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爱比海还深(你不要的爱如潮水)

爱如病毒 序使劲爆料拼命揭底,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你的爱比海还深?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你的爱比海还深(你不要的爱如潮水)

你的爱比海还深

爱如病毒 序

使劲爆料拼命揭底

关于“爱是什么”这个问题,古今中外的答案千种万种、交织如麻本来就很混乱了,现在韩浩月又给添了一条“爱如病毒”,这个说法有没有道理,希望读者去书中亲自验证。——著名导演 冯小刚

韩浩月用文字谈情说爱,皓月下当然风月无边。爱史或许就是痛史,这本书带我们回到痛点,并瞬间被它击中。原来我们那些小心翼翼不敢再碰的爱恨纠缠,一直潜伏在生命里,不曾忘记,总在心头。——著名导演 贾樟柯

爱很短,一生很长。我喜欢这样的句子。一生一定会有许多事比爱情更有乐趣,比如,看韩浩月的《爱如病毒,喜欢潜伏》。——著名导演 高群书

《爱如病毒,喜欢潜伏》有趣细腻,好看!——演员 张静初

浩月说得太对了!爱还真是一种毒,可多数人偏偏就喜欢以身试毒!——著名演员 黄晓明

女性的追爱宝典,情感的百科全书。祝新书大卖!——演员、新《三国》小乔饰演者 赵柯

看男人谈情感是有趣的事情,韩浩月的新书《爱如病毒,喜欢潜伏》让我发现了这种有趣,他的文章旷远、简单、谦卑,是一本更适合女性读者的书。——演员、新《水浒传》潘金莲饰演者 甘婷婷

我是一直在期盼着浩月推出这本文集的,这基于平时交流时总不能尽心的畅快,同样也基于他那绝对异于常人的醒思心态与敏感性。他的视野里,总有个让我等捉摸不定的小宇宙,放射着能量,又发散着光芒,随时都能汇聚成一个多姿多彩的人生万花筒。这并不是一本单纯关于情感的书,而是以放射开来的脑电波对人生及种种做全方位的思考,所以称其为“世事X光机”并不为过。浩月是敏感的,把琐碎的故事注入了灵魂,一页页鲜活起来的篇幅背后,渐渐浮现出他的影子与轮廓——潜伏在欲望世界里的清心智者。——影评人 宋子文

读《爱如病毒,喜欢潜伏》,发现作为时评人的韩浩月原来也是一位隐藏很深也很优秀的情感作家,他用直白的文字对复杂的男女关系进行了手术刀式的解读,帮一些迷茫的读者了解情感乃至人生的真相。——评论人 影视知道分子 谭飞

韩浩月写诗歌,写时评,写影评,但我最喜欢读的还是他的情感散文,性情到了极致,细微到了极致,解人到了极致。坏男人都起而行之去了,只有好男人,才会把真情都倾注在文字里。他是情感的神偷,他用文字把女人的心都给偷走了。——评论人 潘采夫

爱是每个人,要面对的终极问题。古老,但思者常新。爱是本能,也是艺术;是付出,也是获取;是信仰,也是病毒。韩浩月直笔写爱,本身就透着对爱的勇气,这也是对爱的一种积极实践。我们每个人用一辈子光阴,只在学习一个字:爱。——评论人 叶匡政

韩浩月的随笔,文如其人,有穿透力,却始终不脱温暖的底色。他的文字谑而不虐,惹人发笑却不嘲笑,表现出的是随笔的本质,它的名字就叫“智慧”——把人生和人性看得透彻如水,却有悲悯,有谅解,依然相信美好。——《中国新闻周刊》编辑 黄卫

《爱如病毒,喜欢潜伏》,韩浩月这本新书必将如一轮皓月般高挂在图书市场上空。——情感作家 曾子航

对于报社编辑来说,浩月是最令人放心的评论作者。他的文化评论和时评,立意新颖、观点犀利、严谨大气。《爱如病毒,喜欢潜伏》让我看到了他感性、细腻、多情的一面。这是一本与爱有关的随笔集,推荐所有心中有爱的人阅读。——《京华时报》文娱部主任 胡建礼

韩浩月的文字轻快精准,同时又丰满而有温度,通过一篇篇文章,你可以触摸到他独特的心灵气质——既拥有清冷的理智,又不乏湿润的心情。——《莫愁》杂志编辑 赵莹

《爱如病毒,喜欢潜伏》里处处潜伏着浩月的真诚。他做人真诚,写字也一如既往地真诚。但愿真诚的人真诚的文字能够得到更多读者的真心喜爱。——影视评论人 鸿水

爱如空气,爱如阳光,爱如潮汐,爱如病毒,有时弥漫,有时扩散,有时消褪,有时潜伏,看此书,能释怀,读浩月,懂人生。——北京青年报评论员 李星文

我想送给韩浩月,以及读他文章的人一句别人说过的话: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伏的情感和想法,往往是生命中最长久的,最美好的。——作家 小意

男人对爱情的感悟,如若粗枝大叶,则不够体贴用心,女人不喜欢;一旦细致入微,又不免敏感琐碎,女人也不喜欢。分寸的拿捏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爱如病毒,喜欢潜伏》是一个貌似粗糙的男人的爱情手记。粗粝质感中,透出柔软和精致,不至磨伤你;冰冷坚硬里,散发着温情和关爱,让你心有希冀。抬起头,突然瞥见那个指点迷津者正在坏笑。—— 情感作家 冯雪梅

这本书关乎爱情,但无关风花雪月。文字如行云流水,其间散落着哲理的碎片。作者以一双冷眼,于不动声色中揭示罗曼史层层面纱下的真相。——《普知》杂志编辑 叶盈

爱作为一种病毒,伴随着人类的相生相克相死相活,它的致命之处成为亘古之谜,吸引着冒险者去亲历去破解,韩浩月无疑也是这些前赴后继、生猛果敢的冒险者之一,他潜于其内伏于其外,静观芸芸众生,洞察繁繁浊流,虽逢五千年罕见之乱世,内心却厮守一轮皓月,与天地真气作伴,百毒不侵,斯乃真健儿也。——导演、评论人 江小鱼

从韩浩月的评论文字里可以读出一个文人的持守和自觉,从《爱如病毒,喜欢潜伏》这本书里可以读出他对这个俗世的理解、爱、宽容、责任、警醒和担当。——诗人 赵丽华

他用犀利的文字评时事,用平实的语言谈爱情,推荐阅读《爱如病毒,喜欢潜伏》!——深圳晚报编辑 梁群

让我们疼痛的,除了牙齿,还有爱情;爱如病毒,让我们无处可逃;爱情,是宿命的罪,错过韩浩月文字中的爱情,是一种遗憾。——评论人 田金双

我读浩月,如见皓月。——评论人 司马平邦

情诗:我老了,谁给我写诗?

“我老了,谁给我写诗?”MSN上一个女子用签名的形式发出了这样一句感叹。红颜易逝,恐怕有很多女人都有过类似的恐慌。因为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慢慢发现,“我独爱你倍受摧残的容颜”,不过是男人口中的一句谎话,他们“独爱”的,还是那些正在盛开的花朵,那些正在绽放的青春。

1823年,73岁的老歌德在一个舞会上,爱上了19岁的少女乌尔丽克,才貌双全的乌尔丽克让歌德神魂颠倒不能自拔,为她写出了不少的情诗,其中最著名的一首是《玛丽昂巴德悲歌》。虽然得到了各方的阻挡以及当事人的婉拒,但身陷情网的歌德由由一个沉默严峻的老人,变成了情窦初开的少年。一生恋爱无数次的歌德,这个时候可能早已忘记了,他曾写过“外貌美丽只能取悦一时,内心美丽方能经久不衰”的诗句。

文豪们的情诗是不可靠的,再进一步说,男人的情诗都是靠不住的,但这阻挡不了女人想成为诗中人物的渴望。懂得赞美女人是男人的一项美德,而知道如何歌颂女人,却是男人的一项特长。奥斯卡获奖电影《大鼻子情圣》希哈诺暗恋自己漂亮的表妹罗克珊,却因为自己的缺陷,只能躲在黑暗中深情朗诵自己的情诗吐露心声,想知道情诗的力量有多大,去看看影片里阁楼上罗克珊陶醉的表情吧。男人的诗句唤醒了女人对自身的热爱,这热爱同时也成了最神奇的化妆品,让灰姑娘变成公主,让公主换身为女皇。

一生没收到过情诗的女人未免有些遗憾,但从某个层面上讲,也是幸运的。在男人那里,情诗如同旷野里没有主见的风车,哪面的风吹得大些,便不免掉转了方向。用通俗一点的说法便是,他既然会给你写诗,避免不了哪一天也会给别人写诗——这如同一个手艺高超的木匠一样,既然能做出精巧的桌子,你怎么能阻止他想打造几把椅子的冲动?所以,想成为诗中的女皇,同时就要有承受改朝换代的平和心态。

情诗应该是男人写的最好的一种文体,因为没有什么能比它目的性更强、更能调动所有学过的词汇和创作激情了。但也有的男人比较混帐,经常东拼西凑拿次品滥竽充数,不过即便这样也好象经常奏效,因为也有不少女人是只在乎形式而不在乎内容的,她们早已被爱情蒙蔽了双眼,压根没有什么心思来进行文学上的审美判断了。男人很少记得他们曾写过什么情诗——要么写的太多记不住,要么纯粹是信口吟来没有值得记住的价值,但女人却对收到的情诗视若珍宝——很有可能,她们觉得此生最美的时刻,就停留在这首分行的句子里了。

想在诗歌里永生,是女人的悲哀,爱情毕竟不是遣辞造句,也不是建立在纸上的乌托邦,而需要实实在在的人间烟火。可是,华美的爱情,绚烂的爱情,豪言壮语的爱情,诱惑力太大了,甚至比金银珠宝的诱惑大,比长生不老的诱惑大,甚至比爱情本身也大……所以,如果你恨他,就让他每天给你写诗,如果你爱他,就不要逼迫他为你写诗。人生所谓的永远,至多不过百年,在那几页不靠谱的纸张和一双同样沧桑却依然搀扶着你的那双手之间,还是选择后者吧。

是拆开一封远方寄来的情书美好,还是拆开一份银行投来的账单美好?是在心中默默想念一个人时会微笑美好,还是想念的那个人就在身边你却视而不见美好?是永远有一个约定等在那里美好,还是这个约定成了你每天需要面对的噩梦美好?……

真相:怎样才美好?

