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怎么才能变成正常商品房 我好好的商品房

控模范生长沙,想出了一个“出租换房票”、“两难自解”的妙招儿。

哪两难?

一难: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的任务难筹集;

二难:房地产销售失速;

于是,一个“天才”主意出炉了:你把房子租出去,就不受限购约束,就可以买房了。

新政出台之后,收获了广泛的好评。

保障房怎么才能变成正常商品房 我好好的商品房(1)

在铺天盖地的赞誉声中,我的长沙朋友小强,弱弱地发来一句:

“我好好的商品房,怎么变成保障房了?”

怎么就是“保障房”了呢?咱们先看看这次新政的要点:

  • 业主选择将存量房盘活供作租赁住房,应与试点企业(长沙房产集团和长沙市建设发展集团)签订《长沙市盘活存量房供作租赁住房合作协议》,要求运营年限不低于10年,并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进行标注。
  • 住房租赁企业须在商业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向所在地的区、县住建(住保)部门备案,并通过服务平台向社会公示。
  • 租赁资金监管账户须与服务平台房屋交易资金监测专户对接,租赁住房的租金、押金、佣金均应纳入监测监管。
  • 存量房业主与试点企业签订《协议》后,既可以委托给试点企业出租运营房屋,也可以选择自行出租运营房屋,均须纳入服务平台监管。
  • 履约期内,房屋业主可进行房屋交易。但长租房交易后,不动产权属证书上仍标识为长租房,购买方需确保《协议》履行期满。

研读了一番,小强说:

“保障房任务交给我,商品房销售去库存也交给我,突然感觉自己格局一下子打开了!”

上一个有这种感觉的,恐怕还是《大明王朝1566》里的建德灾民。

这部剧中,面对财政缺钱、灾民需要赈济两个难题,京官高善文提出了一个妙计:

“以改兼赈、两难自解”。

保障房怎么才能变成正常商品房 我好好的商品房(2)

什么意思呢?

种桑养蚕搞纺织,出口创汇能解决财政问题;

那么,灾民把田地卖给织造商种桑,拿了钱获得了赈济;

织造商有了田地,种上桑树,有了稳定的供应链,就能把出口贸易搞上去。

很完美的计划啊,为什么最后会变成灾难?

因为这个计划中,所有的成本,都由灾民承担。

即便是给出了一个所谓的“卖田”救济机制,但在水灾之中,灾民并没有任何博弈能力,只能任由织造商压低田价,贱卖良田。

大明王朝赈济灾民的法定义务,被“以改兼赈”的所谓巧妙方案,给摆脱掉了。

当然了,电视剧终归是虚拟的,大明朝建德县的灾民和如今长沙的市民也没有可比性。

但有一点是共通的:政策成本谁来承担。

这个“出租换房票”的方案中,业主让渡了自己的房产,使其变成某种意义上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换取一个“替市场去库存”的机会,这真的合理吗?

当房屋托管给国有企业运营之后,在10年租赁期内,如想“退出”,购方需要继续履约,难道不会导致房源较难出手或折价?

我们都清楚,商品房、保障房,本质上是不一样的。

前者是私人的,后者带有公共属性。

商品房,租不租、租给谁、租多少钱,是完全市场化行为,而公共租赁住房却并非如此。

把房屋的产权、居住权、租赁权分开,是很好的想法,对于盘活存量、扩大有效供给、让资源有效配置,是好的。

但前提是遵循市场经济的原则,是对产权的尊重。

退一步说,在房地产调控松绑的大环境下,解除限购真的需要附加这些条件吗?

目前各地救市政策目不暇接,很多省会级城市也放弃了扭扭捏捏,直接大大方方幅降低限购门槛。

对这些政策,从上到下,都是持肯定态度的。

就长沙本地市场而言,一季度商品房销售下跌18%,到了4月份,直接同比接近腰斩。

预期变得很差,市场失速明显,这种时候,救市政策步子大一点、激进一点,完全没有问题,何必非要“一石二鸟”?

出租换房票,是在解除限购基础上,设定了新的购房门槛,消费者会买账吗?

最后还有一个灵魂之问:

现在都不买房,是因为缺房票吗?

“我不考清华,是因为不喜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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