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进入无人区失联(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

罗布次仁、卜鹏、韩雪莹/@中国之声

央广记者

澎湃特约评论员 陈城

据中国之声5月7日报道:今年3月,90后杭州小伙冯浩与女友林夕(非本名)、徒步爱好者李志森三人同行,准备徒步穿越羌塘无人区。进入无人区10天后,冯浩独自离队并失联。

冯浩失联50天后(5日中午),队友李志森在微博上发消息称,“冯浩自己走出来了”,向网友报平安。

6日,安多县林业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以上三人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理。目前,冯浩及其女友林夕明知非法穿越行为违法,但拒不认错,拒不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态度蛮横,正在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李志森已接受处罚并承认错误。

小伙冯浩穿越羌塘无人区时独自离队

失联50天最终被找到

“人出来了,活着就好!”5日中午12点09分,失联小伙冯浩的队友李志森发了一条朋友圈,难抑激动。在这大约半小时前,他和搜救民警一行在乌兰乌拉湖东侧遇到在羌塘无人区失联了50天的冯浩。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安多县公安局局长尼玛次仁告诉中国之声记者,搜救工作风险很大,过程也困恼重重:

“5日,我们的派出所民警发现了一辆货车,然后搜救民警上去询问时,发现了该失联男子。我们民警也是中途走了将近900多公里的路,在海拔4800米以上,有些地方超过5000米。冯浩就躺在货车上,身上也没有任何吃的。然后搜救民警把它扶下,补充饮水还有食物以后,就返回到村委会休息。”

男子进入无人区失联(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1)

冯浩走出无人区

据冯浩讲述,他是凭借毅力活了下来。队友李志森介绍说,冯浩两天一包干粮,每袋干粮的分量是200克,最后断粮7天多,就这样撑过来的。他还吃草根,所有能吃的东西都吃了。安多县玛曲乡派出所民警边巴次仁描述了冯浩被找到时的状态:

“他差一点就晕倒了,然后他就又慢慢地下来,喝点水,这样过来的。报案的那两个人,非常激动,非常高兴,差点儿都哭起来了。他当时精神状态挺好的,因为他说在牧户家里吃过饭。他们直接从阿里穿越到我们这里,刚好是与青海的交界处,可可西里那边。野生动物特别多,现在是夏天,路也不好走。冯浩也说了自行车都陷进去了,真的危险。冯浩说碰到了几只狼,他还说没事。”

得知儿子还活着的消息,冯浩的父亲松了一大口气。从4月25日开始,他在西藏度过了煎熬的10天。由于无人区范围过大,此前的多次搜救均没有结果。5月4日,他刚刚回到杭州计划筹款。冯浩被找到后,他终于在电话里听到了儿子报平安的声音。

“他本人给我打过电话了,我回到杭州是准备筹钱给他叫直升机搜救的。我准备再赶往西藏去。”

队友李志森说,出发前他其实曾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甚至对可能的后事做了安排。他们家人也都知道,但阻止不了为户外探险付出生命的人。李志森称,归来的冯浩依旧没有说明当时离队独自徒步的原因,他觉得穿越羌塘无人区难度不大。

李志森:“以后还继续不?”

冯浩:“继续啊。”

李志森:“还继续呢?”

冯浩:“难度大一点的。”

李志森:“然后是找团队还是自己走?”

冯浩:“一个人吧。”

冯浩及其女友正接受调查处理

5月7日19时,西藏安多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拉巴在接受中国之声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冯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为违法,但拒不认错,拒不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态度蛮横,正在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以下为最新处理情况:

1、冯浩、金路(林夕)、李志森三人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和《关于禁止在可可西里、阿尔金山、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西藏自治区林业厅《关于禁止在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组织非法穿越活动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进行非法穿越的行为,安多县林业森林公安局依法对以上三人分别处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理。目前,冯浩、金路明知非法穿越行为违法,但拒不认错,拒不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处罚决定,态度蛮横,正在接受林业森林公安部门的调查和处理。李志森已接受处罚并承认错误。

2、经我局说服教育和要求,冯浩等三人盲目非法穿越无人区,还报警求助,致使国家公共资源造成重大浪费的行为,李志森以团队的名义向全社会公开致歉。

3、在此,我们呼吁全社会各界人士不要盲目穿越无人区,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极为脆弱,擅自穿越会对生态造成极大破坏、严重影响野生动物的迁徙和生存,且保护区海拔高、气候恶劣、攻击性极强的大型野生动物活动频繁,望全社会各界共同拒绝和抵制非法穿越无人区的行为。勇敢不是逞强,宁静是最大的保护。

穿越无人区为什么会被罚款5000?

从李志森微博展示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为“非法穿越国家自然保护区”,“根据《行政处罚法》(经查,当地公安机关疑似笔误,应为《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伍仟元整的处罚”。公安机关作出的这一行政处罚决定有理有据,在尺度上的拿捏也恰如其分。

男子进入无人区失联(小伙无人区失联50天后)(2)

《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未经批准进入自然保护区,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给予此次事件三名“驴友”顶格处罚,恐怕是因为国家及当地相关管理部门早已三令五申,然而当事人依旧视而不见。

早在2015年,新疆青海西藏三地就曾联合发布公告。公告规定,禁止一切单位或个人进入新疆阿尔金山、青海可可西里和西藏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非法穿越活动……将对涉及三大保护区的非法穿越活动进行严厉查处。对于“驴友”群体而言,决定徒步穿越之前理应事先了解目的地的情况,因此无视该公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羌唐无人区位于藏北,是青藏高原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的基因库,在自然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科学研究等方面价值很高。由于青藏高原的高寒地区特性,绝大部分地区气温低、日照多、蒸发量大,这就导致植物和作物生长极其困难,生态环境极其脆弱。因此虽然有当事人不愿承认自己的错误,但其非法行为的危害性是客观存在、不容狡辩的。

公开报道显示,民间救援队与当地公安一同进入羌塘保护区,一路上发现了许多非法穿越者留下的轮胎、油桶、塑料瓶等垃圾。可见,当事人的行为可能并非孤例。因此,对其进行较为严厉的处罚,也是为了起到示范作用。

个人的任性行为,还会加重相关工作人员负担、浪费国家公帑。整个羌塘地区约28万平方公里,只有780个专业保护人员,一旦发生意外搜救难度可想而知。在国内一些景区已经开始施行有偿救援制度的背景下,这类任性“驴友”的行为是否应该被收取相关救援费用?

近年来徒步爱好者屡屡在羌塘无人区失踪,在穿越过程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通过对个案的报道提醒广大徒步爱好者重视生命、保护生态,很有必要。正如一位救援队员所言,“羌塘是真正的荒野。对自然,人应常存敬畏之心。”

本期实习编辑 常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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