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家思想的精髓是什么(道法自然)

#头条创作挑战赛#理清老子思想脉络,见证解道历史时刻,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道家思想的精髓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道家思想的精髓是什么(道法自然)

道家思想的精髓是什么

#创作挑战赛#理清老子思想脉络,见证解道历史时刻

道 法 自 然

张梦中

[摘 要]“道法自然”。“自然”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道”亦必然如此。老子以“道”作为解读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独特方式,借由展现、融合“自然”,不仅充分彰显出“自然”前所未有地科学解答了世界上物和人的终极问题,即:“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而且摇身一变,彻底突破了自己以往为了生活人所开辟的由此处到彼此通行的地方的意义局限,深刻揭示了世界存在的本体包括人之为人的根据等,出人意料地成为人们解读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其自出机杼、博大精深、玄妙绝伦、涵括一切的思想,对推动我们现时代哲学的变革和进步具有无法估量的实质性学术价值,对形成我们现实生活中正确的生活方式与思维形式具有毋庸置疑的恒久实践意义。

[关键词] 物;人;本质;自然;道

“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自然”怎样,“道”便怎样,理解“道”,须先深入理解“自然”。但因一些人把“自然”理解停留在“自己如此”或“自己这样”,认为“道”就是以自己为法则,致使对“道”的理解陷入绕不出的循环,失去了丰厚意涵及其辩证意味。笔者以《道德经》王弼本为主要根据,兼顾《道德经》其他传世本合理之处,从“自然”具体语境出发,在先贤时俊对“自然”理解的基础上,考虑与老子大道之学等其他有关思想的内在联系,以及运用理论逻辑等,进一步发挥对“自然”的理解,深化对“自然”的认知,认为“自然”就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从而“道”亦必然如此,即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自其本来模样,尝试推进对“自然”的认识,在对“道”的理解上把老子的辩证法贯彻到底。老子大道之学以“道”作为解读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独特方式,借由展现、融合“自然”,不仅充分彰显出“自然”前所未有地科学解答了世界上物和人的终极问题,即:“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而且摇身一变,彻底突破了自己以往为了生活人所开辟的由此处到彼处通行的地方的意义局限,深刻揭示了世界存在的本体包括人之为人的根据等,出人意料地成为人们解读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特点和面貌,其自出机杼、博大精深、玄妙绝伦、涵括一切的思想,对推动我们现时代哲学的变革和进步具有无法估量的实质性学术价值,对形成我们现实生活中正确的生活方式与思维形式具有毋庸置疑的恒久实践意义,有利于充实、丰富我们的价值观念、人生理念和世界观点,推高、提升我们的思想自信、理论自信与文化自信。

一、“自然”: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

何为“自然”?

一些人把“自然”理解为“自己如此”或“自己这样”,比如胡适先生就讲:“自是自己,然是如此,‘自然’只是自己如此。”傅佩荣、罗安宪诸家亦持此说。所憾在,他们好像都止步于此,不再作进一步追问和思考。然而,这既未阐明“自然”是相对于什么而言的,即什么东西是“自己如此”,也未揭示出“自然”的深邃意蕴,即“自己如此”,就是“自己使自己如此”,亦为“自己自行如此”,那么,“如此”到底是什么样?“自己”到底怎样“自行如此”?显然没有刨根究底,还是一个相对浅表的认知,止于此,难窥“自然”堂奥,也影响对“道”正确认识。

所以,我们很有必要在此基础上深入下去,须弄清:“自然”是相对什么而言的?“如此”到底是什么样?“自己”到底怎样“自行如此”?其实前者就是揭示主体,后两者就是分别揭示主体的存在形态、生成方式。紧紧抓住这三个问题,尝试给出解释,也许我们就能在人们探究“自然”的基础上再前进一步,打开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

老子《道德经》中,计五处提到“自然”概念或范畴,即十七章、二十三章、二十五章、五十一章和六十四章。

其中,二十五章、五十一章为“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它们中的“自然”,显然不是“自然”本义的具体所来之处,而只是“道”、“德”对“自然”本义的具体运用和实际遵循,这样,唯十七章、二十三章、六十四章中的“自然”,才可能是“自然”本义的具体所来之处,鉴此,要解上述三个问题,确定“自然”之意涵,其实就主要是抓住对此三章中“自然”的认真分析与深入理解。全面把握此三章中“自然”之来龙去脉,再结合老子等其他思想,以及运用理论逻辑等,也许我们就能合理理解“自然”之真义。

先解第一个问题:“自然”是相对什么而言的?

十七章中,“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由“百姓皆谓我自然”可确认,这里的“自然”,是人之自然,是对百姓即“我”之陈述,反映的是人之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也就是说,这里的“自然”,是相对人而言的,是对人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之陈述。

二十三章中,“希言自然”(道德经·二十三章)。此处“自然”较难确认。不过,鉴于此句乃至整章是对君王的规劝和喊话,再结合老子《道德经》“无为而治”之思想,此乃老子思想主题,我们还是可窥见,此句是祈望君王面对百姓时,不要随意发布那些违背人性或本性、本质的苛刻政令,采取那些不合理的极端措施,而要充分相信老百姓,老百姓有其固有的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改变不得等,所以,此处“自然”,就应还是指人,是人之自然,是期许君王对老百姓固有的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应予尊重,不要强求改变,也就是要体现老子《道德经》“无为而治”之思想。其大意为:君王,不要到处发号施令,而要由着老百姓,他们有自己固有的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并会依此生成和存在,不会有什么事儿。也就是说,此处“自然”,仍是相对人而言的,是对人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之陈述。

六十四章中,“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六十四章。郭店楚墓竹简甲本)。由此段,我们可确定,此处“自然”,乃万物包含人之自然,因为圣人用来辅佐万物的是“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人之所过”,而凡此种种主要为君王面对百姓所做出的示范或采取的举措。也就是说,它是相对物和人而言的,是对物和人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之陈述。

总上就是说,“自然”是相对物和人而言的,是物和人之自然,是对物和人这些主体生成方式和存在形态之陈述。

次解第二个问题:“如此”到底是什么样?

