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岭字地名大全(邑里地名学井田制地名学)

原创 牛汝辰

农村公社是人类社会由原始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一个发展阶段。农村公社土地所有制形式的特点是“共有私耕”,私人占有的萌芽——小土地劳动出现了,“它们在原始的东方公有制解体以后,奴隶制真正支配生产以前,还构成古典社会全盛时期的经济基础”。[1]因而,农村公社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占有重要的一页,研究探讨与农村公社相关的地名,对我们今天来说是很有意义的。

含岭字地名大全(邑里地名学井田制地名学)(1)

一、西周的井田制地名

中国古代存在有农村公社制度,那就是西周的井田制。在古代地名中就反映出了井田制的影子。井田制的村社组织形式为邑、丘、甸、县、都。《周礼·地官·小司徒》记载:“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上述邑、丘、甸、县、都等都是农村公社的居住区划组织单位,所辖范围依次增大。邑是基本的居住单位,比邑大一级的是丘,也是农村公社的一种基本结构。邑是农村公社的基本居住单位,因此后来凡是众人聚居之处都称邑。如春秋时代有十室之邑、千室之邑,战国时代有万家之邑。凡偏旁从邑之字,如邹、邓、郑、邢、邦、郡、郛、郭等,就是人民聚居的都邑了,进而成为邦国之称。至于丘的结构,在春秋时还普遍存在,如齐有营丘、葵丘、贝丘……,鲁有中丘、祝丘、梁丘……,宋有商丘,长丘,幽宋有商丘,长丘,幽……卫有帝丘、桃丘、清丘……,曹有陶丘、楚丘、黍……,郑有桐丘、丘舆……这丘即是“社”,本是公社祭神的社坛之所,成了公社的遗迹。[2]

邑和丘都是居住单位的通称,既可称农村公社的居住地,又可指非农村公社的城邦聚居区。但邑和丘都不是古代农村公社居住单位的专有名称。在古代,专指农村公社居住单位的是里。里,从田从土。周代的井田通常是“方里而井”,所以一井也称为一里。《谷梁传》宣公十五年说:“古者三百步为里,名曰井田。”《管子·乘马篇》载:“方一里,九夫之田也。”古书上常以“田里”连称,如《左传》襄公三十年记郑国大夫丰卷奔晋:“子产请其田里,年而复之,反其田里及其入焉。”田与里为何连称?把田里解释成土地是不确切的,田是土地,里不是土地,而是指居处,即农村公社的居民点。

含岭字地名大全(邑里地名学井田制地名学)(2)

里是井田制的农村公社最基本的居住单位,《尔雅·释言》说:“里,邑也。”《汉书食货志》解释得更具体:“在野曰庐,在邑日里。”里是邑的一种形式,不是“凡有人众聚居之处”皆可称里,仅仅是井田制的农村公社的居住单位才称里。里所使用的范围比邑要窄得多,只要留心观察一下古代史籍中“里”的应用范围,就能看出“邑”和“里”的差别。邑是泛指,多称城市;里是专称,仅限农村,跟今日的“乡村”概念差不多。里所命名的地名都是较小的村社,比之用邑命名的大都市来,更容易在沧海桑田的历史变迁中湮灭。中国古代以里命名的村社,绝大部分都消逝了,但其残痕,仍可窥见。如商纣王囚禁周文王的地方就称“羑里”,[3]该是一个小小的村社之地。《史记·周本纪》集解引《括地志》:“兖州曲阜县奄里,即奄国之地也。”看来商周赫赫有名的奄,最早也是一块村社之地发展起来的。

春秋之际是我国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时代,随着地主经济的出现,井田制土崩瓦解了。到秦汉时代,在中原汉族统治区域,农村公社的土地制度已彻底破坏,但作为农村公社的居住单位,还有相当多的遗迹可寻,最突出的标志是“里社”的普遍存在。里在当时作为乡村的通称,是由农村公社居住单位的通称演化来的。汉高祖刘邦的老家叫“中阳里”(《汉书·高祖本纪》);威震匈奴的飞将军李广,其先祖故居在“槐里”(《史记·李将军列传》);东汉著名语言学家许慎曾在汝南郡召陵县“郁里”居住过。因为汉代距周代不远,古代农村公社的遗痕还比较多地表现在许多地名上。隋唐之后新出现的“里”字命名的地名,已与农村公社没有直接关系,并且许多里名不是表示农村,而是表示城市的街道区划。另外现今有一部分仍然带有一点古代遗风,如鸦片战争时以抗英斗争闻名中外的“三元里”。

