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法是哪一年出台的(首个家暴可查询)

反家暴法是哪一年出台的(首个家暴可查询)(1)

近日,浙江省义乌市的六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在国内首次提出了“家暴可查询”制度,并将于7月1日开始实行。

从2016年国家的《反家庭暴力法》到2020年地方性的《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国内预防、避免家暴法律法规的“保护伞”在不断撑开,但近年来的种种迹象也表明,中国的“反家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婚前,对方有无“家暴史”都能查了

6月22日,义乌市多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涉家庭暴力人员婚姻登记可查询制度的意见(试行)》。

根据这一《意见》,义乌市将对发生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程度的人员在婚姻登记领域进行注册,婚恋对象可查阅对方是否有家庭暴力的记录,对是否进入一段婚姻提供参考,以达到预防和减少家庭暴力行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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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注册簿登记范围为: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判处刑罚的人员并实时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人民法院裁定受人身安全保护令限制的人员并实时更新;2017年起至今因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员并实时更新。

23日,义乌市妇联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再次补充说明“登记查询范围也不仅仅限于夫妻之间,还包括家庭成员之间以及同居期间发生的家暴行为。即使没有结婚的人,如果有虐待老人实施家暴的,或者有兄弟姐妹间的暴力行为,都包含在内。”

制度出台后,获得了各方舆论的一致叫好,《人民日报》官方微博也针对这一制度发文跟网友互动“支持请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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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络上,“家暴查询制度”也获得了近乎百分百的支持,很多网友发声:“请全国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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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30%的已婚妇女遭受过家暴

对于更多大众来说,在过去很多年里,“家暴”二字最深刻的印象可能来自于2002年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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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中,知名外科医生安嘉和因为对新婚妻子梅湘南的猜忌和控制欲,一次次对后者施以暴力。而演员梅婷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样子,和冯远征老师瞪着眼睛的暴戾神情,甚至成了很多孩子的“童年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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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我国第一部反映家庭暴力的电视剧,这部电视剧其实引发了社会层面对于家暴的广泛关注,甚至意识觉醒。

导演张建栋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之所以会拍摄该剧,是因为他原来一直以为家庭暴力只会发生在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或知识水平不高的家庭,但后来他却发现在“一些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家庭中居然也存在着暴力。”

“毕竟这是存在于生活中每一角落的、每个人都必须面对的现实。”——南方网的一篇评论中这样说到。

但在统计数据中的“现实”,更真实,也更触目惊心。

根据2016年全国妇联做过的一次统计,

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

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

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

每年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她们为什么不分手或离婚?

2019年年末,一段“女子被男友拖出电梯”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看得人心惊肉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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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面中,虽然瘦弱的女孩拼命大声呼救,用脚抵住电梯门,电梯门反复关上四次,可还是被力量悬殊的男友生生拖出电梯。

这是曾因为“蒙娜丽莎”视频成名的美妆博主“宇芽”跟男友“沱沱的风魔教”在一起的真实遭遇。

就在“电梯中被拖出”10天后,“宇芽”被男友抓着肩膀摔成尾椎骨折,这已经是她第五次被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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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一个事实也同样让人感慨:

施暴者“沱沱的风魔教”曾三次离婚,谈过无数个女友,离婚的妻子同样被他家暴过,第一任前妻在怀孕几周的时候被他踹了肚子;第二任前妻则说,沱沱会把她的手反锁起来,抓住头往墙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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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上一篇哗然,在谴责施暴者的同时,很多观者也一致性发出了同一个疑问甚至嘲讽:被家暴了5次,为什么不在第一次的时候就选择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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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乍一想很简单,但面对时没想象简单的问题。

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中,安嘉和每次疯狂家暴之后,都会无比“可怜”的向妻子道歉,甚至下跪祈求原谅,或者搬出父母,以感情亲情羁绊等哄骗梅湘南心软原谅。

