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重要性(就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6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负责人就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进行了介绍,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重要性?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重要性(就保障城乡困难群体基本生活)

困难群众生活救助重要性

6月17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三部门负责人就困难群众帮扶工作进行了介绍。

民政部副部长唐承沛表示,近期,民政部、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部署各地进一步完善相关兜底保障措施,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全力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具体来看,一是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在原来的生活补助基础上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保证他们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二是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可以在务工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申请获得一次性临时救助金;三是跟踪物价变动,当物价上涨达到启动条件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今年3月底,全国共救助了城乡低保对象4128万人,城市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722元,农村低保的平均标准达到每人每月542元。”唐承沛说。

值得注意的是,在困难群众相关保障和帮扶方面,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多项工作,包括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困难群众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阶段性缓缴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延续执行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等。

“在对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保生活待遇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基本实现城乡参保失业人员政策保障全覆盖。今年1—5月,已经向560多万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各类失业保险待遇334亿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说。

在就业问题上,李忠表示,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工作是兜住兜牢民生底线的重要基础,相关部门重点采取了四方面的强化措施。

强化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健全就业援助制度,畅通线上线下失业登记渠道,及时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活动,提供一对一精准服务。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运用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强化困难毕业生重点帮扶。坚持把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以及有残疾的、较长时间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实施一人一档、一人一策专项服务,优先推荐岗位,优先组织见习,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多措并举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强化脱贫人口稳岗就业。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大力培育劳务品牌,积极拓宽脱贫人口务工渠道,充分发挥就业帮扶车间等载体作用,为脱贫劳动力提供更多的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健全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权益维护“三位一体”工作机制,促进脱贫人口就业增收。

强化其他困难群体统筹就业。全面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加强大龄劳动者就业帮扶和权益维护,扎实做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等,确保困难群众就业有出路、生活有保障。

“今年1—5月份,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196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8万人。截至5月底,全国脱贫劳动力务工规模达到3133万人。”李忠说。

“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稳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确保应享尽享。”国家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陈金甫说,下一步,国家医疗保障局将保障好疫情防控相关的医保费用支付,加快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重点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医疗待遇保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医保领域急难愁盼问题。(记者 王俊岭)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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