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译注篇三(和风细雨论语体贴之八十三)

4.18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①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 不怨②”,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论语译注篇三?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论语译注篇三(和风细雨论语体贴之八十三)

论语译注篇三

4.18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①。不从,又敬(而)不违,劳而 不怨②。”

【注释】

①几谏:几,微义;谏,劝诫,规劝。几谏的意思是微言讽谏,此微应解为轻,即微风之微,人微言轻之轻。故微言即轻言,既有轻声细语的意思,也有不说重话点到为止的意思。《礼记·内则》:“柔声以谏”,“柔”即轻,“柔声以谏”即“几谏”。

见志:见同现,表达表现;志,指自己的意见或想法。见志的意思是把自己的想法表达出来。

本章各种旧注均在“几谏”后断句,而把“见志不从”连为一句,愚以为不妥,在古汉语中,如果表达自己的意见不被接纳,句式应为“志不见从”,考虑到“志”应为己志,而非父母之志,“志丕从”不成文。故句读调整为:“事父母,几谏见志。”

②不违:此“违”同“不违如愚”之“违”,意为反或返,“不违”即不回话,在本句中应解为不顶嘴。旧注多解为违背,违逆,另一说解为去,均不从。

劳:王引之《经义述闻》:“劳,忧也。”

按本章《皇疏》本“敬”后有“而”字,从与后句句式保持一致的角度看,“敬而不违”更可取。

【翻译】

孔老师说:“子女事奉父母,若父母有过失,应当以和风细雨的方式表达劝谏的意见。若父母不听从,要一如既往地恭敬,不要顶嘴,即使很忧心,也不对父母有怨恨。”

【解说】

本章的主题是,在父母有过的情况下孝子如何与父母相处以及如何自处?孔老师的意见是,有话好好说。

朱熹《集注》:“此章与《内则》之言相表里。”按《礼记•内则》有如下论说: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说则复谏。不说,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说,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

类似的表述在儒家经典中还有许多:

“子云:‘从命不忿,微谏不倦,劳而不怨,可谓孝矣。’”(《礼记•坊记》)

“子之事亲也,三谏而不听,则号泣而随之。”(《礼记•曲礼下》)

“君子之孝也,微谏不倦。可入也,吾任其过。不可入也,吾辞其罪。”(《大戴礼•曾子立孝》)

“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谏而不行,行之如由己。不谏非孝也;谏而不从亦非孝也。孝子之谏,达善而不敢争辩。争辩者,作乱之所由兴也。由己为无咎则宁,由己为贤则乱。”(《大戴礼•曾子事父母》)

“父母爱之,喜而不忘;父母恶之,劳而不怨。”(《孟子•万章上》)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孝经•谏诤》)

综合以上论说,原始儒家共同的主张有如下几点:

一,父母有过该谏就要谏,这是义;不谏就是不义,并且陷父母于不义。

二,进谏要讲究方式方法,要柔声细气,和风细雨地表达意见,不能让父母难堪,更不能惹父母生气。这是情。

三,同样出于亲情,即使父母不接纳劝谏,也不要争辩顶嘴,心生怨恨,而应该找合适的机会,接着“几谏”,即“微谏不倦”。

儒家讲求中庸之道,在处理父子关系上亦是如此,要做到情理兼融,情义兼顾,如此才能既无怨,又无咎。

钱穆《论语新解》:“此章见父子家人相处,情义当兼尽。为子女者,尤不当自处 于义,而伤对父母之情。若对父母无情,则先自陷于大不义,故 必一本于至情以冀父母之终归于义。如此,操心甚劳,然求至情 大义兼尽,则亦惟有如此。苟明乎此,自无可怨矣。 ”

儒家中比较另类的是荀子,面对同样的情义冲突的难题,他更在乎义,而不重情。

《荀子•子道》篇:“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顺下笃,人之中行也。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孝子所以不从命有三:从命则亲危,不从命则亲安,孝子不从命,乃衷。从命则亲辱,不从命则亲荣,孝子不从命,乃义。从命则禽兽,不从命则修饰,孝子不从命,乃敬。故可从而不从,是不子也。未可以从而从,是不衷也。明于从不从之义,而能致恭敬忠信端悫以慎行之,则可谓大孝矣。《传》曰:‘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此之谓也。”

荀子是儒家之中最注重实际,最讲究变通的,有时候甚至跨越了儒家的藩篱。

从荀子到法家,只有一步之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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