而在宇芽的发布的视频讲述中,她同样经历了男方在家暴后“向我道歉、示好”,“跪下求我,并发誓不会再对我动手”的过程。

在心理学中,这对应着施虐循环中的四个阶段——焦虑的累积期、暴力发生、施暴者道歉并寻找借口、暴力后的“蜜月期”。

当施暴者用“只是一时情绪失控”、“我是为你好”不断向受害者灌输,并通过偶尔的示弱扭曲受害者眼中的真实,便成功达到了对其心理操控和洗脑的目的。

很多受害方在这过程中,实际是不知不觉中“被操控”的。

而放眼社会的大环境中,还有更多文化和现实的顾虑让“分手”“离婚”并不是简单一句话的事。

“过日子哪有不磕磕碰碰”“床头打床尾和”“劝和不劝分”“宁拆十座庙,不拆一桩婚”——这些话是不是特别耳熟,在很多情境下,这些观念真实的影响着一些家暴受害者周围的舆论环境,和她(他)们本身的观念;曾有调查显示,超过九成的遭受家暴的女性都对自己的经历难以启齿;甚至在一些男尊女卑文化影响较重的地区,“打老婆”本身就是被认同的。

对于已经有婚姻关系的人来说,给予他们压力的还有“离婚了孩子就没有完整家庭”“离婚了抢不到孩子怎么办”“婚后一直在照顾家庭没工作离婚了怎么生活”等一系列问题。

此外,由于家庭暴力的“隐蔽性”“私密性”,缺少证人,很多时候存在取证困难,在离婚诉讼时也“麻烦重重”。

2017年8月,南宁一男子曾当着孩子的面,把菜刀架到妻子脖子上,被后者告上法庭。却因为“证据不足”而被判双方感情并未破裂,并给夫妻二人开了一张“婚姻幸福处方”;

同年6月,成都一女教师被丈夫家暴至左耳膜穿孔,可在男方“是律师挑拨夫妻感情”的坚持下,经过了漫长的六次庭审,才被准许离婚。

因为“我需要证明我被家暴了”,2019年5月,广东一名女子用不得不用隐藏摄像头,录下了丈夫飞踹自己的视频。而如果没有足够的技术手段,或者没有及时验伤,“家暴”就无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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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的落地和思考

在2016年之前,法律的缺失,一度是各界思考中家庭暴力发生率居高不下的原因之一。直到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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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家庭暴力法》给出了“家庭暴力”的法律含义: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还包括: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等,明确了政府、社会组织、自治组织和学校、医疗机构等各方职责,并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切实保障家庭成员特别是妇女儿童权益。

其中,第二十三条是:“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安全保护令,成为出现家暴之后的一道“护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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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家庭暴力法》实施的当年,全国法院共计发出了680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十大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在这十大典型案例中,除了一例系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之外,其余九例都是申请人身保护令案。几年以来,安全保护令也缺失取得了一些威慑效果。

“湖北高院”官方微信曾经发布过这样一个案例:

2016年6月,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了当事人何女士发出的,给予自己及家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请求:何女士与丈夫刘某某于2013年登记结婚,近来,丈夫有家暴行为。无奈之下,何女士向鄂城区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案件审理期间,刘某某去往何女士单位围堵、骚扰,并与刘某某的母亲一起殴打何女士,甚至发短信威胁、恐吓。

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何女士的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遂做出裁定。

对于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官携同法警向当地派出所、妇联及村委会等单位送达了该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协助执行书,并向各单位负责同志宣传释明《反家庭暴力法》和具体情况,要求各单位予以协助,确保执行实效,保障何女士及其亲属的人身安全。

6月9日,法官当庭向被申请人刘某某宣读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书”,讲明如违法《反家庭暴力法》和法院作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将承担训诫、罚款、拘留等法律后果。被申请人刘某某当庭保证,尊重法院裁定,不会再去骚扰申请人何某某。

——这其实是一个相对理想的执行过程。

中国法院网2020年5月19日刊发了一项提案——《关于提升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实效的提案》中提到了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遇到的实际问题。

