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初期老板该不该给自己发工资(想当老板创业梦想很好)

最近,听说有个朋友想创业。我当然是全力支持,想发财致富当然要创业,不过,创业也容易致贫。前几天仙厨大酒店的微信,因疫情原因餐饮生意很差,房租上涨、物价上涨、员工多,要去跳桥。真的是看得一声长叹。聊起了创业,朋友找我要劳动合同模板,我就把价值2000块的模板赠送给他,顺便给他讲了一个孕妇让老板赔一套房子的故事,这个悲惨的故事发生在10年前:

背景是这样的,老古打了几年工,存了一点钱,注册个体工商户,请了6个刚毕业的小妹妹卖手机。话说有个叫马春花的小妹妹谈了个富二代男友,怀上了。小妹妹要跟富二代谈婚论嫁,二代说还不想这么早结婚,二代的妈妈也坚决不同意。马春花被迫分手,于是跟老古老板说请假。

古:干什么?

马:分手了,做人流,休息1个月。

古:干脆别来了。

马春花来气了,男友不要,老板寡恩刻薄。正好,同学的姐姐做律师。于是就去咨询,有了下面的对话:

律:工作多久了?

马:1年3个月。

律:签劳动合同了吗?

马:没有。

律:缴社保了吗?

马:没有。

律:工作时间?

马:两班倒,一周工作6天。

律:工资多少钱?

马:5000元左右。

律:初步计算,二倍工资55000元,经济补偿7250元,加上失业赔偿,加班费等,可索赔10万。其他同事一起告吗?律师费优惠点。

惨案就这样发生了!这是我当年作为法官遇到的案子,硬算二倍工资,经济补偿,6个人,老板一共赔了30多万,这就相当于赔了一套60平米的房子。按当年的房价,重庆主城也是四五千一个平方。

这就是劳动合同法的成本 ,劳动合同法的威力。

你见,或者不见,

劳动合同法就在那里,

不悲不喜。

你念,或者不念,

劳动合同法就在那里,

不来不去。

一旦员工提出,劳动合同法的重要性就出来了。

朋友就说,劳动合同法这么麻烦,我签订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合同法啊。

我笑了,兄弟,你想的别人早想到了。我给你讲讲最高院今年7月发布的第32批指导案例,在179号聂美兰诉北京林氏兄弟文化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案中,法院认为,劳动关系适格主体以“合作经营”等为名订立协议,但协议约定的双方权利义务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符合劳动关系认定标准,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为何有的老板会用合作协议规避劳动关系,我问朋友一个问题:假如你招用一名清洁工,工资为2100元,你的用工最低成本是多少?

朋友说:25200元。

我说:错。

看到朋友有点懵逼,我就给他解释了一下。其实这个问题问过好多人,少数老板认为就是2100元每月,这是不交社保的老板。多数的老板还是认识到,加上每个月的社保费1000元左右。其实是不够的,我给大家来算一个帐:

如果把用工成本分成看得见的和看不见的。那看得见的是,工资2100元,社保费1072元(以重庆为例),住房公积金,工会会费,残保金。看不见的成本其实很多,比如法律责任,年休假五天,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经济补偿,疫情来的冗员成本,病假;比如管理上的成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解除员工不当的违法解除赔偿金等。

朋友说,这么多门道。我说是的,尤其是对创业的老板来说,劳动合同法是其中必不能忽略的。因此,我就在朋友的茶水间,给朋友来了个即兴演讲,从4个角度给他提醒。

一、必须按劳动关系招人吗?

如前所述,招用一个劳动关系的成本是很高的。最近几年的新业态用工的劳动关系确认之争非常多,为什么?

认定劳动关系,在送外卖的过程中受伤就可以认定工伤,不认定劳动关系风险自负。劳动关系是成本最大的用工,而用工方式非常多,如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劳务外包、劳务合同、承揽等,有劳动关系有全保护,无劳动关系无劳动保护。

所以,在招人之前一定要问清楚,是不是必须按劳动关系用工?有没有其他用工可替代,毕竟请神容易送神难。

二、一定要小心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重要的事说三遍,一定要签劳动合同!

除了要签订劳动合同外,还要保管好劳动合同。也许我说碰瓷,你以为很遥远。这些年,我亲自遇到过的就有以下几个情形,鉴定笔迹不是本人签订的,偷走劳动合同的,伙同员工来碰瓷的。什么不签订的,忘记续签的,更是常见。

有的老板以为不欠工资便不违法,大错特错。某企业是招商引资的企业,老板在工业园区办厂,招了几十个员工,其中有一个女员工曾经告过劳动争议。被老板录用后,发现老板居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工作9个月后某次加班与老板发生争议,伙同车间所有员工一起离职告未签劳动合同2倍工资。老板要赔30多万,我这个主审法官想做工作调解,老板还找到政府说营商环境太差,真的是一声叹息!法律如此,与营商环境无关。

三、把工资约定清楚

工资分两部分说。一部分是正常工资,如销售的提成,曾经有个亲戚的公司,因为销售提成办法不完善,某销售员拼命卖东西,不管买家信誉好不好。因为没有约定回款后计发提成,销售员业绩很好,提成很高,但是给老板留了一堆烂账!

老板不但亏了货款,也支付了提成,亏两次。另一部分是加班费,千万不要小看了加班,加班涉及到群体性纠纷,一个员工支持了,相同岗位的员工就都有可能主张。如何来管理加班,要多个方面下手,如工时合理,要合理的区分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制度。

四、解除员工要慎重

因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违法解除赔偿金争议,占了劳动争议很大的比例,而且,其他如二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等争议,多因解除而起。既然都解除,大家撕破脸了,在职时不扯的在仲裁就可以全部提出来了。

我们听说过00后整顿职场,但是你听说过60后的在整顿职场吗?最近听说一个事,某年满59周岁的大叔,因为社保缴够了15年,在单位工作了20年,近期各种作妖,各种折腾,小错不断大错没有(怀疑是看多了抖音、公众号,自学了很多劳动法)。老板终于忍不住了,开除。结果仲裁申请书来了,违法解除赔偿金(本人工资乘40个月)。

给老板算一个账,如果是白给工资也不过是12个月,加12个月的社保费,可是违法解除给40个月,远高于白给工资。所以解除一定要慎重。解除员工时,最好做到四步:

第一步,评估解除的风险,包括事实是否清楚、依据是否充分,违法风险是否很大。

第二步,对于违法解除风险很大的,能否转化其他途径,如劝退、协商解除或者调岗等。

第三步,梳理每一个环节,如程序是否到位,是否通知工会,违纪事实的证据是否清楚。

第四步,注意违法解除的继续履行。

这是常见的纠纷,还有很多不常见的纠纷,如调岗的,年休假的,病假的,调薪的。只要用上了员工,总有一款纠纷等着你。如果没有社保来一个工亡的,喜提的保时捷就得送人了。

创业是美好的,可是劳动合同用工风险也是要注意的。

学法律的人就是这样,风险想得多。

高风险高收益,所以做老板的也不能太想法律。愿意承受亏损的风险,获得更丰富的回报是应该的。

最后,用《新华词典》中这句话作为总结:张华考上了北京大学,李萍进了中等技术学校,我在百货公司当售货员,我们都有光明的前途。

徐增鹏团队是德恒重庆重点打造的劳动法专业化团队,徐增鹏律师系业界鼎鼎有名的前法官“子非鱼”。在本专栏中,徐增鹏律师将结合法官和律师的视角,以期帮助企业事先预防用工风险,让企业在人力资源合规的前提下降本增效开展经营活动,同时帮助员工合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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