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约法律知识(国际法律制度解开国际经济交往情境中的)

本文尝试以囚徒困境模型为出发点,引出了国际经济交往中的囚徒困境问题。同时分析解开囚徒困境的方式:通过改变理性人的外部制度约束和激励,使得个体理性的加总趋近甚至达到集体理性。而在国际经济交往情境中,这个外部制度约束和激励即是国际法律制度。

囚徒困境是什么?

首先什么是囚徒困境呢?通俗点解释就是:两个一起被捕的囚徒在审讯的时候,如果都保持沉默,则两人都会被判1年监禁。如果一个人沉默另外一个人认罪,沉默者将会被判10年,主动认罪者将会被判3个月。如果两个人都认罪,将会被判5年。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对方的选择是什么,最利于自己的选择都是认罪。因而两位囚犯的选择都会是主动认罪,但这显然不是双方最有利的选择。也就是说,个人做出理性选择却往往会导致集体的非理性。

国际公约法律知识(国际法律制度解开国际经济交往情境中的)(1)

国际经济交往——囚徒困境的现实情境

在囚徒困境模型里面。对于嫌犯来说,最理性的选择是认罪。所传递的结论是:个体理性的加总并不等于集体的理性。当把这个模型推广到国际经济交往领域,例如在关税问题方面,任何一个理性的国家都会实施高关税,最终的博弈的结果就是各国都不约而同的采用高关税策略,而这个时候的国际社会总收益并不是最大化的。

在关税问题的博弈模型里,假定两国之间达成了一项自由贸易协定,最终纳什均衡将会是各国都放弃高关税政策,国际社会实现总体收益最大化。在这种情况下,解决问题的关键就转变成了如何维护外在约束的有效性,即如何通过制定相关的国际法律制度去维护国与国之间合作的稳定性。

国际经济法律作为一种激励机制,能够实现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在这样的情况下,任何的国际经贸协议都会产生“合作剩余”,但国家力量的差异会使得合作剩余的分配不平等,这时法律规则会再此起到相关作用。很明显地,“法律取代强权“能够促使全球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

因而,在国际经济关系中,不应该带着民族主义情绪和偏见来看待现实国际经济法律的问题。在国际投资法律规则制定的博弈过程中,应该把中国当作是一个潜在的甚至是现实的资本输出大国,在国际投资法律规则的形成过程中要持有一种包容和共赢的心态,同时认清国家利益所在,以一种积极且务实的态度参与国际经济活动规则的制定。

现实意义和相关思考

总的来说,在国际的经济交往中,国际经济法律能够有效地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能够使各个成员以及整个体系的福利状况最优化。但是国际经济法律的规则需要各个国家积极参与制定且配合运用,才能促使多边利益的共同实现。在过往,中国通过改革开放、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开放自由贸易区等方式推动了经济发展。如今,中国倡导国际国内双循环发展格局,推动我国开放型经济向着更高层次发展。

然而,由美国为首掀起的国际贸易战明显是与合作共赢的方向背道而驰的。根据个人理解,某些资本主义国家的霸权会使当今的国际经济交往陷入“囚徒困境”。例如,当美国率先提高对我国的进口关税的时候,我国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同时会提高对美国进口的关税。当双方都采取高关税策略的时候,国际经济交往关系就进入到了“囚徒模型”的纳什均衡。因而,贸易战是非常不可取的,只会同时损害贸易双方的利益。

本文思想来源:

[1]陈儒丹.解开“囚徒困境”的国际经济法律制度——博弈论方法和中国问题视角[J].国际商务(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报),2014(01):12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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