前已究明,“自然”,是相对物和人而言的,“自己自行如此”,显然就是指物和人“自行如此”。那么,“如此”到底是指物和人什么样?因大千世界,朗朗乾坤,物只能是物,人只能是人,或物只能作为物而存在,人只能作为人而存在,故“如此”,也就只能是指物是物,人是人,或是指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物是物,人是人,或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其实也就是物本来的存在形态,人本来的存在形态。如物不是物,或不能作为物而存在,人不是人,或不能作为人而存在,那么物和人就会什么都不是,即成为不存在,依老子说,会成为“弃物”(道德经·二十七章)和“弃人”(道德经·二十七章)。为什么呢?其一,物不是物,或不能作为物而存在,人不是人,或不能作为人而存在,那就显然表明物和人在现实生活中都丧失其性或本性、本质,也就是说,物和人都不再是自己;其二,物和人都不具有其他的性或本性、本质,也就是说,如物不是物,或不能作为物而存在,人不是人,或不能作为人而存在,那么物和人也不可能再成为其他东西。处于这种既不是自己、又成不了其他东西的尴尬状态的物和人,就是一种不存在,老子称为“弃物”和“弃人”。

再解第三个问题:“自己”到底怎样“自行如此”?

“自然”是相对物和人而言的,“自己”到底怎样“自行如此”,显然就是指物和人到底怎样“自行如此”。又因“如此”,已如上所证,就是指物是物,人是人,或指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故此,物和人到底怎样“自行如此”,显然就转换成了物和人到底怎样自行物是物、人是人或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

物和人到底怎样自行物是物、人是人,或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呢?那无疑就是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这是物是物、人是人或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的唯一生成方式,构成了物和人生成的不二法门、不二规律。因为性或本性、本质是物所以为物、人所以为人的唯一特殊性规定,物和人唯有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亦即物、人的行为和表现不离开其性或本性、本质,而是与其性或本性、本质高度统一起来,才能使物和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也就是使物是物,人是人,或使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如在具体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离开了性或本性、本质,失去了构成自己的这种唯一特殊性规定,也就是没有把其性或本性、本质表现出来,实现起来,物还怎么可能是物或作为物而存在呢?人还怎么可能是人或作为人而存在呢?在具体的现实生活实践过程中,丧失其性或本性、本质的物就不是物,丧失其性或本性、本质的人就不是人,丧失其性或本性、本质的东西,就不是东西!

老子思想中,当然尚不存在“本质”概念或范畴,但他相对“欲”而潜在提出的性或本性思想,显然就是指哲学上的本质意义,构成物所以为物、人所以为人的唯一特殊性规定,这是毋庸置疑的。他讲:“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道德经·三十七章)意思是:道恒常的样子、状态就是保持一种虚静态度,(随任万物包括人按其性或本性自行生成和发展,)但没有什么事儿是它不能做成的(,物都成为了物,人都成为了人),侯王如能秉持道来治理天下,万物包括人将按其性或本性自行生成和发展。但在此生成和发展过程中,如万物包括人的欲望意外兴发了,我将以回归“道”所内涵的“无”所命名的万物包括人的初始状态来抑制这种欲望(,以便使物和人重新回到按其性或本性自行生成和发展这条正确的路子上来)。这里的性或本性,就指哲学上的本质意义。他告知我们,凡按其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就在物成为物,人成为人,相反,离开本质,也就是陷入“欲”之范畴,比如叫鸡来泅水,让狗去打鸣,人不是那块料,却硬要做生意发财等,就会物而不物,成为“弃物”,人而不人,成为“弃人”。而一旦陷入“欲”之范畴,物成为“弃物”,人成为“弃人”,就要以回归“道”所内涵的“无”所命名的万物包括人的初始状态来加以施救,以便使物、人重新找到失落的本质,回归自己,也就是再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当然,在道家另一部著作《淮南子》中,明确相对“欲”而提出“性”的概念指本质意义,则是更好佐证。它讲:“人性安静,而嗜欲乱之。”就是说,人在本质上是安静的,但由外在事物所引发的人的欲望,使人离开了本质,从而陷入躁动,迷失了自己。笔者这里所以把性、本性、本质放在一起在同等意义上使用,就是依老子,依道家,性、本性皆指本质,它们三者具同等意义。

综合以上,我们就可以对“自然”获得一个全新认识,即“自然”就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其中,“物、人”,是“自然”含蕴的主体;“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是“自然”含蕴的“物、人”所固有的生成方式;“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是“自然”含蕴的由“物、人”固有的生成方式所达成的“物、人”本来的存在形态。此种认识是通过《道德经》中“自然”本义所来的具体语境分析“自然”,又结合老子等其他思想合理推论的结果。

那么,此种认识是否符合老子《道德经》中“自然”思想呢?为检验这个问题,最简单而有效之法,就是把它再放回到《道德经》中“自然”本义所来的具体语境,然后结合上下文翻译,看它是否与上下文的意思有机融合。有机融合了,它就符合,反之,则不符合。因涉及“自然”本义所来的具体语境仅三处,我们不妨一试。

先看十七章:“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把它放进去,然后具体结合上下文翻译,该段话意为:“功业建立了,事儿办成了,(什么原因呢?)老百姓都(兴高采烈地解释)说,我们只是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做事儿(,把做的事与其个性特点统一起来,所以就成了)。”可见,把它放进去后,它与上下文翻译的意思颇融合。不正是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做事儿,把做的事与其个性特点高度统一起来,非常适合人,使人成为人,人才能更好地做事成事,甚至做大事成大事,并特别开心快乐吗?

