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场引种的十大忌(猪场如何进行科学引种)

引种是很多猪场必不可少的一项工作,然而如何引入健康和符合生产要求的种猪又是每个养殖场面临的问题。为了能帮助大家对引种知识有更进一步的了解,下面笔者就此为话题和大家进行一下交流。

1 引种前的准备

引种工作对于猪场的生产至关重要,引种前必须做好相关准备。

1.1 确保引种安全

猪场引种的十大忌(猪场如何进行科学引种)(1)

这里的安全主要指生物安全,引种最基本的要求是保证引入猪的健康。猪场引入的每一头猪,其身体都有可能携带病毒、细菌、支原体、衣原体、寄生虫等病原,如果引入前未进行严格把关,很容易导致本场出现新的疫情。引种前,相关负责人可提前对拟引种场的免疫情况和猪只免疫抗体进行调查,抽血化验,确定没有高传染性疾病。合作的猪场要有信誉,且能提供健康检疫证明,最好是行业内知名种猪场,有品牌保证。运输车辆出发前要严格消毒,无病原携带,确保引种安全。

1.2 防止运输应激

选好的种猪运输前不要过度饲喂,根据路途长短情况,投喂正常量的60%~80%料量即可。保证饮足量的水,水中可加入电解多维、微生态制剂等,以抵抗运输造成的应激反应。很多猪在运输途中会有应激性腹泻现象,容易继发感染,有这种现象的猪场在运输前可在饲料或饮水中加入预防量的广谱抗生素,如恩诺沙星、硫酸黏菌素、氟苯尼考、复方阿莫西林等,以降低胃肠道的应激反应。长途运输的车辆,运输司机尽量把车开稳,车速保持匀速,过快加速或减速容易加大猪群的应激。运输到场后,要再次对车辆和猪群进行雾化消毒,之后将猪群在隔离区饲养,期间供应优质饲料和饮水,注意饲养密度不要过大,逐渐让其适应新的环境。

2 引种后的管理

猪场引种的十大忌(猪场如何进行科学引种)(2)

后备母猪和公猪引入后,不能直接进入生产区,而是需经过隔离期、混养期和静养期三个时期,从而保证种猪能够完全适应新的环境。

2.1 隔离期

隔离期需要一个月时间,从110 日龄开始引入后备猪,隔离舍应与其他猪舍距离不少于50m。根据后备猪的体况和性别进行合理分群,最大限度地降低猪只因长途运输造成的应激。首日饲喂不宜过多,建议喂正常量的30%即可,之后逐渐增加至50%、80%,最后完全恢复正常,避免因暴饮暴食而导致胃肠道疾病的发生。隔离期内要注重猪群的观察,观察每一头猪有无疾病前兆和行为异常,饲料或饮水中加入阿莫西林和电解多维,以增强机体的代谢功能。隔离舍环境要保证相对舒适和安静,避免饲养密度过大,有条件的可每周保持2~3 次的运动,使猪群保持健康的体况。

2.2 混养期

隔离期结束后,需要对后备猪进行驯养,用1~2 胎淘汰的健康母猪与后备母猪以1:5~10 的比例进行混养,从而达到新猪调教的目的,混养期大约为4~5 周,混养母猪最好每周更新一次,以确保混养效果。

混养期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选用的淘汰母猪必须是健康的,未携带病原,后备母猪必须全进全出。其次,混养期间发病的猪只尽量不用药物控制,让其自然康复产生免疫力,从而确保后期容易饲养。最后,为了尽量避免疾病的发生,可在饲料或饮水中定期加入电解多维和微生态制剂,使猪的免疫力得到提高。

2.3 静养期

混养期结束后,猪群需要一段时间进行静养,这样才能提高猪群的健康水平,为后备猪入群配种做准备。静养期管理需要注意的是对疾病进行严格把控,特别是能影响种猪繁殖性能的疾病,如蓝耳病、猪伪狂犬病、细小病毒病、猪瘟等。近些年的流行病学调查表明,蓝耳病是目前困扰我国养猪业发展的最重要疾病之一,尤其对母猪繁育影响最大,因此,在静养期一定要保证每头猪都要进行检查,以免对后期造成影响。

3 种猪的合理利用

种猪引入后,隔离期、混养期和静养期大概有3 个月左右时间,之后便可以进行利用,利用时一定要讲究科学。后备母猪的初配年龄建议在8 月龄之后,虽然有些猪会在6~8 月龄之间有发情现象,但由于此期体内激素不稳,子宫、卵巢等还未完全发育成熟,此时配种虽然可以早怀孕早利用,但总体对母猪的影响是弊大于利的。公猪利用频率不宜太高,因成熟精子的产生需要一定时间,初配青年公猪第一个月每周配种2次为宜,之后逐渐提高到每2d 1 次,性能强的公猪也不能超过1次/ d。

猪场引种的十大忌(猪场如何进行科学引种)(3)

公猪每使用一周都要保证有1~2d 的休息时间。人工授精时,对开始采精的青年公猪间隔3~4d 采一次,成年公猪间隔2~3d 采一次较好,公猪进入老龄化后,建议每周一次。无论是公猪还是母猪,作为种用时一定要派专人单独照顾,饲料也要进行定制,饲喂种猪专用料,营养要跟得上。饲养管理期间,猪群每周要保持2~3 次的运动,有条件的可多晒太阳,勤对猪舍进行打扫,保持环境卫生。健康是种猪生产性能的保证,也是猪场能正常运营的关键,一定要注重疫病的防控工作。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