一个几年前看过的文章了,现在还记得其中一个片断:夜深,散场,他在远处打着了车,汽车的大灯,在黑暗中对着她的背影,闪烁了三下,像他明亮的眼睛。她知道,他在说“我爱你”,她微笑,但没回头,心里留下了一份缱绻的美好。

国外发生过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全身瘫痪的残疾人,有一天在报纸上看到了远方山区有一个姑娘和他一样,于是,他给她写了第一封信,从此,他们在纸上建立起来彼此的爱情王国,他们在书信里恋爱、结婚,并且许下愿望,希望死后能在一起。数十年之后,他们“见面”了,人们将他们的骨灰埋葬在了一起,他们的名字在墓碑上挨在一起,他们的爱情,比世界上绝大多数爱情都美好。

她下了飞机,转乘公共汽车,一个人辗转千里来到他出生和成长的小城里的时候,已经是黄昏,面对这个北方的小城,她一点也不觉得陌生,电影院,新华书店,粉刷过的百货商店,长满梧桐树的街道……每次对她说完这些,他总会叹口气对她说,等到什么时候,带你去看看吧。可是,他没能实现自己的承诺,她只好独自前来,她看到了他,多年前的那个少年,在人群中孤单地穿行,她知道自己看到的只是幻象,可还是感觉到了幸福的美好。

怎样才美好?答案很明白不过,面对闪烁的车灯没有回头是美好的,这样他会是永远温暖、浪漫的一个男人;纸上的柏拉图是美好的,他们永远不用面对那些生活中不得不面对的烦恼和痛苦;甚至,适时的分手也是美好的,很多人一辈子也没体会到爱情的刻骨,是因为他们不懂得把美好的东西存放在密封的心里,让它慢慢发酵,使自己也变得美好。他们总是孩子气迫不及待地打破所有的瓶瓶罐罐,想看清楚里面究竟还藏了些什么——里面其实什么也没有,如果你没往里面装进一些什么的话。

是拆开一封远方寄来的情书美好,还是拆开一份银行投来的账单美好?是在心中默默想念一个人时会微笑美好,还是想念的那个人就在身边你却视而不见美好?是永远有一个约定等在那里美好,还是这个约定成了你每天需要面对的噩梦美好?……不见得前者一定就是美好、后者一定就是不美好的,但就概论而言,后悔不迭的人总是占了大多数。爱情的真相就像潘多拉的盒子,只有打开了才知道是什么后果。

想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予对方是不美好的,因为你给的,对方可能不想要,对方想要的,你又不可能永不停歇地供应;想拥有对方的一切也是不美好的,相信吧,上帝在每个人身上植入的自私,即使在爱情里也不会被拔除。通往美好的道路只有一条,那就是要选择宽容和相信,真正能做到这一点之后,再回过头来看那些被嫉妒和怀疑等等各种各样的欲望折磨着的男女,会有如释重负的感觉。不过,凡是美好的人,几乎都曾在不美好中死过一次。

现在,我们明白了这个道理。可是,最终还是会说:亲爱的,我愿意和你过不美好的生活,那些美好的事物,可以从电影、小说以及鸡汤类的杂志里可以看到,而和你一起承受生活的烦琐和苦痛,解决一切的问题和麻烦,才是真实而完整的一生——这,是我理解的美好。

男人灰暗冰冷的世界需要女人的柔美来中和,在他们有梦想的时候照亮前程。而在男人们老去,梦想散尽的时候,再耀眼的女人也不过那一张柔软的可以团成一团的铜版纸。

选择:爱梦露还是爱曼玉?

我的办公桌左侧,有一张装裱好的海报。这张海报是一本电影杂志附送的,打开杂志后,本想将海报扔掉,细看了一眼,是玛丽莲.梦露的黑白性感照。这个玛丽莲.梦露,我是知道的,她是好莱坞著名的女演员,她有一张用双手按住被鼓风机吹起裙子的照片,她是全世界无数男人的梦中情人——说句实在话,的确是看在全世界男人们的面子上,它才没被丢到垃圾桶里。她是玛丽莲.梦露,又怎么了?

这个梦露,中学时代我也是在床头张贴过她。在当时,有勇气每天晚上在梦露的注视下入睡是需要勇气的,首先家长们就不愿意,如果门不锁好的话,任一长辈随时都有可能闯进我的房间将其扫地出门。我的爷爷在我枕头底下发现私藏的女生照片都会气得浑身发抖,我仍然怀着对他老人家的满腹歉意,让梦露在我床头呆了三年多。那时的小年轻们,要想标新立异,要想在姑娘们面前充个性,要想展露一下流氓混混(当然是伪装的)的风采,梦露是多么好的选择哇。

可惜,我还未出生梦露便于死去。这位香消玉陨于1962年8月5日的美女,注定与我相隔在两个时代。在很多年前的某个下午,我黯然地摘下她硕大的照片,心里有着淡淡的惆怅。取而代之的是香港的张曼玉。从好莱坞到香港,从一个非常遥远的地方到一个比较遥远的地方,从一个性感风骚的洋妞到一个珠圆玉润的港姐,一个少年的审美悄无声息地发生了质的转变。现在的张曼玉是中国男人公认的梦中情人NO1,十五、六年前,她还不像现在这样从容、高贵、惊艳、华美,她只是一个获得亚军的香港小姐,成龙电影里美丽的花瓶……我很佩服自己的眼光,从那么早开始,我便认为她会从褪尽青涩,一珠绽放,四壁蓬辉。

孩子们喜欢明星,说明他们朝气蓬勃,对未来虽有迷茫,但也有憧憬和希望。梦露在我记忆里已然淡去,曼玉在我视线中也渐渐消失,一个成年男人的世界,多了无数的沉重和压抑,少了曾经的年轻和悸动。我喜欢的女明星,只有过两个,梦露和曼玉,一外一中,如今我似乎更喜欢看电视娱乐频道里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小女孩唱歌,我不知道,我的儿子将会把她们中间的哪一个的海报贴上床头。男人灰暗冰冷的世界需要女人的柔美来中和,在他们有梦想的时候照亮前程。而在男人们老去,梦想散尽的时候,再耀眼的女人也不过那一张柔软的可以团成一团的铜版纸。

爱梦露还是爱曼玉?这是个无比简单的选择题。答案是:我谁都不爱,只爱身边执我手的这个女人。

寂寞是没有温度、无色无味的,因为它像空气,所以有人时刻能感受到它,却不能形容出它是什么样子。人们常用寂寞来形容情感上的孤独,而这种情感上的孤独通常又多产生于爱情,也就是说,缺乏爱情的人是容易寂寞的。

寂寞:世间最*是寂寞?

“寂寞”是当下网络最流行的一个词,常看到“吃的不是面,是寂寞”、“穿的不是TT恤,是寂寞”这样的句式。因为一个虚拟的“贾君鹏”,仿佛大家一夜之间都成了“寂寞派”。

吴宗宪主持的《我猜我猜我猜猜猜》,曾以猜“台湾最动听的声音”为主题做过一期节目,参加节目的一个女生只说了四个字便全场哗然,轻轻松松让听到的观众觉得骨头都松了,那四个字是,“你寂寞吗?”

据说那个女生的身份是台湾一家情色热线电话的接线员。想必“你寂寞吗”这四个字就是她的职业用语,能将职业用语讲得如此销魂,需要非一般的功底。不过,大家觉得好听,也许并非源自这位接线员的敬业精神,而是每个人的心底,真的很寂寞。

寂寞其实是个很深的话题。每个年代的人有着每个年代的寂寞。电影《立春》中的王彩玲很寂寞,她空有一副能唱到巴黎歌剧院的好嗓子,却只能屈辱地生活在中国北方的一个小城。因为寂寞,她爱上同样寂寞的画家黄四宝。本以为寂寞乘以二会消解掉寂寞,没成想“不该发生的爱情”发生了之后,两个人却更寂寞了。

一个朋友对我讲过他的寂寞。1990年代他在一个偏远城市的郊区工厂上班,夜晚值班的时候寂寞,便经常到门卫室打电话。工厂为了防止工人滥打电话,给电话装了个木盒子,但他发明了一种有节奏地拍打电话叉簧的方法,发电报般地拍打了一阵子之后,总会能接通某个电话,他经常在深夜的时候,和电话那端的某个陌生人聊天。他说,这一生中从未有任何时候,能比得上那时候的寂寞更刻骨。

寂寞是没有温度、无色无味的,因为它像空气,所以有人时刻能感受到它,却不能形容出它是什么样子。人们常用寂寞来形容情感上的孤独,而这种情感上的孤独通常又多产生于爱情,也就是说,缺乏爱情的人是容易寂寞的。知青们上山下乡时,很多事后证明并不相爱的年轻人走到一起,就是因为忍受不了寂寞。直到现在,现实中的男男女女,不得已选择恋爱结婚,还有很多是因为独自抵抗不了寂寞,或者忍住不了别人看他(她)寂寞的样子。

由此可见,寂寞不是一个人的事情,更是一个群体的事情。经常有鲸鱼集体冲上沙滩自杀,一种解释便是它们容易对生活产生厌倦,这种厌倦心理导致寂寞气氛在鲸鱼群中传染,才会促使它们集体自杀。人比鲸鱼更高级些,所以单纯因为寂寞而自杀的例子不多,寂寞顶多令人发疯,但还不至于拿生命与寂寞做博弈,除非有特别的事情发生,比如失恋——还有什么比失恋更让人能清晰而直接地感受到寂寞么?有句老掉牙的话常被爱情写手们拿来作标题,“爱比不爱更寂寞”,标题煽情,但道理很很实在。也许,真如哲人所说的那样:人,生来就是寂寞的。

不然,一句“你寂寞吗”就不会引得那么多人心有戚戚然了。

乱世出英雄,乱世亦出真情,乱世首先恢复了人的本来面目,让人变得更加真实与直接,所以,发生于乱世之爱,没有时间来权衡利弊,也没有周边人等可供对比,慌乱中抓着一双手,那就是他了,从此天涯海角再不放开。

盲目:私奔的故事怎么越来越少了?