次看二十三章:“希言自然。故飘风不终朝,骤雨不终日。孰为此者?天地。天地尚不能久,而况于人乎?”(道德经·二十三章)把它放进去,然后具体结合上下文翻译,该段话意为:(君王,)不要发布那些违背人性或本性、本质的苛刻政令,(采取那些不合理的极端措施,就由着老百姓吧,)老百姓会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不会有什么事儿)。所以,再大的狂风也刮不过一早上,再大的暴雨也下不了一整天。谁造成了这种情况呢?是天地。天地用这种粗暴激烈的方式都不能持续多久,何况君王发布那些违背人性或本性、本质的苛刻政令(,采取那些不合理的极端措施)呢?可见,在该段中,它与上下文的意思亦颇融通,毫无违和之感。

再看六十四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教不教,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道德经·六十四章。郭店楚墓竹简甲本)把它放进该段,然后具体结合上下文翻译,该段意思是:因此,圣明的君王总是以自己没有欲望为欲望,不稀罕难以得到的财货;总是以不教化百姓为教化,尽量宽待众人的过失。以(没有自己的欲望为欲望和不教化百姓为教化来)辅助万物包括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而不(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万物包括人的头上,)对万物包括人的自行生成和发展横加干涉。由此译文,我们仍可看出,它与其上下文的意思仍相合无间,无甚不妥。

由上述检验可知,此种认识符合老子《道德经》中“自然”思想,应予充分肯定。

其实,依我陋见,此种全新认识不仅符合老子《道德经》中“自然”思想,可以自圆其说,而且尤为重要的是:1、符合老子《道德经》中“无为而治”之思想主题。不是正因“自然”,因物和人都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了物,人成为了人,才有了“道法自然”,有了“道”;而有了“道法自然”,有了“道”,才进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君王的“无为”乃至“无为而治”吗?物成为了物,人成为了人,还何劳君王呢?而这种“无为”、“无为而治”,就是指君王在治国理政上采取一种虚静态度,即“由乎道”,“顺乎自然”,给物和人彼此留下足够的自由空间,任由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如没有“自然”,没有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也就没有了“道法自然”,没有了“道”,那么君王的“无为”乃至“无为而治”还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呢?2、符合我们的实际生活。不正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不凭借任何外力作用,才是我们现实生活中物、人生命的一种自然状态吗?“自然”其实呈现的就是物、人固有的生成方式和本来的存在形态,体现了宇宙或世界的正常秩序。

故此,此种全新认识,应该就是老子本义,亦是客观真理!

进而言之,“自然”主要有哪些根本性质和特点?“自然”,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其中,“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主要蕴涵了“自然”以下性质和特点:

1、必然性。物要成为物,人要成为人,就必须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表现其性或本性、本质,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否则,就会物而不物,人而不人,即“自然”必然性。正是此必然性,说明了“自然”的就是本来的,即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就是物和人生成和发展的本来方式,而非物和人刻意或强求。2、符合性。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就是物、人符合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即“自然”符合性。且正如此,才会任其自然,其性不乱。违逆其性或本性、本质,就会物而不物,人而不人,物、人当然就不“自然”了,所谓不任自然,其性羁绊。3、自为性。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所谓“自行”,显然就表明了,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生成和发展,从根本上讲就是物、人自己的事儿,即“自然”自为性。正是此自为性,就充分说明“自然”是非他为的,即“自然”有时虽也难免外力介入,包括他物他人辅佐等,然在其根本上,它不听命外力,不是任何外力作用之结果。特别是,它不是“人为”的,“自然”其实就是老子相对“人为”而言的概念。所谓“人为”,在老子那里就是指人主要是君王从外在方面对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强行介入,横加干涉,致物、人离开了性或本性、本质。一旦“人为”,就会物而不物,人而不人,这当然就不是“自然”了。也正是此自为性,还进而表明,“自然”是有为的,甚至是大为。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物才能成为物,人才能成为人,而在此世界,还有何是比物成为物、人成为人更伟大的事情呢?特别是就人而言,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积极作为,奋发努力,使其成为人,也就是把其独特价值或非凡意义融入社会,献给世界,可谓功莫大焉。而相反,不能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消极无为,漫无目的,不能使其成为人,就会虚度一生。并且,人奋发有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把其独特价值或非凡意义融入社会,献给世界,他的生命就有了存在感,会越活越有劲,充满精气神。相反,他的生命就会虚无化,会越活越没劲,精神会颓废。人是一种追求意义的存在物,怎么可能忍受一种没有意义的生活呢?所以,那些认为老子的自然思想是消极东西的观点是根本的误读,老子的自然思想不是要让人出世,或避世,而是要让人在这个世界上直面自己,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奋发有为,把自己挺立起来。至于有人不思进取,无所追求,还常常理直气壮、堂而皇之地拿老子充门面,以什么顺其自然相标榜,好像心安理得,其实却是害了自己,那可绝非老子的错,而是自己搞错了,会误了自己一生。4、自由性。物、人生成什么,发展什么?就是生成其性或本性、本质,发展其性或本性、本质,没有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的生成和发展,哪里还有物、人的生成和发展?而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其实就是有什么的性或本性、本质就自行生成什么、发展什么,也就是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的自行生成和发展,这样,物、人的生成和发展就会物不被拘,人不受束。加之,物、人的这种生成和发展是自行的,完全是自己的事,故而“自然”即自由。5、从容性。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没有陷入欲望,迷失自己,没有被扭曲,使生命畸形、变质,而是依其内在之秩序、固有之规律成长和发展,故而就表现得比较淡定、自如。特别是就人而言,有其前行的方向、目标,又是自主的,自由的,可以合理安排,做到心中有数,故而就表现得不慌不忙,不会张皇失措等。凡此即“自然”从容性。6、对人而言的社会性。人的性或本性、本质不仅是在一定的社会中生成和发展的,而且它本身其实就是人相对于社会而言的独特价值、非凡意义,只有实现它,人才能谈得上对社会有所作为,有所贡献,而所有这些就决定了,人的生成和发展具有无比丰富和深厚的社会内容,“自然”就人而言具有无比丰富和深厚的社会内容,即包含一定社会的政治、经济、法律、道德、思想、文化、审美等性质。老子讲:“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如“自然”就人而言仅限于生物学意义,止于生理层面,那么这种“功成事遂”岂不就只是一种动物行为,失去了自己丰富和深厚的社会、历史、文化等积淀与内涵?

