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卡中80万不翼而飞(江西一女子卡内13万不翼而飞)

很多人把钱存进银行,就是希望资金安全有保障,如果人在家中坐,存在银行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承担呢?,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女子卡中80万不翼而飞?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女子卡中80万不翼而飞(江西一女子卡内13万不翼而飞)

女子卡中80万不翼而飞

很多人把钱存进银行,就是希望资金安全有保障,如果人在家中坐,存在银行卡里的钱却不翼而飞,这个责任究竟该谁承担呢?

从以往很多案例来看,能告倒银行的并不多,主要还是很多储户在事发后根本不知道如何保存证据,加上错失报案最佳良机、取证难度大、银行规定较为含糊多方面原因,导致储户维权困难,有些甚至无法追回被盗刷的钱财。

不过,近日江西新干县一名女子在银行卡被盗刷之后,不仅利用了较为正确的方式赢得了先机,制止了钱财继续流失,还因为证据确凿,要求银行赔偿的诉求获得法律支持,实现了双赢。

杨某于2012年在新干县一家银行办理了一张借记卡,一直使用了9年时间都非常正常,杨某也经常使用这张银行卡存取款。可是在2021年国庆节刚过,杨某便察觉到银行卡出现了异常情况。

2021年10月9日晚上,杨某的手机先后两次接收到银行信息,内容均为杨某持有的借记卡发生了自助机转账,当时杨某一看转账金额,还这是吓了一条。上面显示每次均转账5万元,且在24小时后到账。

由于当时已经接近凌晨时分,杨某只有电话联系了银行客服说明了情况,之后迅速赶到附近自助取款机查询该卡账户明细以及余额,杨某并没有发现异常情况,于是刚才的心急如焚才稍微安定下来。

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为了防止交易成功,杨某赶紧在自助机上修改了密码。等到第二天银行上班后,杨某赶到银行柜台查询是否可撤销时,却被告知已经转账成功,不能撤销。为了保证卡内钱财不再被转走,杨某在柜台进行了换卡,之后报了警。

但令人遗憾的是,虽然杨某进行了一系列操作,但依然没有逃脱银行卡被盗刷的命运,事后警方侦查得知,杨某名下的这张借记卡在外地转账、取款、收费等共计支出13万余元。

其实杨某在得知银行卡被盗刷之后,立即做了很多自救工作,包括向银行客服电话联系,在自助机修改卡密,24小时内到银行申请撤销转账,这些措施为何都没有能起作用呢?那么,到底银行方面该不该为杨某银行卡被盗刷负责呢?

这件事很快闹上了法庭,杨某认为银行作为发卡单位,有义务保障其发行的银行卡的安全性,对持卡人遭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且自己在知悉银行卡可能被盗刷之后,已经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进一步保障安全,但依然没能阻止银行卡被盗刷,责任全在银行方,应当对自己进行赔偿。

但银行方面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认为,首先现有的证据并不能证明转账行为是否杨某自己所为,因此并不能断定,银行对客户的正常转账行为应当具有查证义务,且银行在转账操作之后向杨某发送了短信,尽到了提醒义务。

其次,杨某在咨询客服时,应当知悉该转账是可以在24小时内撤销的,如果不会操作,完全可以向客服申请冻结银行卡,避免资金流失。杨某还曾到自助机进行了该卡密操作,但其并未撤销该转账,责任并不完全在银行方面,即便赔偿也不能全额赔偿。

针对银行的抗辩,杨某当庭提交了银行卡交易时真卡所在地、交易行为地、账户交易明细、交易通知、报警记录、挂失记录等证据材料,来主张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交易。

同时杨某认为,自己在知悉银行卡被刷之后第一时间向发卡行进行了通知,目的是进一步避免损失,但银行告知的是此转账是24小时后到账,因此在24小时内自己曾到自助机、银行网点柜台申请撤销,却被告知已经转账成功,足见银行存在严重安全漏洞,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从2016年开始,为了防止客户银行卡被盗刷、盗转的情况发生,所有银行均实现了转账后24小时到账的限制功能,如果是在发卡行自主机办理的转账业务,可以到发卡行营业网点或自助柜员机申请撤销的。

即便是使用银行卡在其自助柜员机办理的转账业务,也是可以到发卡行营业网点或拨打发卡行客户服务热线申请撤销的。从已知的事实来看,银行并未做到在24小时后转账,是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

而且从杨某提供的证据来看,结合银行卡交易行为地与真卡所在地距离、持卡人是否进行了基础交易、交易时间和报警时间、持卡人用卡习惯、银行卡被盗刷的次数及频率、交易系统、技术和设备是否具有安全性等事实,杨某作为持卡人主张争议交易为伪卡盗刷交易。

最高院于2021年5月出台了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了银行卡被盗刷后银行应当承担的责任,即“发生伪卡盗刷交易或者网络盗刷交易,借记卡持卡人基于借记卡合同法律关系请求发卡行支付被盗刷存款本息并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基于此,法院认为杨某提供的电子证据证明银行卡一直与其本人在一起,发生盗刷时银行卡和本人均在本地,不可能同一时间在异地刷卡消费,且杨某及时向警方报案,证明银行卡仍由其自己妥善保管,盗刷非本人所为。2022年7月,法院结合在案证据和事实,依法判令银行向杨某赔偿盗刷损失13万余元的本息。

银行卡被盗刷,杨某并不是第一个碰到的人,但因为很多人在银行卡被盗刷之后陷入慌乱状态,并不知道如何来保存证据,往往在向银行维权时无法证明到底是盗刷还是自己的消费行为,这就给追讨损失带来极大的难度。

因此,在办理银行卡时最好开通金额变动的短信通知,能在第一时间知晓自己银行卡余额变动情况。在察觉余额变动异常之后,首先是拨打发卡行客服电话冻结该银行卡,然后报警备案。

在这以后最为关键的一步,就是到附近的自助机或者营业网点办理一笔业务,即便是进行查询都是有记录的,保存好相关的电子证据,证明银行卡是自己随身携带,并未交付给他人使用。

当然,最为关键的是,在与银行交涉过程中,如果发现银行开始胡说八道,最好不要与之纠缠,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越说越乱,不仅心情不好,反而会乱中出错,让银行方面抓住把柄,以免不必要的辩解和举证,也是十分麻烦的。

所以,在遇到这种事的时候,最主要的头脑要保持冷静,只要确实是遭遇了盗刷,相信法律一定会帮助追回损失的。(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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