古诗有云“恨不相逢未嫁时”,意思是说只要君未娶卿未嫁,一切皆有可能,一旦女子嫁了人,黄瓜菜就全凉了。即便在婚恋观如此开放的今天,也有不少女子常作此感叹,没办法,女人对于婚姻的态度,一向是比男人更在乎和忠诚些。

但比女子恨嫁更值得一说的是,所有男女都逃脱不了生于盛世的情感宿命。常有人发出这样的疑问,为什么在一日三餐都难保证的困苦时期,夫妻们能够扶老携幼一起白头,而到了物质丰裕的时候,离婚反倒成了家常便饭?很简单,他们失去了共同面对困难、经受生活考验的机会,在每个人都追求物质与精神上的自给自足之时,对另外一个人的依赖自然会减轻不少。

身处盛世有很多好处,比如灯红酒绿、歌舞升平,奢华景象不断为人们制造着感官上的满足,但如果盛世不能给人的心灵提供丰沛的滋养,那么也必然损伤人在情感上的完整与饱满。现在我们是否身处盛世暂不去讨论,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人们的情感正在日复一日变得浅薄与脆弱,尤其是爱情,在电视流行的综艺节目里,爱情的支撑点似乎只有“车房”二字了。

而在乱世,爱情反而回归其本色——发生时的盲目,爱上时的勇敢,遭遇挫折后的坚韧,选择后的坚持。回顾那些有关爱情的世界名著与经典电影,故事背景十有七八被设置在乱世。乱世出英雄,乱世亦出真情,乱世首先恢复了人的本来面目,让人变得更加真实与直接,所以,发生于乱世之爱,没有时间来权衡利弊,也没有周边人等可供对比,慌乱中抓着一双手,那就是他了,从此天涯海角再不放开。

记得有女小说家写过这样的“幻想”小说,假若在乱世,他和她被仇家追杀,情急之下,他将她藏于家中一隐蔽地窖下,之后数月无音讯。黑暗之中,她饥食干粮、渴饮雨水,终日为外面时而疾驰过的马蹄声而惊心。终于盼到某一天他揭开窖门上遮掩的柴草,什么话也不说牵着她的手,继续亡命天涯,在逃亡途中,她生下了一个女儿……虽然居无定所,但好在江湖很大,可以四处为家……

这样的小说,如今在网上泛滥成灾,大多是些大城市的女白领们,闲极无聊杜撰出来的游戏之作,但通过这些文字,依稀可以看到现代人对现实情感的逃避,以及对古典爱情的向往。向往归向往,但如果真让某位连去趟超市都得汽车代步的小白领穿越回古代,恐怕那里有一个连的帅哥在等着她们也不干。所谓相逢相爱于乱世,不过是一种臆想罢了。

乱世意味着可以不讲规矩,可以拍脑门子想一出是一出,而且在乱世不用为自己的莽撞负责,赤脚的不怕穿鞋的。现在私奔的故事为什么少了?正是因为盛世稳定的生活秩序,约束桎梏了一个人,想和某人谈私奔,说不定那人会说“开什么玩笑,明天一早我还得打卡上班呐”。

恨不相逢于乱世,不必为此感到遗憾,乱世之爱固然紧张、刺激,但却比不上在这个无爱时代好好相爱更值得大书特书一把。能在这个时代好好的爱一个人,哪怕爱一天,也胜过乱世爱一年。

没事儿喜欢东奔西跑敬天拜佛的人,都是内心爱欲旺盛的人,别管这样的人面对四野空旷是泪流满面还是麻木不仁,终归还是摆脱不了爱欲的纠缠,逃得越远,心中的魔障越是混乱不堪。想知生命之自由和甜美,完全没必要浪费一张去西藏的飞机票或火车票,只要心中无爱了,就算走在北京的国贸大街上,也一样如在喜马拉雅山顶。

孤独:无爱是爱的最高境界吗?

你到过雪域高原吗,据说在那里可以感觉到内心的空灵,眼前只剩下漂流的云朵,你会产生这样的幻觉:时间在身边滑过的痕迹清晰可见,伸出手去可以抓住它的尾巴,你会忘记尘世的一切喧嚣,心静如水,你品尝到了生命的甜美,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

我没去过这样的雪域高原,按照流行情感作家的一贯做法,在上述一段文字之后,会加上这么一句,“XX,我又想起了你……”。没有什么比加上这一句更让人扫兴的了,就好像一盆清澈的水,突然被丢进了一条泥鳅。如果在这种大孤寂的环境里,还能想到念叨某某的姓名,那么大可以不必跑那么远寻找清净,而更适合享受滚滚红尘里的男欢女爱。

无事喜欢登高的人都是孤独的。这是我数次爬到单位几十层高的楼顶得到的经验。人一旦到了某种高度(无论物理上还是心理上的),思想和心灵都会接近于空白。所以,有厌世倾向的人千万不要让其随意攀爬高物,否则萦绕于他(她)内心的最后一条指令将会在其近乎痴呆的念想里,变成一个巨大的感叹号,促使他(她)去实施。

没事儿喜欢东奔西跑敬天拜佛的人,都是内心爱欲旺盛的人,别管这样的人面对四野空旷是泪流满面还是麻木不仁,终归还是摆脱不了爱欲的纠缠,逃得越远,心中的魔障越是混乱不堪。想知生命之自由和甜美,完全没必要浪费一张去西藏的飞机票或火车票,只要心中无爱了,就算走在北京的国贸大街上,也一样如在喜马拉雅山顶。

对于无爱,有着两个截然相反的流行观点,一个是“无爱不欢”,大意指某女子不可以一天没有爱情,只要有爱情在身边就可以笑逐颜开,这个比喻其实挺恶俗的,“无爱不欢”和嗜辣者的“无辣不欢”、嗜酒者的“无酒不欢”,有一个共同点是:都是感官刺激的高度依赖者。

另一个是“无爱一身轻”,这个说法大意指的是,不爱某某人了,不再牵挂他(她)的情感所系了,对方吃嘛穿嘛喜欢嘛都“爱谁谁”了,自己也便得到了彻底的解脱,可以轻松到走路都如铁掌水上漂裘千仞一般,可以自由到藐视天下卿卿我我、哭哭喊喊鼻子一把泪一把的男男女女们,并且轻蔑地嘲笑他们的愚蠢,人生苦短,这么辛苦的爱来爱去,烦不烦啊。

两种观点,如同一个柿子的两头,你别说它酸,它也不说你涩,半斤八两,都是在爱情的牛角尖里走了极端。爱这个东西,是世界存在的最大动力,试想上帝造人时忽略了赋予人类这个功能,这个世界该会一下子黯然失色多少,这个世界的快乐会少掉大半,同样这个世界的痛苦也会少掉大半,这个世界的温暖会少掉大半,同样这个世界的冰冷也会少掉大半,这个星球最神奇的地方不在于有了人,而在于爱的存在。

支持“无爱一身轻”这个观点的,还有一种说法,“无爱是爱的最高境界”——这个说法,有够绕嘴皮子的,你能说“没有钱是最富有的境界”、或者“一毛不拔是最慷慨的境界”吗,不能,但“无爱”的确是“爱”的一种境界。我觉得说出“无爱是爱的最高境界”这种话的人,是真正了解了爱的本质的,无爱不是冷漠无情,不是漠不关心,更不是攻击和伤害,而是了解爱的本质之后的一种对爱的放逐,是不要求,不索取,不嫉妒,不占有……再说下去,有点像《圣经》中“爱是恒久忍耐”的那一段了。

无爱是一种爱吗,从形式上,不是的,但从理论上,又仿佛是。这些年无性婚姻、无爱婚姻盛行,说到这些,人们总会使用无尽悲凉的语气,还有大叹人性堕落、世风不古的无奈,其实这没有必要,如果“爱”必须按照人们给它下的定义那样需要一一呈现的话,那么不按照这定义来又如何,推翻它又如何。如果在无爱里感受到了爱,那么无爱又如何?有爱就有痛,在痛大于爱的情况下,算了,不如无爱。

“反正咱们也不会永远活着,早晚有一天,很快,就会永不相见。”王朔在《致女儿书》中写过这样一段话,这是整本书中唯一让我记得的话,写出这句话的王朔已经到达了无爱的境界,但他曾经发生于内心的爱,以及写出这句话时的那种悲凉的大爱,是很多人都无发企及的。

爱情层面的博爱主义,其实还是无需多担心的,摊薄了的爱,再怎么博大也顶多像层沙,禁不起风吹去。要命的是那种所求不得的爱,按照作家海岩的说法,那是“人生之苦”。所求不得,能放弃的话倒也罢了,问题是有的人想放弃而不得,那爱像一棵毒株一样,长期潜伏在内心深处,被压着埋着,还会曲折地生长,甚至开出一朵花来。

暗恋:爱如病毒喜欢潜伏?

你爱的人,爱你的人,最终成家的人,谁究竟是你生命中的那个她?一个男人一生可能面临的三种选择,在热播剧《潜伏》中都有对应的人物,分别是左蓝、晚秋和翠平。剧中余则成虽然和翠平成了家,但最终为了革命工作劳燕分飞的残忍结局,让人唏嘘……

过了特殊的年代,在情感多元的今天,已经很少有硬性的干扰因素,来影响婚姻的选择。但这并不意味着,现代男女的情感选择就会一帆风顺。试想一下,把余则成放到今天,他究竟会选择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左蓝,还是会选择独具情调、撩拨人心的晚秋,抑或直爽朴素、持家有道的翠平?……

爱情之所以是个难题,全因为大家都像余则成那样,要么迫不得已要么情非得已地将标准答案搞成了多项选择。最幸福的爱情就是最简单的爱情,直白地说,就是传统意义上的两小无猜、一见钟情、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中间不会发生什么妖蛾子。但人这一辈子,尤其是在能折腾的年纪,能不发生一些妖蛾子么?

爱情层面的博爱主义,其实还是无需多担心的,摊薄了的爱,再怎么博大也顶多像层沙,禁不起风吹去。要命的是那种所求不得的爱,按照作家海岩的说法,那是“人生之苦”。所求不得,能放弃的话倒也罢了,问题是有的人想放弃而不得,那爱像一棵毒株一样,长期潜伏在内心深处,被压着埋着,还会曲折地生长,甚至开出一朵花来。那朵花不能怒放,但生命力却持久地长。

革命战士潜伏敌人内部是为了搞破坏,潜伏在内心的爱,如果控制好的话,破坏性会不大,很多时候,这种爱只是一种独自看云般的自我欣赏,是怜悯、原谅、宽容等伟大情感诞生的源泉,是美妙镜子对残忍现实的一种映照。但如果控制不好,也会瞬间爆发,不过不会像甲型H1N1那样传染给别人,只会折腾自己生不如死、痛哭流涕。

爱是病毒很危险,所以对于带有毒性的爱,一般人都懂得怎么让它一直潜伏下去,别流窜出来伤人害己。事实上,这种病毒性质的爱,更符合文学意义上永恒的爱。因为它永远处在实验室状态,不用经历见光、开花、结果、枯萎等这些已知的过程,反而充满因为未知而带来的丰富想象。这想象变成现实的可能性约等于零,就好像我们知道北极熊的样子,但却没有必要真的跑一趟北极一样,有些事情,知道就好了,不要问,不必想,不用等……

有网友不喜欢《潜伏》的结局过于悲伤,为它写了续集,续集中余则成在台湾潜伏了38年后回到祖国寻找翠平,这大概可以视为余则成心中的情感病毒在经历了漫长的时间发酵后复发,这样的续写尽管皆大欢喜,但与余则成在台湾结婚的晚秋怎么办?拙劣的编剧也许只好安排她病忙或者出意外。对于翠平,余则成从不接受到喜欢再到依赖,这个过程其实也是一个种植爱的病株的过程,要么说有那么多情歌喜欢唱“爱是一种毒”、“爱是一种病”呐?