“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主要蕴涵了“自然”以下性质和特点:

1、统一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清楚表明了,物、人的现实表现与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达成了统一,即“自然”统一性,且正如此,才能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2、真实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鱼即成为鱼,获得鱼作为鱼的价值;人即成为人,具有人作为人的意义。这样,物、人就都显露的是本来的自己,即“自然”真实性。3、极致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没有折损,亦无亏欠,而是痛快淋漓达成原本的自己,获得固有意义与本来面貌,即“自然”极致性。老子就曾谈到国家治理的极致状态即“至治之极”,所谓:“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使民至老死不相与往来。”(道德经·八十章。傅奕本)4、完美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狗就去护院,人有音乐天赋就做音乐。无逾越其性或本性、本质做事情,勉强自己,亦无可以做到的没有去做,隐藏实力或能力。无过,无不及,都恰到好处,各得其所,即“自然”完美性。5、文明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就是“自然”文明性。物成为物,就是物质文明,人成为人,就是精神文明。物不成为物,草原沙化,不成草原;江河污染,不成江河。人不成为人,本是演员的料,却不得已做了技术工人;或本是有超强规划能力的战略家,却阴差阳错操弄艺术。如此,都不成玩意儿,还谈什么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6、优越性。物、人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物成为物,物类必然走向繁荣昌盛;人成为人,人类必然趋于兴旺发达。而物类之繁荣昌盛,人类之兴旺发达,正体现了“自然”无与伦比的优越性。

“活出其本来模样”主要蕴涵了“自然”以下性质和特点:

1、终极目的性。“活出其本来模样”,物成为物,人成为人,这是物、人一生活着的终极目的,自然也是“自然”的终极目的,即“自然”终极目的性。2、奉献性。“活出其本来模样”意味着,物和人的一生所能做的就是“这样”,这是它和他毕生努力所能换来的全部,物和人就把自己一生所能做的“这样”呈现了出来,把自己毕生努力所能换来的全部呈现了出来。也就是说,物和人再没有可以呈现的东西了,物和人已面向社会、世界全心全意、毫不保留地倾尽自己所有,即“自然”奉献性。3、合理性。“活出其本来模样”,物成为物,人成为人,这是物、人的天职和本分,也就是说,物、人作为物、人存在的一生,就是做这个的,这是责任,是使命,是彼此活着的价值或意义。而现在,物、人都这样做了,且做成了,也就是说,物、人都尽了自己的天职和本分,履行了自己的责任与使命,实现了自己的价值或意义,因而这就是正当的,合理的,即“自然”合理性。中国文化历来主张自然合理,为什么?就在“自然”是万物和人依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都活出了其本来模样。4、自足性。“活出其本来模样”,把其独特价值、非凡意义贡献社会,造福世界,意味着物和人都完成了自己,找到了生命的归宿,既没有对不起社会、世界,也无愧自己,即“自然”自足性。就人而言,成功不是获得了多大的权力、多高的地位、多富有的财富、多崇高的声誉等,而是指自己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实现其特殊本质,拥有其独特价值,把这种独特价值贡献社会、造福人类。老子讲:“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道德经·十七章)也就是说,有“自然”,有“活出其本来模样”,才会有成功,所谓“功成事遂”,而不“自然”,不能“活出其本来模样”,生命被扭曲了,甚至畸形、变质了,那么,就没人什么事了,就难以功成业就。

二、“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

何为“道”?

“道法自然”(道德经·二十五章)。一些人把“自然”理解为“自己如此”或“自己这样”,结果,“道”就成了按自己的法则来运行,或以自己样子为法则,杨鹏先生就讲,“道”是“只按照自己的法则运行”。然而,此种解释不仅可能是错误的,而且显然没把老子的辩证法贯彻到底。因为按此解释,“自然”就不是指“道”以外的事物、对象怎么样,而是回到了“道”自己,即这是由“道”来说明“道”,而这怎么可能获得对“道”的科学解释呢?此种解释,把“道”作为世界的最高范畴,以为“道”之上就再无其他可进行追问和思考,故而“道”就只能效法自己,以自己为准则,这不是在对“道”的理解上放弃了老子作为辩证法大师从事物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事物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原则吗?此种解释,只能使“道”丧失其固有的辩证意味、哲学境界,损害老子在对“道”认识上具有的世界观价值与方法论意义。

对“自然”的合理理解是什么呢?就是上述的,“自然”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

有了对“自然”此种理解,对“道”的理解显然就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道法自然”,“自然”怎样,“道”便怎样,“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于是,“道”就是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

