的单位和缴费人数太少,主要集中在央企和国企之中,绝大多数的企业和职工并未享有企业年金。且受企业年金缴费上限和基数的影响,退休后能领取到的企业年金相对有限,只能锦上添花,起不到显著的改善。从整体看,我国第二支柱企业年金制度发展缓慢,与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存在发展不充分,总体覆盖面过低的问题。

综上所述,劳动者从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辞职之后,不能提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中的累计金额,只能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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