总而言之,狭义上的爱是一种不健康的东西。我们毕生的努力就是控制它不要枝桠丛生,直到内心实现风平浪静、风和日丽的那一天。

在任何时候,选择做一个情种都是需要付出惨重代价的——虽然情种看上去那么的深情款款、柔情蜜意,但情种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实用的人类。

事业:男人不能耽于爱情?

在那部著名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里,米兰·昆德拉一开始便写到,托马斯爱上了第二次见到的特雷莎,“既不是情人,也不是妻子”,但他却愿意为她付出生命。书里有这么一段话,“于是他想象她已经在他家住了许多年许多年,此刻正在死去。突然,他清楚地意识到她要是死了,他也活不下去。他要躺在她身边,和她一起死。”

这样令人惊心动魄的文字,在堆积如山的世界名著中不过沧海一粟,托马斯也不过是诸多文学作品中浪荡子群像中的一位。但这些或虚构或带有作家自传性质的男性鲜活形象,却造就了一个百般不得其解的永恒谜题:爱情对于男人来说,究竟意味着什么,爱情在男人一生中所占的比例究竟是多少,爱和性究竟哪一个才是让男人前进的最大动力……或者,直白一点说,男人可不可以像女人那样为爱情奋不顾身……

经典文学著作里和现实生活给我们提供了不一样的答案。在《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里,两位男性主角的形象,是完全按照理想爱情的模式,进行订单式生产的,而他们的需求者,是全体女性读者和观众。对于这样的经典爱情故事,男性读者和观众的热情一向低于他们的异性,因为他们深知,这种源自小脑某个部位的冲动能持续多久,所以他们中有人恶毒地这样“诅咒”这两对已成永恒的恋人:让他们去结婚,生几个孩子,再用一大堆家务烦死他们。

在现实生活中,长时间浸淫爱情中的男人是不被信任和尊重的。这是自古以来始终没有更改过的一个事实。在中国的传统文化里,耽于爱情的男人会遭到上至统治阶级下至家长不约而同的批判,在特定的历史时期,它甚至被上升到政治高度而被粗暴干涉,即便到了已经非常开化的现代社会,男人过于沉溺于爱情,也会被视为不思进取、缺乏男子气概。一方面是恋人的需求,一方面是社会的压力,男人常常为此陷入两难境地,多数人最后都会举手投降乖乖顺入主流:人生和事业是“锦”,而爱情不过是“锦”上添的那朵“花”,可以闲时赏赏,却不能以观花度日。

所以,在任何时候,选择做一个情种都是需要付出惨重代价的——虽然情种看上去那么的深情款款、柔情蜜意,但情种绝对是这个世界上最不实用的人类。如果一个男人不懂得分配爱情在他生活中的比例,那么状况到最后肯定会被自己搞的一团糟。如何掌握在爱情里的投入度,对男人来讲,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但有一个原则是:可以投入的去爱,但不能把爱当作毕生的事业,爱一个人的最好方式,是让对方感觉到自己的真诚。至于愿意为了爱情去死的想法,还是趁早灭了的好——对一个男人而言,这不仅是情感成熟的标志,好好活着,也是能真正去爱一个人的必要前提。

我们都爱女明星,可天下男人那么多,女明星是不可能全部爱得过来的,所以,不妨多学习一下葛优的那句台词,权当自己从来没做到“诺丁山”的梦吧。

幻想:爱上女明星怎么办?

因为常和影视圈的朋友打交道,难免在饭局上遇到女明星。有段时间因为喜欢某位女明星,所以常在博客上写到她,写的多了,就常有人问,你是不是喜欢她?遇到这种问题我通常眼睛不眨地说,“当然喜欢啊”,不过随即也会补充,我喜欢的是她的某部电影,属于爱屋及乌,不过,我自己也承认,这样的解释是此地无银。

葛优在《非诚勿扰》里说过一句台词,“当然,我也没做诺丁山的梦”,台词中的“诺丁山”,是一部电影的名字,讲的就是一个普通书店店员与好莱坞当红女明星的爱情故事。这部电影创造了浪漫爱情片在想象力方面的一个极致,这部于1999年公映的电影,直接颠覆了“白马王子与灰姑娘”的陈旧爱情模式,为新世代的男女们倍加推崇。

见多了大大小小的女明星,最大的发现是其实她们并没有娱乐新闻里写的那么势利和不堪。卸妆后的女明星多还是女人本色,有着女人的聪慧和狡黠,或者女孩般的简单和朴素。饭桌上的女明星通常比较拘谨和羞涩,也许是被聚光灯照得太多,还不太熟悉的时候,别想听她们口中说出错话来,而一旦她们觉得周边人的善意,就会流露出本质的可爱来。

比起银幕形象,生活中的女明星恐怕更容易令人爱上。不过,爱上女明星这件事,千万不要觉得会是电影那样浪漫,电影是故事,编来骗骗人的,现实生活里,真要爱上女明星,男人们马上会觉得自己踏上了一条虚无的道路,那个刚才在你面前巧笑嫣然的姑娘,也会变得面目模糊,所以,聪明的男人只会欣赏女明星,再甚也不过表达一下仰慕,爱上女明星?别傻了,你不能承受,她不敢接受。

爱上女明星的理由可能只有一个:在爱神那枚倒霉的神箭射向你的时候,偏偏你喜欢上了一个女明星。而不爱女明星的理由却有一千个:你不是那位才华卓绝的导演,不能为她的光环增添璀璨的光辉,你不是那位财貌双全的投资人,不能为她打造一部度身定做的大电影,你不是那位英俊潇洒的男明星,可以与他银幕上下如影相随相得益彰,你甚至不是那位时刻陪伴的在身边的助理,可以帮她解决掉一切麻烦与忧愁……

网上有很多问答题,真的有人这样问,“爱上女明星怎么办?”,下面的答案应有尽有,有劝他尽快找个女朋友的,有人建议他把精力多放到工作身上,有直接说让他去精神病院看看医生……但大多数人还是劝他早点醒醒,别再做梦了。对此我的答案是:女明星可爱,可以爱,但不能爱。

不能爱,但不代表不能喜欢。喜欢一个女明星,这没什么问题,高兴的话,你还可以多喜欢几个,保证没人对你说三道四。我们都爱女明星,可天下男人那么多,女明星是不可能全部爱得过来的,所以,不妨多学习一下葛优的那句台词,权当自己从来没做到“诺丁山”的梦吧。

哎呀,灰姑娘

郑钧的《灰姑娘》是一首很好听的歌,从流行到现在有好几年了,但杀伤力还在,我在不同场合发现,每次女孩听到这首歌,都会不由自主的安静下来,眼神迷离,听罢还会把小手伸出来偷偷的鼓掌,不知是为对方唱的好鼓掌,还是为自己成了灰姑娘鼓掌。

一个朋友唱《灰姑娘》唱出了经验,不仅在演唱技巧方面出神入化,而且还对原作进行了升华拔高,比如原来歌词中有一句是这样的,“你并不美丽,但是你可爱之极”就被他篡改成了“你如此美丽,而且你可爱之极”,任何一个女孩听到有人赞美自己“美丽”加“可爱”为一体,都会忍不住笑出声来的,哪怕她真的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太和这两个词沾边。

童话故事里灰姑娘都穿着一双草鞋,等到她被郑钧这一代人形容成爱人的时候,她们已经穿着精致的皮鞋了——穿着皮鞋也没关系,灰姑娘的其他特征还在,比如羞涩,比如一双亮亮的单纯的眼睛,比如时刻保持着想要逃走的戒备心理。在1970年代人眼里,灰姑娘是这个集体的理想爱人形象,那么多带有怀旧色彩的小说作品里,都能看到灰姑娘们含羞草般的身影。

灰姑娘之所以美好,还因为她们教会了男人怎么去追求和享受爱情。灰姑娘易遇而难得,她们对爱情并不排斥,可是多少总会用一些骄傲来掩饰自卑,她们的身影躲躲藏藏,需要她的爱人在路口等她,抱着琴在窗下唱歌给她,写一封封情书夹在书中送她……她的爱情路上虽非布满荆棘,但绝非修好的柏油马路任由追求者驰骋,她的爱情之路是一条长着青草洒满露水的乡间小道,要小心且真诚的行走在上面,不小心就会让你滑倒摔伤……

现在很少能见到灰姑娘了,尤其是在大城市里,睁大眼睛只能看到满大街的时髦女郎,她们有了一个共同的名字,“美女”。“美女”也逐渐取代了“灰姑娘”成为新一代人对年轻女性的称谓。对于灰姑娘的消失,不少人将之归罪于女人爱慕虚荣、功利心变强,这是不负责任的言论,比灰姑娘更早消失的是白马王子啊——当男人门开着各色各样的汽车行走于街头时,他们的白马时代就已经结束了,在追求爱情的过程中,物美价廉的情书和情歌被弃用,而采用了更直接的物质方式。男人的白马气质都一点点丧失殆尽了,还有什么理由再去要求女人苦巴巴的去当灰姑娘?

所以我能理解朋友唱到“哎呀,灰姑娘”中的“哎呀”时,所流露出来的失望和叹息。哀伤灰姑娘的离去,其实是对一种理想爱情模式消失的怀念——当然这所谓理想的爱情模式,也不过是一代人自以为是而已,你有什么理由说当下的、未来的爱情不是爱情,爱情的美好程度自人类诞生那天起就一直没有升高、降低过,不同时代的人感受爱情的角度是不一样的,他们获得的快乐也会相同吗,这一点我没法考证,就不再揣测了。

初恋早已贬值了,因为在快餐时代,它来的太早太容易,结束的又太快太利落。它和小人书、老电影一样,一道沦为一干中年人怀旧的对象。

恍若初恋

街头乞讨过的作家洪峰出版了一本新书,名字叫《恍若情人》,书拿到手里感到有点怪异。想了想,怪异感并不是起源于他的乞讨事件,乞丐也有他心目中的情人啊,只是,情人就是情人吧,为何前面加上个恍若呢?