有人可能会认为,“道”先于物、人,是物、人的本原与由来,它怎么可能在物、人的生成和发展上效法物、人,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呢?这不降低了“道”的地位,使“道”不“道”,很可笑吗?此种认识只看到“道”与物、人之间相互对立的一面,而未看到“道”与物、人之间还有一种统一关系,无疑僵化和片面了。父母先于儿女,是儿女的本原与由来,但在儿女的生成和发展上,父母不要效法儿女,随任儿女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吗?父母效法儿女,随任儿女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难道就掉价了,有损父母地位,使父母不父母?没有嘛,相反,在儿女的生成和发展上,父母不效法儿女,不随任他们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本来儿女长于追问和思考,是块搞哲学的料,却硬逼着儿女学音乐,往音乐方面发展,那才会掉价,有损父母地位,使父母不父母。效法儿女,随任他们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实际上正体现了父母与儿女之间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也体现了父母的智慧和大爱,可谓情义深矣!厚矣!“道”其实亦如此。所以“道”虽先于万物和人,是“天地之始”(道德经·一章),“万物之宗”(道德经·四章),但它与物、人之间并不只有对立一面,还有一种统一关系,而这种统一关系,就具体体现在“道”效法物、人,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并且正如此,“道”才能生成物、人,发展物、人,成就物、人,不然,“道”还如何生成物、人,发展物、人,成就物、人呢?也就是说,“道”虽先于物、人而存在,但在物、人的生成和发展上,它仍要以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为根据和尺度。

实际上,我们对“道”的此种理解不仅可能符合老子“道”的本义,而且符合了老子作为辩证法大师从事物对立统一关系中把握事物的辩证思维方法和原则,是在对“道”的理解上把老子的辩证法贯彻到底,或者说,此种对“道”的理解就正是在对“道”认识上把老子的辩证法贯彻到底的一个必然结果。

进而言之,让“道”从了“自然”,依“自然”情形来运行,也就是以“道”喻物、人,论列物、人的生成方式、存在形态,会发生些什么呢?不仅没有任何困难,且“道”本身完全可以满足“自然”之需要,展现物、人生成和存在之特点,能够相互内在融通,彼此相与为一。

为说明此,我们先要认识和了解“道”的基本意涵和特点。

“道”是什么?《说文解字》给出的解释是:“道,所行道也。”也就是说,“道”,就是人们所走的道路。这应为“道”之本意。

作为一般意义上的“道”,有何意涵和特点?

一般意义上的“道”至少含四个意涵和特点。一是里程。从此处到彼处,或长或短,这是“道”的距离或长度,主要由“道”之使命所决定。没有里程,“道”无以形成。二是起点。有里程,必有“道”之起点。这是“道”的开端,亦为起处或源头;三是终点。有里程,必有“道”之终点。这是“道”的终结,亦是极处或尽头。四是宽度。这是“道”从起点向前延伸过程中左右两边的距离,或宽或窄,主要由通行人的多少来决定,亦规定了人通行的左右边界。通行过程中,谁有所逾越,谁的生命就可能面临危险。“道”有起点,又有终结。在人的通行实践中,往往是你从起点走到终结,走完了,他又从起点开始了,使“道”呈现出循环往复、无休无止的特点,既由始而终,又终则复始。

接着,我们再看“自然”。“自然”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而这其中不同样表现出物、人的生成和发展也相应地有着自己固有的四个意涵和特点吗?具体而言:一是生成和发展过程,即物、人从创生到完成自己的具体表现或实际经历,也是从“无”到“有”的生动变化过程。二是起点,即物、人由其性或本性、本质而创生。处此阶段,由于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其实就具体表现为天赋、秉性刚有所显现、展露等,处混沌状态,所以物、人彼此都还不能区别开来,依老子说,这是“道”所内涵的“无”,即物和人生命的初始或源头,所谓:“无名天地之始。”(道德经·一章)(用“无”命名天地万物本质刚显现,彼此尚混沌未分,因而无法区别彼此的初始状态)天赋、秉性,其实就是物、人性或本性、本质的最初表现形式。三是终点,即物、人全面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在终极的意义上成为物、人。物、人显然只有全面地实现了性或本性、本质,才能在终极的意义上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处此阶段,由于物成为物,人成为人,物、人最终完成了自己,老子称为“道”所内涵的“有”,即物和人生命的终极或尽头,所谓:“有名万物之母。”(道德经·一章)(用“有”命名天地万物本质充分彰显,彼此已截然两分,因而可以彼此分别开来的终极状态。“母”与“始”相对,“始”用来命名天地万物的初始或源头,“母”就必然是用来命名天地万物的终极或尽头)四是左右边界,即物和人既然是生成自己,发展自己,那么这种生成和发展就只能在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范围内来进行,也就是说,物、人的性或本性、本质规限了物、人向前生成和发展的左右边界。逾越此边界,就会面临危险,致物而不物,人而不人。“自然”中,物和人的生成和发展也有起点,有终结。在物和人的生成和发展实践中,往往是一些物、人从起点发展到终结,完成了自己,另一些物、人又从起点开始了,使“自然”同样呈现出循环往复、生生不息的特点,既由始而终,又终则复始。

最后,我们把“道”的四个意涵和特点与“自然”的四个意涵和特点一一对应地结合起来,遵从了“自然”的“道”,在其意涵和特点上就与“自然”融为一体,达成完美统一:

1、里程,也就是“道”由起点到终点的完整过程,就是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的整个生命历程。正由是,“道”创生物、人,发展物、人,成就物、人。

2、起点,也就是“道”的起处或源头,就是物、人由其性或本性、本质而创生。具体而言,就是物、人由其天赋、秉性而创生。正由是,“道”成为“天地之始”(道德经·一章),“万物之宗”(道德经·四章)。

3、终点,也就是“道”的极处或尽头,就是物、人全面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在终极的意义上成为物、人。正由是,“道”,“善始且善成”(道德经·四十一章。帛书乙本)。

4、宽度,也就是“道”从起点向前延伸过程中左右两边的距离,就是物和人从初始向前生成和发展过程中由其性或本性、本质所决定的左右边界,即物、人只能在其性或本性、本质范围内向前生成和发展,不能越出其性或本性、本质范畴。正由是,才保证了物成为物,人成为人,而不是物而不物,人而不人。

“道”这种依循“自然”,实现与“自然”完美融合,我们惊人发现,原来通由“道”竟充分彰显出,“自然”前所未有地科学解答了世界上物和人的终极问题,即:“我是谁?我从哪儿来?我要到哪儿去?”