比如:适用范围厘定难。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仅被限定为家庭成员或者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司法实践中,除了家庭成员关系以外,“共同生活”成为认定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的重要考量因素。但是,未共同生活的近亲属、分手后的情侣、前配偶等关系是否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存在较大争议。

其次,我国现行的证据规则在证据采信、认定方面并没有充分考虑家庭暴力案件的特点,在《反家庭暴力法》中也缺少关于认定家庭暴力的证据标准,致使法院在审理人身保护令案件时认定标准不统一,降低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效性。

三是人身安全保护令执行难。一是法院执行能力不足,无法对申请人采取全天候全方位的保护。二是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协助执行人身保护令缺乏具体规定,几方很难发挥联动效应。三是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但未构成犯罪,人民法院的处罚手段只有训诫、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三种手段。

故而,就《反家庭暴力法》能达到其应有的法律作用,在实际操作上还有很大的完善和修订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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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警惕的“亲密恐怖型”家暴者

根据果壳的相关报道,从事女性研究超过三十年的宾州州立大学社会学荣休教授迈克尔·约翰逊(Michael Johnson),把亲密关系里的暴力分为三类:

1.情境性伴侣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SCV):最常见的一种伴侣家暴。某个特定争执不断升级,变成剧烈冲突,双方都愤怒而失控。双方都会使用暴力,但暴力级别一般比较轻,造成的伤害较轻,都不太可能出现致命攻击。暴力是因为愤怒或沮丧,不是为了「控制另一方」。从性别比来看,情境性伴侣暴力的施暴者里,男女比例相差不多。

2.亲密恐怖(intimate terrorism,IT):最需要警惕的一种伴侣家暴。一个伴侣有目的地使用暴力,以强迫控制另一方。在这样的关系里,暴力不是冲突失控时的互殴,而是单方面施加的、反复发生的严重虐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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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方对另一方施加的暴力次数明显要多得多,使用的暴力手段多种多样(恐吓,辱骂,毁坏物品,自残,殴打对方,虐待孩子或宠物,限制对方与外界接触,控制对方的钱财),控制着受害者生活的方方面面。

亲密恐怖型的暴力往往不断升级,施暴者对伴侣造成的伤害越来越严重,有时甚至会危及对方的生命。

从性别比来看,八成以上的亲密恐怖施暴者是男性,女性仅占两成,男性远多于女性。

3.暴力抵抗(violent resistance,VR):最少见的一种伴侣家暴,属于自卫反抗型。当遇到「亲密恐怖」型家暴时,受害的伴侣有时会试着用暴力反抗。有时候,绝望的受害者甚至认为自己唯一的出路就是杀死施暴者。但这种家暴十分少见,属于家暴里最罕见的一种。从性别比来看,由于亲密恐怖者里男性更多,所以暴力抵抗者里女性更多。

在“宇芽”和“沱沱的风魔教”的这段关系中,很明显属于第二类“亲密恐怖型”暴力。

但更可怕的是,很多大众会把这种类型的暴力当成第一类“.情境性伴侣暴力”——即双方仅仅因为某一件事争执升级为暴力,双方都会动手,但级别较轻。

这样这类的家暴者逃离了应有的惩罚,受害者也得不到应有的支持。而且,在“亲密恐怖”型家暴中,受害者更需要来自外界的支持,尤其是医疗,经济支持,法律援助和安全的庇护所。

研究者还总结了“亲密恐怖”型家暴的6大特征:

1.身体虐待

2.孤立,隔离:用“深爱,季度,安全”为借口阻挠对方与外界接触,监控并禁止堆放的正常社交

3.经济虐待:不允许对方支配金钱

4.情感虐待:漠视,轻蔑,羞辱,责备,让对方觉得自己糟糕而无能

5.威胁恐吓:用暴怒让对方害怕,威胁要伤害对方或自己,或者对方重视的人或动物

6.推脱自己的责任:否认虐待,转移责任,夸大对方的“错误”,轻描淡写自己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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