没去查词典,凭借我的理解,恍若的意思大概和“好像”“差不多”“八成是”“疑似”等词意相近,喜欢古诗词的文学青年经常会恍若一下,比如恍若隔世,恍若梦境,恍若天使,恍若天堂,恍若秋水,恍若烟尘……照这么下去,一切皆可恍若,我随口找了个词配上,居然也啷啷上口,比如,恍若混蛋……

只是,混蛋就混蛋吧,一旦在前面加个恍若,总是和情人前面加个恍若一样,显得有些不伦不类。恍若是个美好的词,印象里金庸、古龙、琼瑶乃至当今一干新兴的所谓言情天后,都用过它,都爱用它。但这个词明显的只能和纯净、唯美的词搭配在一起,才能产生意境出来,和“情人”、“混蛋”这样的词搭配,不但怪异,而且不舒服。

情人本来也是个美好的词,有段时间香港的贺岁片总爱在结尾的时候,众星集体出场抱拳,齐声说“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在周星驰版的《唐伯虎点秋香》里,说这句话的是大概是太师府上太师的傻儿子,傻就傻吧,吉利话从傻人口中说出来也一样好听。可是后来情人这个词活活的被人给糟蹋了,说到情人,就是暧昧,就是不道德,恍若情人就更暧昧更不道德了。

洪峰的书出版后遭到了一些批评,在一些批评者眼里,一个作家,要是没有生活经历,怎么可能写出“一个边缘文化人与风尘女人的情欲纠缠”这样的故事。洪峰的反驳也很有意思,“要是写一个人死,作家也得死一次吗”。说到底还是洪峰写作题材引起了读者的揣度,假如他写了本书叫《恍若初恋》,就不会有这么多挑剔的眼光盯着了,都恍若初恋了,再怎么往肮脏里想,又能想到哪里去?

中国的文学作品对于“初恋”描写的太过于唯美了,从古至今,莫不如此。从古诗词里中对年轻男女春情萌动的描写,到一代又一代言情女作家的肆意渲染,初恋俨然成了所有情感生态中最纯净最不容亵渎的感情,任何时候任何情景,只要“初恋”一亮相,其他的什么全都靠边站。直到今天,情感多元化多元到令人瞠目结舌的时候,初恋仍然有卖点,周杰伦刚拍的一部《不能说的秘密》,打的也是初恋牌,不出意外,票房肯定不会低。同时,初恋也成了一个杀手锏,经常可以在婚恋家庭类电视栏目中看到某中年妇女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哭诉,“我可是他的初恋啊,现在他说不要我就不要了……”

表面上看,初恋在这个复杂冷漠的社会拿出来还能唬唬人,但明白的人都知道,初恋早已贬值了,因为在快餐时代,它来的太早太容易,结束的又太快太利落。它和小人书、老电影一样,一道沦为一干中年人怀旧的对象。告诉现在的年轻人要珍惜初恋,不要随便的恋爱和分手,他们听得进去吗?那个人们用五年十年的时间完成一段苦苦的初恋,甚至用一生为初恋买单的时代一去不回了。前些天晚上,和朋友一家在大排挡吃烤肉串,聊着聊着,说起了初恋的事情,气氛居然也暧昧起来,我媳妇说起当年我扎坏她自行车胎以便用我的车载她回家的事情,语气平静,神情向往,路灯下,恍若我的初恋……

爱情到最后,原来考验的并非曾经的美好,而是现在面对的邪恶,归根结底,考验的是人本性中的敦厚和善良。大多数男人都是“葬送”在一个品格美好的女人手中的,这样的女人,可以忍受爱情的消失和生活的乏味平淡。

善良可以让爱情善终

1993年有部电影叫《桃色交易》,讲的故事是一个亿万富翁追求一个已婚的女房地产销售员的故事。其实那不叫追求,说白了点叫“泡妞”,他花一百万买她的一夜,怎么能叫追求?正如电影的名字一样,那是一场桃色交易。

可偏偏那个亿万富翁是个老帅哥,又喜欢把交易的过程搞的很抒情很浪漫,于是女主角便不认为那是交易,而是爱情的一种表现形式了。想想也是,一个有钱人在做交易时,不赤裸裸,而且又是那么地谦卑有礼,连观众也许都很难责怪起这个女人的背叛了。

片中有令人心碎的一幕,深爱着女人的男人(那是位不擅表达的男建筑师),在雨夜街头央求女人回家,但女人还是在犹豫和不舍中,进了富翁送给她的豪宅中……人生往往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个陷阱,正往下陷的时候很多人都是无能为力的。

电影结尾很有戏剧性,在知晓富翁的一些性格缺憾之后,她知道这个优雅的情人并不能取代老公的位置,还是毅然选择了回归,雾霭中,她回到了他们第一次约会的地方,而那个并不浪漫的建筑师,此刻正坐在排椅上等她。

爱情到最后,原来考验的并非曾经的美好,而是现在面对的邪恶,归根结底,考验的是人本性中的敦厚和善良。这部电影便很好地诠释了这一点,那个被嫉妒、绝望和失落包围着的男人,如果做出了点什么疯狂的小事,也是能够理解的,如果到结局的时候他选择冷漠以对,也是可以理解的,可他还是选择了原谅。

回到爱情这个亘古的话题上来,爱情最重要的是什么?甜言蜜语是需要的,浪漫把戏是必须的,缺少了这些的爱情是不完整的,但是我们要知道爱情的真相,这真相中包括平淡、倦怠,隐藏着背离、逃避。爱情是一面镜子,正面看到人性之美,反面看到人性之恶。所以,爱情最重要的,是看到它的反面之后,能够咽下愕然,继而如品甘饴一样的接受它——尽管那很苦。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例子:某女子轰轰烈烈的爱了无数回,总以为能找到优秀的男人,但最后往往迫于家庭压力和客观条件,嫁给了一个不那么优秀甚至有些老实木讷的男人,为了自己的命运,女人会喋喋不休地抱怨终生,但至死也没再离开那个她瞧不上的男人。能让这样的爱情善终的,其实就是那个男人的敦厚和善良。

反过来也是一样。大多数男人都是“葬送”在一个品格美好的女人手中的,这样的女人,可以忍受爱情的消失和生活的乏味平淡,却始终相信,爱情到最后,剩下的只有这个人,而曾经附加在这个人身上的爱恨情仇,不过是过程,是云烟……

现实生活和电影不一样,电影煞费心思制造浪漫场景,也必然大多以圆满结局收场,要不然怎么满足人们从电影中获取安慰的需求?而现实生活,很多时候恰是电影的反面,一旦浪漫的过了头,给人以演电影的感觉了,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

爱情跟电影一样?

时下有些火爆的相亲节目,不时地会制造出这样的催泪场景:男嘉宾与女嘉宾一见钟情,节目还未结束,就迫不及待地要牵手飞奔而去了,有的男嘉宾擅长现场说点暖心的小情话,把女嘉宾感动的泪水涟涟,这时主持人的画外音总会及时地响起,“这真是浪漫的一幕,美好得像电影一样”……

每每看到此情此景,不知为何我想到的并不是这句祝福语,“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脑海中浮现出这对“璧人”下降凡间后翻脸不认人分道扬镳的场景。现在喜欢上电视相亲的人,都有点表演型人格,镜头对准的时候,啥出格的话都能说出口,啥煽情的举动都能做出来,跟演员似的,下了场没有镜头跟着,这些场上的“喜羊羊”与“美羊羊”们马上就会现出原形。

现实生活和电影不一样,电影煞费心思制造浪漫场景,也必然大多以圆满结局收场,要不然怎么满足人们从电影中获取安慰的需求?而现实生活,很多时候恰是电影的反面,一旦浪漫的过了头,给人以演电影的感觉了,基本上都没什么好下场。以娱乐圈为例,很多女明星在热恋时都喜欢秀恩爱,时间长久一点的能秀半年以上,半年之后,就基本上偃旗息鼓了,一年之后差不多就无声无息了,两年之后呢?哪还有两年之后,在一年半的功夫里,这些明星早就另寻新欢了。

有一个段子,我一直觉得它对男女之间情感的寓意蛮有说服力的:一对男女走向酒店大堂,女没看到透明的玻璃门,迎头撞了上去,男赶紧上去连嘘带呵,疼爱有加,不用说这是一对情人,如果男非但不上前呵护,反而脱口而出(东北口音)“你瞎啊”,这准是一对夫妻。很容易判断出,这个段子的后半截才是真正的来源于生活忠实于生活的,如果这个段子出现于电影情节里,那么看到前一个我肯定会面无表情,而后一个则会让我乐不可支。

女人都喜欢像电影一样的爱情,这没什么错,因为女人本身就比男人感性,而且很重要的一点是,爱情电影一直都将爱情渲染的那么美好,男人看了都不禁心生向往,何况女人?喜欢爱情电影没有错,人们有时候需要借助这种文艺产品打开想象空间,为逼仄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但相信爱情电影并将之当成理想去追求,未免就有些过了,众所周知,即便根据真实实例改编的爱情电影,起码也有三分之一强的篇幅是虚构的,而且虚构部分通常是影片的最高潮。

爱情电影对人的危害真是太大了。前晚又有一期电视相亲节目如期上演,好几位男嘉宾在向女嘉宾表白的时候,都貌似真诚地表示,要带女嘉宾去海边看她跳舞,稍微知道加点新鲜花样的,要么说顺便再带几只狗,要么说带上俩人的孩子……这真好笑,也就是这些年轻人敢这么睁眼说瞎话,放那些中年男人,打死他们也不会说出口。

不过话说回来,那些中年男人,也早就不看爱情片,不相信爱情了。所以,有时候银幕上的爱情电影和生活里的爱情电影,都还是有存在的必要的,虚幻的感觉本身就是幸福的重要组成部分,偶尔活在电影里那么几分钟,还是不错的。