“道”中里程和宽度之意涵和特点共同显示了,“自然”科学解答了物和人是谁的问题。物和人从起始至终结,都是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向前生成和发展,左和右皆不能逾越其性或本性、本质范畴,而正是这种性或本性、本质决定了,物能做什么,具有什么作用和价值,面临什么趋势与方向,人能做什么,具有什么功能和意义,拥有什么前途与命运,决定了物是谁,人是谁。

“道”中起点之意涵和特点显示了,“自然”科学解答了物和人从哪儿来的问题。物和人就源于其性或本性、本质,具体而言就是源于其天赋、秉性。物和人一生的生成和发展无论怎样灿烂和辉煌,只要是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就都必须从其性或本性、本质的表现出发,具体讲,就是从天赋、秉性的显现开始。而离开了性或本性、本质,也就是离开了天赋、秉性,物、人在以后的生成和发展过程中就会物而不物、人而不人,丧失其存在的固有意义和本来面貌。

“道”中终点之意涵和特点显示了,“自然”科学解答了物和人到哪儿去的问题。物和人作为完整的物、人,一生追求的终极目标就是全面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获得其生命的价值或意义,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一旦在终极的意义上物成为物,人成为人,物、人也就完成了自己,即把自己一生的独特价值或非凡意义献给了世界。如在终极的意义上物不成为物,人不成为人,不仅物会失去作为物的独特价值,人会失去作为人的非凡意义,而且物、人最终会什么都不是,即成为“弃物”和“弃人”。

“道”这种依循“自然”,实现与“自然”完美融合,无疑使“自然”展现出鲜明的层次,有了开始、过程和终结,表现出初始性、发展性和终极性,也使“自然”具有了明确的界限和特殊的规定,即“自然”中的物、人只能在其性或本性、本质范围内生成和发展,不能逾越其性或本性、本质范畴,更使“自然”成为了老子“大道之学”中的最高概念,具有了丰厚与深邃的哲学意味。

不过,“道”依循“自然”,实现与“自然”完美融合,最大受益者还是“道”自己,“道”由此摇身一变,彻底突破了自己以往为了生活人所开辟的由此处到彼处通行的地方的意义局限,深刻揭示了世界存在的本体包括人之为人的根据等,出乎意料地成为人们解读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一种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呈现出完全不同的特点和面貌,其自出机杼、博大精深、玄妙绝伦、涵括一切的思想,在人类哲学史上具有超乎寻常、无与伦比的开创性意义。

主要具体表现为:

“道”乃“本原之道”。世界何以成为世界?日月何以成为日月?天地何以成为天地?人何以成为人?原来这一切都是从“道”而来,依“道”而长,缘“道”而成,是“道”在冥冥之中循着物、人性或本性、本质生成和发展的内在规律及特点对物、人的生成和发展精心运筹、谋划,巧妙布局、安排等,“道”才是这一切存在的本体,是这一切生成和发展背后的最终根据。正是依据“道”,才使世界成为世界,日月成为日月,天地成为天地,人成为人。离开“道”,所有的一切就不复存在了。

“道”乃“崇性之道”。“道”先于天地万物和人,但“道”的运行也非随心所欲,无法无天,而是随顺“自然”,崇尚万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是有所遵循的,如此,“道”才能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故哲学家王弼讲:“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其实,“道”之宗旨,就是高举性或本性、本质,把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挺在前面,“道”者,不过循性而已。因为把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挺在前面,也就是把物和人挺在了前面。而离开性或本性、本质,不遵循性或本性、本质,也就离开了物和人,失去了物和人,所谓“道”就荡然无存了。

“道”乃“唯物之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即“道”。那么,对人而言,实行它意味着什么呢?那就是务必坚持和贯彻一种彻底的唯物主义。不仅要透过现实,超越经验,按照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来认识和评价物和人,而且要高屋建瓴,高瞻远瞩,循序渐进地创造条件,营造环境,使物和人可以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如仅限于按照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来认识和评价物和人,而不能使物和人可以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这样的唯物主义就失去了其重要的实践论意义。

“道”乃“堂堂大道”。世界,日月,天地,以及人等,要物作为物而存在,人作为人而存在,就必须通由这个“道”,即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它把天地万物、大千世界笼于一处,合于一体,没有什么是它不能承载的东西。这个“道”实在是应有尽有,可以畅通一切。老子讲:“大道甚夷,而民好径。”(道德经·五十三章)“道”乃相对“径”而言,“径”指“小路”,“道”就必然指“大路”,含有大之意。并且老子提“大道”,显然也暗含了“道”即“大路”,具有大之意蕴。