含岭字地名大全(邑里地名学井田制地名学)(3)

二、近现代西双版纳地名保留的井田制遗痕

古老的农村公社在中原地区早已消失,但在南方和西南一些少数民族社会中却长期保留着,直至建国前,西双版纳傣族社会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农村公社的躯壳。因而,探讨与农村公社有关的地名,也是研究这些少数民族历史的重要一环。

在东汉至隋唐史籍中屡见不鲜的一个与僚并称的民族——“俚”,在其发展中,一部分与汉族融合,一部分与壮族融合,一部分成为今日的黎族。俚人本做“里人”,又称“里蛮”,《集韵》释说:“俚,或曰南夷种名。”《后汉书南蛮传》注“蛮里”,“里蛮之别号,今呼为俚人”。《后汉书·南蛮传》记载长沙武陵蛮的一种叫“五里蛮”,五里既是族名,又是地名。值得注意的是,“俚人”和“五里蛮”都处在农村公社的发展阶段,其称为“里”,则反映出这些少数民族的社会经济形态与中原地区古代村社的联系。

《文选·宋玉对楚王问》讲楚国国都人民唱一种流行歌曲《下里巴人》,《文选》注说:“下里本谓乡曲里闾。”下里,是种泛称,指的是普通的农村公社。唐宋以后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居住的“洞”,也是一种古代村社共同体。[4]因而,在我国南方历史上有不少和洞相关联的地名族称。有趣的是,从古代西南少数民族的地名族称中可以捕捉到井田制的影子。

晋人常璩的《华阳国志》多处记载句町国,其方位在今云贵南部交界一带。句町表示什么意思呢?《左传》襄公二十五年“町原防”注:“堤防闲地,不得方正如井田,别为小倾町。”《说文》殷注:“贾逵曰:原防之地,九夫为町,三町而当一井。”町是不规则的,无法整齐划成豆腐块状的平地,“九夫为町,三町而当一井”指的是这种平地上的农村公社组织。西南地区,少大面积平原,多山谷间平坝,正是町的特点,而西南地区的农村公社形态历史久远,“句町”表示的正是这种平地上建立的村社组织发展成的古国地名和族名。

在西南少数民族中,西双版纳傣族社会的农村公社保留得最完整、最长久,因而,在傣族的地名中,与农村公社紧密相关的地名也就最多、最鲜明。在唐代,傣族被称为“茫蛮”,樊绰的《蛮书·名类第四》记载:“茫蛮部落,并是开南杂种也。”“茫”即今日傣语的“勐”,是“地方”“坝子”的意思。元代《经世大典·招捕录》记载的地名木都,磨奈,蒙匡,孟磨,“木”“磨”“蒙”“孟”都是“勐”的对音。[5]“勐”作为傣族农村的基本单位,一直延续下来。翻开地图,云南西南部以“勐”字开头的地名居多,这与傣族长期存在农村公社是紧密相关的。

马克思在论述古代农村公社时指出:“这些自给自足的公社不断地按照同一形式把自己再生产出来,当他们偶然遭到破坏时,会在同一地点以同一名称再建立起来。”这说明了农村公社自身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而与这种村社相关联的地名,较之村社的生命力更顽强。一个社会的农村公机体已经消失了,但由这个机体繁衍出的地名却还可以长期存在下去。[6]

参考文献

[1]马克思.资本论(卷1)[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祁庆富.古代农村公社与地名论[J].地名知识,1980(2).

[3]司马迁.《史记·殷本纪》《史记·周本纪》[M].北京:中华书局,1959:106,116,119.

[4]徐中舒.论商于中楚黔中和唐宋以后的洞[J].思想战线,1978(2).

[5]方国瑜.元代云南行省傣族史料编年[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58.

[6]牛汝辰.中国地名文化[M].北京:中国华侨出版社,1993:148-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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