情到深处,便返朴归真,像回到青梅竹马的年代,有水乳交融般的相儒以沫,有一时阴雨一时晴的呕气逗乐——像对孩子那样相爱,这样的爱情在做爱比恋爱快的年代很是弥足珍贵。

像孩子那样爱

如果爱一个人爱得深了,会不自觉地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我说的通常这是指女人爱男人。那反过来男人爱女人爱得深了呢?这个事情我没做过调查,不过综合各方面的信息,应该是把她当作女儿来疼爱吧。无论孩子还是女儿,情到深处,便返朴归真,像回到青梅竹马的年代,有水乳交融般的相儒以沫,有一时阴雨一时晴的呕气逗乐——像对孩子那样相爱,这样的爱情在做爱比恋爱快的年代很是弥足珍贵。

我喜欢的一位作家王小波,他的作品睿智风趣幽默,他的情感也宛如孩童般纯真。他和李银河之间的爱情,就像一对孩子在玩着永远不会结束的游戏。有孩子一样的童心,才会把爱情当作上天赐予的一件礼物,结婚多年以后,王小波依然会写出情窦初开般的文字。他写“我和你好像两个小孩子,围着一个神秘的果酱罐,一点一点地尝它,看看里面有多少甜。”他在每封给李银河致信的开头都会带着几分想念几分戏谑地说,“你好哇,李银河……”。

在阅读王小波的情书选的时候,我常常心怀不平,李银河对待王小波的感情是没有王小波对待她热烈的,在李银河怀念王小波的文字里,总感觉她的理性和冷静有些辜负了王小波的热切和依赖。他像一个孩子一样依赖着李银河,他的感情世界充满着童真和幻想,他应该得到同样的回报,而年轻时的李银河却是和每个喜欢折腾追求者的女孩子那样,把给他的糖果高高地举在手上——或许正因如此,游戏才更有趣味?

几天前,我在报纸上看到国外一对结婚60周年的夫妇,讲述他们相爱终生的爱情保鲜秘诀:每天吵一次架。这个秘诀看上去匪夷所思,多少夫妻因为口头纷争导致劳燕纷飞,吵架正是其中的罪魁祸首,能把吵架作为促进夫妻感情的添加剂,这个办法着实新鲜。这对吵了60周年的夫妇一定有着孩子一样的性格,可以想象,他们是把吵架作为一种亲密的交流方式来进行的,做饭的时候吵,吵到最后他们找到了彼此都喜欢的口味,争抢电视频道的时候吵,吵到最后他们有了共同喜欢的节目,因为一点琐事吵,吵着吵着站在屋子中央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我甚至想,他们在床上的时候会不会吵?找到两人都满意的姿势?哈哈,这是完全有可能的。

不少人离婚,是因为性爱的不和谐,感观的互相乏味导致了彼此的厌倦。其实,用孩子的视角把性爱当作上帝赐予的礼物,会有惊讶的发现。作为研究性的社会学者,大家都对李银河的性爱观有着一份好奇心,其实,王小波和李银河在性爱上就是一对不折不扣的孩子。恋爱时在给王小波的信中,李银河曾这样写过:“我希望你爱我的全部肉体,我愿意它因为你变得美。”她还曾天真地问道:“你能永远满足我的‘要’吗……而且我还很爱妒忌,我甚至妒忌你小说里的女主角和那个被迷恋过的小女孩。”而王小波给他的回答则是,永远不知道疲倦的情意绵绵的句子,以前只觉得那些句子干净、美丽、诗意的惊人,现在看来,那又何尝不是一种性的表示呢?

中国人在谈到夫妻和谐的时候喜欢用一个形容词,“相敬如宾。”这个词在古代可能有着特殊的象征意义,古人可能也会以此为标准,呈现给世人一种夫唱妻随的景象。但放到现代社会,这个词早就行不通了,如果两口子真像宾客那样相互敬重,恐怕就是分手的表象,离走上陌路不远了。我知道有很多感情不错的小夫妻,在日常相处时,完全就像孩子那样任性,不用担心他们的任性会过了火,他们自有自己的原则,像一对玩过家家的孩子,闹掰了可以从头再来,玩崩了可以握手言和,因为他们知道,好玩的游戏需要两个人的参与,缺少了任何一方,剩下的那个人都会形只影单。

年轻人如果早日认识到像对孩子那样相爱,对于他们的一生绝对是有益的事情,在这个世界上,除了亲情之外,没有什么能比两个人像雌鸟、雄鸟那样藏在窝里窃声私语更为感人的了。如果中年人能像孩子那样相爱,说明他们懂得了爱情的真谛。这说明繁忙的奔劳没能使他们的心变得疲惫无助,每日看着熟悉的面孔在身边醒来没能让他们的心变得冷漠无情。他(她)知道,他(她)是自己的伙伴,上帝所说的身体与肋骨的关系。生命是用来过愉快生活的,像孩子那样爱,一切都会变得简单。

《怪物史莱克》给人最大的启发就是,揭穿了所有童话的虚伪本质,“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不是所有故事的惟一结尾,“怪物和丑陋公主一样也可以过上美好的日子”,平凡人的爱情之伟大呼之欲出。

怪物们的爱情

《怪物史莱克》是一部令我极为喜欢的电影,这部好莱坞的动画经典巨作,不但是儿童首选的佳片,大人们也都应该来看看,接受一次情感教育。连贯的故事节奏,惊为天籁的主题曲、插图和配乐,纤毫必现的表情,都值得赞叹。最后,绚烂夺目的光环散去,怪物并没有因为吻了公主而变得英俊,公主也没有因怪物之吻而解除咒语,与所有的童话故事背道而驰,但字幕上打出的一行字让人如沐甘霖:为什么每个童话都要有百分百的完美?怪物和公主拥有真挚的爱情,即使永远快乐生活在沼泽地里,又有什么不可以?

中国人一贯讲究才子佳人、门当户对,这几年门当户对没有变,才子佳人大多变为财子佳人了,常看见大腹便便的猪头左拥右抱,令我等才子眼睛冒火咬牙切齿。看完《怪物史莱克》后,心态平和多了,骂暴发户们猪头,其实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倒不如绝了所有的尘念,和心爱的姑娘躲到森林中的沼泽地里去,过上自给自足的世外桃源般的日子——这想法虽然很浪漫,但实现起来好像也不难,关键问题是,现在找一个能喜欢既没有钱又不帅的猪头的姑娘太稀少了。

有时候觉得人长得漂亮是实在是一种罪过。人类发明了“爱情”这个词,并给它下了种种定义,不分古今中外,两厢厮守,地久天长都是美好爱情的代名词。可惜,如今两厢厮守变成了两厢厮打,地久天长也变成了只想曾经拥有。难怪看完电影有人发出“人不如怪物”的感叹。《怪物史莱克》给人最大的启发就是,揭穿了所有童话的虚伪本质,“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并不是所有故事的惟一结尾,“怪物和丑陋公主一样也可以过上美好的日子”,平凡人的爱情之伟大呼之欲出。

越美丽越善变,这是科研人员的发现,漂亮的人承受的诱惑也多,总归逃不脱感情的挫折,这是放之四海都皆准的道理,娱乐圈中体现的尤其明显。当然,这部电影也并非是说,你长得越丑越好,而是通过史莱克这个形象告诉大家,做男人要做踏实、负责任、勇敢、有力量、有主见的男人,做女人要像菲奥娜那样懂情理、知冷热、不以貌取人、智慧与灵巧并重……这种要求太高了,哪个男人或女人都不可能百分百做到。我们要知道这些是好的就可以了,总不至于连电影中的怪物都不如吧。

看多了才(财)子佳人的故事,我们的心变得麻木不已,也许只有怪物们的爱情,才能使我们认清男女之间感情朴素的本质。人类将诸多与感情无关的杂质夹诸到情感中来司空见惯了,冷不丁看到一对怪物的爱情反而会心生愉悦,甚至流下眼泪。谢谢你们啦,怪物们,你们给我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与旧情人的重逢,总是充满了艰难险阻,仿佛隔了崇山峻岭,其实不过是一道槛。他们可能会装作不经意地相互打探彼此的消息,却从不肯透露想见一面的愿望,对真正爱过的旧情人而言,对方能好好活着就已足够,不见,不是因为不惦念,而是不想让美好的过去重新落到生活这口大锅中,情感再一次面临痛苦的煎熬。

你抱了娃娃,我还把你想

对于男人来说,走过的路,虽然千般坎坷,但走过之后就会变得风清云淡;唱过的歌,因为过了青涩的年纪,虽然常有熟悉的旋律在记忆深处盘旋,但那些曾经见证青春的歌词,到了嘴边却总是丢三拉四;爱过的人……男人会记得他每一位爱过的女子么?对男人这种擅长遗忘的动物来说,这显然是件困难的事情。旧情人,究竟是男人心底一处艳若桃花的美好回忆还是一段此生经年悸动不已的隐痛?在我看来,这无异于一道难解的哲学命题。

村子口,桃花下,他纯洁、朴素、穿着一身花布衣裳的美丽女子挑水经过,这个情景几乎成为50%以上满面沧桑的老男人关于浪漫爱情想象的第一帧画面。要么就是小城图书馆的那次相遇,要么就是长满故事的小巷子里的误打误撞,要么就是郊外山茶花遍地盛开的邂逅……旧情人,总是在最美好的时刻出现,又因为一个现在看起来无比可笑的原因远离我们而去,只留下一份缥缈的遗憾萦绕一生。

与旧情人的重逢,几乎都会因为凝重气氛的影响而匆匆结束,不管之前他们相见的愿望有多强烈,两颗心在有了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阻隔之后,再也不会瞬间碰撞到一起了。他变了,她也变了,变得仅剩下的那点似曾相识的感觉,变得令人感慨,令人几欲流下泪水。这泪水不是因为当初的错误,不是因为错过的缘分,更不是因为重逢的喜悦,而是,在旧情人面前,你才会真正感觉到时间的残酷,生命的无情……是的,一切都流逝了,我们的青春和爱情,还有少年时爱人的面孔……

与旧情人的重逢,总是充满了艰难险阻,仿佛隔了崇山峻岭,其实不过是一道槛。他们可能会装作不经意地相互打探彼此的消息,却从不肯透露想见一面的愿望,对真正爱过的旧情人而言,对方能好好活着就已足够,不见,不是因为不惦念,而是不想让美好的过去重新落到生活这口大锅中,情感再一次面临痛苦的煎熬。但越是不见,旧情人越发会成为心口日益积累的火山口,平日平静如湖泊,终有一日会变成海啸,只是那一天,你也许再也不能呼唤出对方的名字了。