“道”乃“人间正道”。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乃宇宙运行固有之秩序,世界发展客观之规律,而“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也就是要依从宇宙运行固有之秩序,遵循世界发展客观之规律,故而就是追真求正,“人间正道”。老子讲:“大道甚夷,而民好径。”(道德经·五十三章)“径”不唯指“小路”,亦指“邪路”,即错误的方式、方法、路子、途径,具体表现,就是接着讲的“朝甚除,田甚芜、仓甚虚”(道德经·五十三章),如此等等,故而在相对的意义上,“道”就不仅指“大路”,亦指“正路”,即正确的方式、方法、路子、途径。而离开性或本性、本质,不追求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比如有些人非常不适合自己地追求什么物质财富、权力地位等,就会陷入“欲”之范畴,跌落“径”之领域,是弄假作邪,误入歧途。在此歧途上,人也未必一无所有、一无所获,但从根本上会丧失自己,得不偿失。

“道”乃“唯一之道”。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是唯一的,狗只具有狗的性或本性、本质,人只具有人的性或本性、本质。而“道”是随顺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因而对物和人的生成和发展而言,“道”亦必然唯一,狗只能成为狗,人只能成为人,狗成不了其他,人成不了其他,狗、人都不具有其他的性或本性、本质。物和人性或本性、本质的这种唯一性,决定了对物和人的生成和发展而言,“道”没得选,不可能出现第二种乃至更多选择。如离开“道”,也就是改道或换道,就同样会陷入“欲”之范畴,跌落“径”之领域,致物不成为物,也成不了其他,人不成为人,也成不了其他,物、人就会什么都不是,成为“弃物”和“弃人”。

“道”乃“神圣之道”。“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目的在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这就使“道”具有了神圣性。特别是就人而言,它要使人立起来,具有独立人格,独特价值,拥有人作为人的高贵和尊严,其神圣性不言而喻。再说,任何物和人,其生命都仅一次,一旦离开“道”,致物而不物,人而不人,失去了物作为物、人作为人的价值或意义,其损失不论多少,都将永远无法挽回,可见“道”何等珍贵!何等神圣!有人把老子的“道”理解为发财图利之道,或为官求仕之道等,这些都不能说没有意义,特别是就后者而言,老子的《道德经》本就为君王而撰,是为君王提供的必修功课。但问题在,你有经商的天分吗?你是做官的材料吗?不要无端陷入那种世俗的追求之中,还是先好好考虑自己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如离开其性或本性、本质,一切都会成为纸上谈兵,纵然谈得天花乱坠,也不过空欢喜一场。我们要防止和反对一种对“道”的庸俗化理解,老子的“道”是神圣的,任何对“道”的庸俗化理解,都可能不得要领,会严重降低老子“大道之学”的思想价值和理论意义。

“道”乃“大全之道”。天地,日月,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以及人等,都是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每一个,都是它或他自己。所以,“道”不唯生育天地,运行日月,长养万物,也成就人,可谓囊括一切。正是通由“道”,一切存在物才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成为自己。不过,在此世界,尚存在不是物的物,不是人的人,不是存在的存在,依老子说,一些物和人不能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丧失自己,也就是陷入“欲”之范畴,跌落“径”之领域,就会成为“弃物”或“弃人”。而这些“弃物”或“弃人”,这些存在着的不存在,就不含在“道”之内,而是被排除在“道”之外,唯通过拯救,所谓圣人“常善救物”(道德经·二十七章)、“常善救人”(道德经·二十七章),才能使这些“弃物”或“弃人”在现实生活中恢复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获得自己,也就是说,被重新纳入“道”范畴。

“道”乃“大成之道”。“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其实就是肯定“自然”,肯定物、人,最终求得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不要各自辜负生命。所以,“道”是为物、成人,是通向我们自己的路,正是通过“道”,我们都成为了自己。老子就讲,获得“道”之后,天就清明了,成为了天;地就安宁了,成为了地;神就灵验了,成为了神;河谷就充满了水,成为了河谷;万物就成就自己,成为了万物;侯王就借助它而使天下走向正道,成为名副其实的侯王。他的原话为:“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道德经·三十九章)其中的“一”,就是“道”。违背“道”,离开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就会天而不天,地而不地,神而不神,河谷而不河谷,万物而不万物,侯王而不侯王,一切就会被雨打风吹去,毁灭殆尽。当然,老子认为世间存在神灵,此乃他思想局限!

“道”乃“大公之道”。“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结果就是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各自都把自己的独特价值、非凡意义献给世界,也就是把自己献给世界。因为自己的独特价值、非凡意义,就是自己,没有自己的独特价值、非凡意义,还哪里有自己呢?而正是这样,就使“道”具有了大公无私之品质,正如孔子所言“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在对“道”理解上,道家与儒家亦多有相契之处。

“道”乃“大美之道”。随任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物和人就不会受压抑,被遏制,遭排斥,而是伸张自己,舒展生命,扬起个性,故而物和人的生成和发展就都会很轻松,很自在,很顺畅。特别是就人而言,因为在现实生活中实现其性或本性、本质,人会感受和体认其生命之独特价值、非凡意义,所以,人就会获得“美感”,享受感情愉悦和精神满足。所谓“审美欣赏”,就是人“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那种离开人的性或本性、本质,离开人的价值或意义,谈什么人的美感,谈什么美,显然很滑稽,会沦为人类美学史上之千古笑柄。人生无限美好,为什么我们有时活得非常糟糕?那就是我们有时没有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做的不是自己。而一个人一旦失去自己,丧失了生命的本来意义,也就失去了对其生命的那种具有美感性质的感受和体验,没有了感情愉悦与精神满足。

