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独资企业管理结构(3-7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另有特别规定)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单独集中讲一讲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就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公司相比的独特之处,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国有独资企业管理结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国有独资企业管理结构(3-7国有独资公司治理结构另有特别规定)

国有独资企业管理结构

大家好,我是李律师。今天单独集中讲一讲国有独资公司的治理结构,也就是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国有独资公司与一般公司相比的独特之处。

1、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不过,很多人可能会把国有独资公司与国有企业混为一谈,这是对两类特殊企业主体的认识错误。虽然二者在经济性质上都是国家投资设立的企业,但是国有企业不一定国有独资公司,而国有独资公司一定在国有企业范围内。

主要区别是:国有独资公司是遵循《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者是董事会和总经理,名称为“XX有限公司、XX有限责任公司”,而国有企业是遵循《全民所有制企业法》设立的,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名称一般为“XX厂、XX公司(这些国有企业虽然有“公司”两个字,但并不属于公司制企业,要注意与有限公司保持区别)”。

还有一个重要区别是:国有独资公司不能上市,因为国有独资公司的出资人只有国家这一个股东,不能设置为股份有限公司,也就不能上市,但是可以向上市公司进行投资类的经营活动,而国有企业就不同了,经过严格的批准和改制程序,国有企业是可以变为上市公司的。

为稳住社会主义经济的基础,在涉及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行业或领域中,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国家出资设立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因此国有独资公司体量大,是其普遍特征。在世界五百强里面,有很多中国企业上榜,并且国有独资公司或者国有企业占绝大多数。

附带说明一下,国有独资公司还有一大政治特色,那就是党委一元化领导体制,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等,要保证一切活动都在共产党领导下进行,这是不受限于公司法也不能用公司法律关系来审查的企业组织结构,大约只能从宪法里找依据了。

2、关于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的职权,同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部分职权,决定公司一些事项,但关于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这些重大事项,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并且对于其中更重大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根据公司法确定任期和职权,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设董事长一人,并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在董事会成员中,应当保留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监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国有独资公司设总经理,是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总经理。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言外之意,可以理解为经过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可以担任其他公司的董事长,看来这只能是特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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