也有人忘了旧情人的名字,忘了旧情人的样子,在重新面对的刹那,只剩下尴尬,这样也好,“情”是折磨人的东西,多一分不如少一分。痴情的男人都会唱一首不老的情歌,“你抱了娃娃,我还把你想”,且不说这句话有多少水份了,单是男子的这份真挚,就值得赞扬一番。不过表彰完毕还有一句忠告,既然旧情人都抱了别人的娃,您在抒完情后也赶紧了了这份心思,回家抱自己的娃去吧。

也许我从来没冷静过,也许我一直是冷静的。生而为人,有七情六欲,该快乐时快乐,该悲伤时悲伤,这样的一生才是五彩缤纷有意思的。人活着,有时必须要冲动一下才显得有热情。人群里最迷人的不是天使,而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

冲动是魔鬼,冷静是天使

一个女孩和她相爱十年的男朋友分手了,因为她的男朋友在上海而她在湖北。看她痛不欲生,她的女友忍不住抓过她的手机,欲打给那个男人痛斥他一顿,正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的她止住哭声,抽泣着说,“别忘了在号码前加拨17951”。——这是某论坛一篇帖子下的一个回帖讲述的故事,那个帖子的名字叫 “最吝啬的人和最吝啬的行为”。

这个故事被网友认为是中国移动最有说服力的广告。不过,这个女孩的冷静也着实让人钦佩,是的,爱情走了,生活还在,长途加拨17951省下几块钱长途电话费来,还是够吃几串麻辣烫的。女人是感性的动物,可爱之处就在于她们的情绪化,六月天一样变化的表情,一会哭一会笑的做派。偶尔的冷静也会有让人意想不到的“笑果”,就像这个失恋了打电话都不忘记加拨IP号码的女孩一样,想不说她可爱都难。

男人大多因为理性而显得冷静许多,但这并不能说明他们的冷静就是与生俱来的,很多时候,男人表现出来的冷静是克制自己的结果,或者是形势的需要,他们即便是表演也必须做出冷静的样子。有个笑话是这样来嘲笑男人的冷静的:某男家中失火,他从床上爬了起来,有条不紊的漱洗,穿了浆洗的洁白的衬衣,套上了熨烫得平整的西装,甚至还扎上了一条合适的领带,迈着步子不慌不忙地走出家门,结果马上有人问他:先生,你怎么没穿裤子?

冷静的反义词之一是冲动。我做过的最冲动的一件事是还要追溯到十几年前,我对一个刚认识不过几天的女孩脱口而出了三个字,结果她成了我孩子的妈。后来那个叫刀郎的歌手唱了一首名叫《冲动的惩罚》的歌,愈加让我认识到了冷静的好处,如果“冲动是魔鬼”的话,那么冷静毫无疑问就是天使了,它插着一对洁白的小翅膀,在人头脑发热、情绪激昂的时候,左右忽扇过来一阵阵小凉风——人间许多悲剧、错事和遗憾就此被避免。

我做过的最冷静的事呢?前不久我的钱包被贼光顾了,里面有身份证、银行卡和信用卡,我记得当时只是茫然了一下,然后挨个银行的打电话去挂失,让家里的人帮忙办新的身份证,好像这钱包丢的天经地义、早就该丢了似的。通过这件事我已经充分发现,自己已经变成了传说中的那种冷静、理智、客观的中年男人,不再把自己的错误嫁接到别人身上,面对突如其来的小打击、小挫折,也可以做到若无其事。意识到这点后,不知道是该恭喜自己一下,还是替自己悲哀一下,因为,这种男人也通常会被形容为麻木不仁、无动于衷、冷酷残忍……

也许我从来没冷静过,也许我一直是冷静的。生而为人,有七情六欲,该快乐时快乐,该悲伤时悲伤,这样的一生才是五彩缤纷有意思的。人活着,有时必须要冲动一下才显得有热情。人群里最迷人的不是天使,而是天使和魔鬼的结合体。想成为这样的人吗,很简单,现在立刻拿起电话问候一下你最牵挂的人吧,别忘了在前面加拨17951、12593、17911、96446等IP号码——投入的爱、理智的生活,这才是一个正常人的生活态度。

宽容是属于中年人的,你年轻,血气方刚从不认输,你年迈,必又会变得斤斤计较,只有你人在中年的时候,你似乎刚刚了解一切,惊讶还未褪尽,酸甜苦辣还在胃里翻滚,你已经知道该如何选择,最好的办法就是默默咽下。宽容不是忍让,而是一个说服自己的过程。

那些寂寞且隐忍的灵魂

一个表面活的很风光的男人,白天出入各个电视台,晚上流连于各大夜场,身边时时有漂亮的姑娘包围,而他也俨然符合这个圈子中人的做派,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每时每刻,总是很忙的样子,不是发短信,就是接电话,在电话里和人约见面的场所,言语间难免有暧昧之色。只是,偶然被人洞察了一个秘密:他的那些电话,很多很多是打给家里3岁的女儿,他所说的要去哪里哪里赶夜场的鬼话,不过是想早一些逃窜回家摇晃着女儿睡觉。

我比较欣赏这样的男人,面对这个世界他们有坚强而善变的驱壳,从来不暴露自己软弱柔情的一面,在他们看来,家庭属于私人生活的一部分,永远不会被拿出来炫耀。但是这样的男人也比较有争议性:他不是纯粹属于家庭的,不符合传统意义上下了班自行车把上挂了一颗白菜的标准好男人,他常在午夜时分疲惫的坐在出租车上回家,常常只能在女儿睡着的时候亲亲她的额头。因为事业或者说男人的野心与家庭的冲突,他们也会饱受煎熬,那些冷酷或者无情的面孔下,往往藏着一颗寂寞而隐忍的灵魂。

很多男人在选择婚姻的时候并不知道那意味着什么,在大多数男人看来那只是一种水到渠成随之而来的责任,我相信只有极少数男人有了充足的心理准备来承受这责任的约束,有的人承受不住仓惶而逃了,有的人承受住了但却被彻底改变,理想泯灭,梦想消散,整个人变得软弱无力。那些逃了的、沉沦了的男人不必再说,他们有足够多的理由来喋喋不休的为自己开脱。我要说的是那些肩负责任又内心苦闷的男人——因为婚姻并不是童话故事,婚姻有温情美好的一面,也有残忍冰冷的一面,没有几个男人能游刃有余的处理好这矛盾的关系。

男人的痛苦最多来自“自由”的失去。在一贯的观点里,已婚男人没有自由是天经地义的,有些人会以一个男人的自由程度,来衡量他是否符合一个好男人的标准,社会、道德和家庭,都在用无形的力量来胁迫男人就范,仿佛剥夺和压制男人的自由天性,是对男人精神的一种阉割,仿佛男人自由了,这个世界就充满了混乱,男人自由了,家庭就会遭到破坏,少有人想过,男人的自由有时只是为了躲避一下现实的压力。面对这种剥夺,多数男人采取了屈服的姿态,这种屈服可以换取很多实用的东西,但却极易成为爆发的火山。

要学会在婚姻里学会宽容,这是好男人的必修课。针锋相对,不退让,不妥协,以伤害对方为乐趣,争抢着那只可以躲避责任与痛苦的帐篷这样终会使一人会伤痕累累的离去。离去的姿势是那么的决绝,剩下的那个,也丝毫不会胜利者的喜悦,有的只是无限的失落与哀伤。所以,很多男人脸上的笑容,都隐含着缕缕苦涩。宽容是属于中年人的,你年轻,血气方刚从不认输,你年迈,必又会变得斤斤计较,只有你人在中年的时候,你似乎刚刚了解一切,惊讶还未褪尽,酸甜苦辣还在胃里翻滚,你已经知道该如何选择,最好的办法就是默默咽下。宽容不是忍让,而是一个说服自己的过程。忍让积攒多了,会令人抑郁而死,而付出的宽容越多,就越会拥有虚怀若谷的心胸。

男人和女人一样,都是适合放养的动物。婚姻应是两颗灵魂互相的滋养,而不是伤害。两个人在一起是消解孤独而不是制造孤独的,可惜很多人明白这个道理却做不到,徒留那些隐忍的灵魂在温暖的巢穴上面徘徊而不能踏实的栖居下来。

爱情在它开始的时候,通常都有在云端的感觉,晕眩,四周一片明亮的空白,脚步踩在虚空之上,不知身处何地,不知自己为何人。爱情在情到深处浓烈时,亦有在云端的意味,只是这时,晕眩感已经少了很多,而多了些携手看云、风轻云淡的畅快与恣意。过了这个时候,爱情的发展线路走向,大概就和飞机降落的轨迹差不多了,要么平缓下降,要么急速下降,个别例子还有可以用坠机事件来形容的。

爱情是种云端体验

《在云端》是一部美国电影的名字,故事并不是以说爱情为主的,但在揭穿爱情之真相方面,创下了剧情片残忍程度之新高。影片最后,风流倜傥半辈子的男主角来到异地城市,敲开自己死心塌地爱上的那个女子的家门时,却被告之,很抱歉,我有自己正常的家庭生活,你不应该出现在这里,这是一种打搅。这样的话语,虽是用温婉的语言说出,但却很现实,也很粗暴。

得承认,《在云端》这个电影名字很好听,很有意境,以往有不少爱情电影,都喜欢用“云”来命名,比如《云上的日子》,《第九朵云》,《天边一朵云》……仿佛带了“云”字,爱情就会拥有了朦胧、飘逸的美,可以脱离人间烟火。但是根据我的观影经验,凡是名字带“云”的电影,却无一不风吹云散,把男女主人公从云端拽到地面上,通过这种对比,形成戏剧冲突,用来表现爱情千变万化的面孔,和亘古不变的规律。

爱情在它开始的时候,通常都有在云端的感觉,晕眩,四周一片明亮的空白,脚步踩在虚空之上,不知身处何地,不知自己为何人。爱情在情到深处浓烈时,亦有在云端的意味,只是这时,晕眩感已经少了很多,而多了些携手看云、风轻云淡的畅快与恣意。过了这个时候,爱情的发展线路走向,大概就和飞机降落的轨迹差不多了,要么平缓下降,要么急速下降,个别例子还有可以用坠机事件来形容的。大家都知道屁股坐空在地的滋味很难受,那么从天而降摔到地方,会难受到什么地步,可想而知。