“道”乃“尊贵之道”。玉兰为什么成为玉兰?人为什么成为人?世界为什么成为世界?为什么“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些都是性或本性、本质使然,是“自然”使然,也就是“道”使然,是“道”在运行万物,成就一切,唯“道”存,才世界存。离开了性或本性、本质的作用,离开了“自然”,也就是离开了“道”,这个世界还有什么呢?这个世界将成为存在着的不存在,一切都会灰飞烟灭,失去其本来的意义,所谓“不道早已”(道德经·三十章),离开了“道”,就会及早灭亡。然在给予物和人这一切后,在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后,“道”就满足了,并不贪图什么,“功成不名有”(道德经·三十四章),更不寻求对物和人的主宰,“衣养万物而不为主”(道德经·三十四章),这就使“道”具有了尊贵性,令人肃然起敬。老子就说,“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道德经·五十一章),其中就蕴含了,“道”的尊贵就在于,没有谁强使它这样,而在于它自己就是这样,总给物和人彼此留下足够的自由空间,任由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

“道”乃“永恒之道”。“道”,不唯“先天地生”(道德经·二十五章),不唯创生天地,运行日月,成就万物,所谓“大道氾兮,其可左右”(道德经·三十四章),“道”还具永恒性。只要天地存在,日月存在,万物存在,人存在,“道”就存在,就会“周行而不殆”(道德经·二十五章)地为这一切一代一代的生成和发展发挥变化之能、造物之功。不然,一切都将无以为继,就会天地不成天地,日月不成日月,万物不成万物,人不成人。所以,“道”会“独立不改”(道德经·二十五章),永远忠实地与大家在一起,与天地同在,与日月同在,与万物同在,与人同在,犹大海奔流,永不停息!

“道”乃“大治之道”。随顺物、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必然导致,天下既无“弃物”,亦无“弃人”,大家都能各骋其性,各尽其能,各有所托,各得其所,最后就是把其独特价值、非凡意义贡献出来,造福世界,求得功德圆满,皆大欢喜。而这,就是国泰民安、天下大治的局面。天下至此,夫复何求?

“道”乃“赢取之道”。“道”是“大治之道”,当然也就是君王“赢取之道”,即通过“道”,君王赢得民心,赢取天下。老子自创《道德经》,就是想君王之所想,急君王之所急,为君王赢取天下所做出的努力。只是君王必须充分相信物和人,有一种智慧,有一种修为,即老子说的“无为”、“无事”、“不争”等,思想开明,力行“以道治世”。也就是说,能对物退一步,给人让三分,在足够的自由空间中,任凭物和人按其性或本性、本质自行生成和发展,什么样即成为什么样,活出其本来模样。物、人各得其所,相互安好,天下如何不祥瑞,国运怎能不昌隆?

“道”乃“大善之道”。使“道”成为“道”,即发挥“道”之作用,实现“道”之意义,把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变成灿烂现实,生动生活,“道”就会成为“大善之道”。只是要达此目的,君王就必须有“德”,因为“德”是践“道”,履“道”,也就是使“道”成为“道”,即发挥“道”之作用,实现“道”之意义,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所以王弼讲:“德者,得也。”使物成为物,人成为人,就是“得”,就是“道德”中“德”的本来意义。这样,就又回到了君王的“以道治世”,君王只有在治国理政上真正实行“以道治世”的国策与方略,才能充分发挥和实现“道”所不可估量的作用与意料不到的意义。

结语

“道法自然”。“道”从了“自然”,贯通万物和人的性或本性、本质,以物成为物、人成为人为旨归,一下子就由原来单纯的人行走的道路一变而异乎寻常地成了万物与人生成和发展背后最终的本原、由来、秩序、规律、路子、途径、方式、方法、规矩、原则、尺度、标准、姻缘和道理等,成了一种哲学,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一种惊天动地、魅力无穷的大学问、真学问。它不仅是人类认识世界包括洞悉人生的独特方式、玄奥范型,而且是人们通达客观世界包括融贯现实人生的有效脉络、理想渠道;不仅是世界存在的源头、起始,是大本大源,最初最始,“非道无以生”,而且是世界存在的尽头、目标,是大界大限,最终最极,成为这个世界“绝对的存在”、“最后的实在”、“终极的本体”,“非道无以成”;不仅是对现实世界包括人生的冷静观察、深长反思、诚挚关怀,而且是对理想世界包括人生的奇思妙想、无边憧憬、深情仰望;不仅是万物和人生存背后的最终根据、凭借、理由,宇宙运行的最大秩序、规律、逻辑,世界生成、发展最重要的本元、事实、真相,一切存在最根本的功能、价值、意义,而且是形而上世界之最高最大、至玄至妙的冥想、追寻、体贴,来自经验又超越经验因而最具恒常意义的学说、理论、话语,人们最该懂得的最大知识、最高真理、最深邃智慧,人类精神之求、人文之思、文明之变最应遵循的大标准、大法则、大律令;不仅是哲学上最核心的概念、重要的范畴、“宏大的叙事”,人间最高迈的思维、独绝的识见、精妙的灵感,对世界包括人生终极的觉悟、卓越的洞察、深沉的思考,一种绝妙的思维方式、高贵的精神信仰、独异的文化形态,而且是我们作为人都应培育、养成的哲学修为、道德品性与文明素养,都应享有、受用的美妙的人生道理、丰厚的精神食粮与富有的心灵家园,都应追求、创造的高贵的生命气象、完美的人生境界和充满诗意的生活方式,都应持守、保有的绝对的思想灵魂、长久的精神血脉与永远的情感寄托;不仅对推动我们现时代哲学的变革和进步具有无法估量的实质性学术价值,而且对形成我们现实生活中正确的生活方式与思维形式具有毋庸置疑的恒久实践意义;不仅有利于充实、丰富我们的价值观念、人生理念和世界观点,而且会推高、提升我们的思想自信、理论自信与文化自信。老子的“大道之学”将永远定格为中国乃至人类社会哲学史上一座难以逾越、无法撼动的巍巍丰碑!

老子是永恒的,因“大道之学”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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