男人通常会比女人提前一些时间从云端醒来,当女人还闭着眼睛感受耳边微风、体会情感世界的天籁之声时,男人已经发现脚底踏空、大事不妙,但又暂时不忍呼唤女人赶紧醒醒,做好降落准备。所以,爱情的第一次争执多由此产生,请相信这是男女天生便存在的差异与区别,男人多理性,女人多浪漫,对于女人而言,只要拥有浪漫,哪怕天天在天空上呆着,餐云饮雾也可以,男人不成,男人要看到米饭、篝火、带着篱笆围墙的房子,心里才踏实。

在云端的感觉的确很好,抛却了世俗烦恼,没有日常琐碎打扰,脑子闲下来没事干,难免飘忽游移,寻找斑斓色彩。据说在飞机上很容易产生爱情,有些乘客在登机前还是陌路,下了飞机后已经互留电话建立了在现实世界里的联系了,甚至手挽手亲密无间了。据说很多空姐的职业生涯都很短暂,因为没在天上飞多久,就被人从云端擒拿下来,和凡夫俗子们去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地面生活去了。还据说,有的人在地面上一直找不到男朋友、女朋友,到天上飞了几次之后,个人大事果然得到了解决。看来,天上的事也不是传说中的那样,件件不靠谱。

一个在爱情路上没有拥有过云端体验的人,是不完整的。不管结局如何,现实如何,好的爱情多少终归要带点毒品的成分,在云端的感觉便是类似毒品带来的终极体验。一些人因为没接触到过令自己晕眩的爱情而不甘心,转身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地又去寻觅去了,可在云端的感觉不是松树枝头的果实,翘起脚尖大不了再垫块砖头就能摘到的,那需要运气,需要有一个能真正带你飞起来的人。

不过话说回来,真正飞起来过又能怎样?疲惫的肉身终有厌倦飞翔的时候,那会恐怕你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云端成为一种传说,成为遥远的记忆或者和自己无关的别人的故事……

据说女人爱极了一个男人,会产生给他做一辈子饭的念头,也有一说愿意给他生一堆孩子的,不过鉴于我国计生政策,还是做一辈子饭比较靠谱些。

中产男人的爱情问题

一夜之间,很多男人“忽然中产”起来。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自去年某周刊做了一期《中产:一个新兴阶层的诞生》专题之后,“中产阶级”这个词才彻底像开了闸的洪水一样,在网络及其他传媒频频亮相,人们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可以轻松到无所顾忌地讨论“中产的”标准,讨论内容涉及到年收入、车、房、教育娱乐、生活方式乃至详细到体重等等,但似乎没有人提到当一个男人中产后,他的爱情会发生什么变化。也许,中产这个词只和物质紧密相关,其他的,大概就不那么重要了吧。

我在这里谈中产无疑是隔靴搔痒,中产男人于我,无疑还有相当大的一个距离——如果说要拿发达国家中产标准来衡量的话。但我相信,很多男人就像热烈期盼一场艳遇那样,对中产暗中也垂涎三尺,尽管表面不动声色,实际上那颗躁动的心早就在通往中产的大道上一路狂奔了。某网站曾刊文说,到2005年中国中产阶层将达2亿人,依我国标的中产标准看,这似乎也不算一个很夸大的数字——说不定哪一天我端杯咖啡坐在阳台上,透过窗户看见停在楼下的汽车,计算着存折里的数字,恍然发现自己一不小心也“忽然中产”起来了。

如果真像那篇文章所说,中国中产分子将如期达到2亿人的话,那么这还真不是一个小数目,从现在起,我们就不得不关注一下他们的感情生活。众所周知,爱情是牢固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这一说法越来越得到大众的认同,物质匮乏时代我们把贫穷的爱情视之为浪漫,事实证明,在这种阿Q式自欺欺人的爱情观背后,隐藏着我们对物质多么焦渴的期望。我们终于中产了,通俗地说,我们终于有钱了,可以心无旁骛送送鲜花、开个Party,再也不用“夜里千条路,天亮磨豆腐”了,我们的爱情会丢掉本质里的那份朴实、真诚与长久吗?

男人有钱就变坏,男人中产后的那份闲适、自信与洒脱很有可能成为“变坏”的催化剂。从年龄段看,中产男人大多以30——40岁间为主,经过爱情与婚姻的历练,他们对感情应该有了理智的认识,这种理智的认识基本上还是传统意义上的责任和义务。而中产给男人带来的生活方式、生活态度以及情感表达上的转变将是巨大的,两者必将形成激烈的碰撞,这个时候或看穿认命塌塌实实做一个新好男人或心平气和分道扬镳都不是件新奇的事情。问题是,作为一个中产男人,他们理想中的爱情状态应该是什么样?

我是这样来理解中产男人的爱情的:在有了丰厚的物质基础之后,他更有条件来担负起家长的角色,并从中获取愉悦和成就感,责任和义务已经不是负累而是一种享受。对于婚姻,中产男人应该有了更深一层的理解,也有能力和心情创造出格调生活,为爱情时时保鲜。物质与精神上的双富有,将去掉男人本性中的心浮气躁、好高骛远等杂质,而变得成熟、稳重、温情起来——对于大多数已婚、未婚女人来说,这样的男人有致命的诱惑力。我常想象有这么一个家庭,他们生活富足,有一栋房子,傍晚的时候男主人驾车回来,屋子里干净而温暖,和女主人讨论当天有趣的事情,安排明天的工作与娱乐,儿子在另外一个房间里愉快地玩耍,没有争吵,更没有为各种缴费通知单焦头烂额的烦恼……我若是有这么一个家庭并侥幸中产了的话,我会经常感到幸福的……

智慧的女人站在你身边,会让你觉得自己是被辉耀的。这很奇怪吧?柔美的月亮竟也会散发出朝阳的光辉。她懂得你的一切,看穿你内心一切的隐秘,但她永远不会急不可待地跳跃出来展示她的发现。

傻瓜才认为女人没头脑

只有傻瓜才会认为女人是没有头脑的动物,这样的傻瓜包括尼采和孔子,以及那些企图用事实和数据证明男人比女人优秀的所谓科学家。哈佛大学校长劳伦斯·萨默斯因为说了一句“女人在数学和科学方面先天不足”,给自己招来了潮水般的骂名,成了他不得不辞职的一个诱因,本来,他还是有一点可能成为哈佛历史上最伟大的校长的,结果,他不尊重女人,女人自然也没必要给他面子,下台可谓咎由自取。

伟人、哲人包括大学校长等男性精英们在内犯的最大的一个错误在于:他们在用自己的标准要衡量和要求另一性,他们把“智慧”物质化和量化了,可毕竟“智慧”不是码头上工人们抗的大包,只要力量能达标就称得上“智慧”。如果以刺绣和浆洗作为考量一个人是否智慧的标准,那么几乎所有男人都可以用“乐色”来形容。所以,女人的智慧是不能用发明和创造来衡量的,女人的智慧体现于,她给这个世界带来了多少美好,她的存在是否给身边人带来了如沐春风的感觉。

很抱歉我以前知道和认识的智慧女人并不多,后来我明白不是她们不存在,而是我们缺少发现的眼睛。女人的智慧既要有先天存在的秉性也要有后天养成的环境,所以,万一你现在没有见识到过,不妨耐心等一等,时间和岁月如酿一瓶醇香的葡萄酒那样,正在慢慢浸泡着她。你要做的,不过是寻找打开这瓶酒的瓶塞。如果说你一直没见到过,那不妨自己先悲伤一会——要么是你的运气的确不佳,要么是你遇到了,只是很遗憾她并没兴趣让你看到她的智慧一面。

智慧的女人站在你身边,会让你觉得自己是被辉耀的。这很奇怪吧?柔美的月亮竟也会散发出朝阳的光辉。她懂得你的一切,看穿你内心一切的隐秘,但她永远不会急不可待地跳跃出来展示她的发现,同时,她的“懂得”好像也不能用传统女性的隐忍和无奈来形容——张爱铃那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背后,隐藏着多少尖锐的伤和疼啊。智慧女人的“懂得”,是一种从容而不是宽容,是一种自信而不是自卑,她懂得一切,可却保留着内心最本真的美好,这种美好才是智慧的源头,是一股生生不息的力量,让她永远呈现独立且盛开的姿态。

现在可以知道了,一个智慧的男人,需要有高的智商,而一个智慧的女人,需要有高的情商,这种情商包括:冷静、明辨、善良、可爱……是的,我没写错,一个女人的智慧里怎么会没有可爱?可爱是一个女人的底色,在这底色之上,无论女人呈现出什么样的姿态——优雅、高贵、温顺,都会显得极为真实和自然。男人是世上最难以驯服的动物,而女人想让一个男人卸掉所有武装、乖乖站在限定的海滩上听潮望海的唯一办法,就是动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运用自己的聪明。聪明的女人太多,可惜都是自作聪明,智慧的女人太少,这不怪她们,那是因为,她们碰到的都是智商不高的男人。

对于那些已把说谎养成职业习惯的男人,我在佩服其艺高人胆大的同时,也为其身心健康感到深深地担忧:整天因自己的谎言而惶惶不可终日,年龄大了容易患心机梗塞啊。所以说,还是做一个诚实的男人来得实在一些。

男人不诚实都是女人逼的

同是我朋友的一对男女朋友分手了,问及原因,男的朋友很简单的一个字“烦!”,女的朋友郁闷良久,一口气说出这么一串子话:“我再也忍受不了他瞒天过海面不改色心不跳的说谎水平和出神入化堪与奥斯卡影帝相媲美的演技了。”我说:“平时和我们交往,没觉得他有这毛病啊?”女的朋友说:“你们是哥们,当然不觉得了,有点秘密还恨不得共享一下炫耀一番呢——我说你们男人什么时候能不这么虚伪?”

女的朋友的话说得我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为我那不争气的哥们,也为平白无故遭到一阵奚落的我——要知道,我可是朋友圈里一直以“诚实”著称的好男人,不过,要说我没对女人撒过谎,自己心里都过不去,平日里出去喝酒、打牌、唱歌,不撒个小谎哪能如愿?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谎言总有被戳穿的时候,还好,都是些无伤大雅的小谎,被逼急了也还是可以振振有辞的:大老爷们哪有时间就那点鸡毛蒜皮的小事唧唧歪歪的,先请示、后审批、完了还得汇报,你不烦我还烦呐!

世事无绝对,就诚实来说,也是只有相对诚实的男人,没有绝对诚实的男人。相对诚实的男人就像你我等普通男人一样,工作还算认真,对家庭还算负责,虽然平庸但还算活得真实,即使偶尔说个小谎,那也是瑕不掩瑜。绝对诚实的男人?也有吧呵呵,走到街上偶尔也能发现一、两个,可惜不是疯子就是白痴。男人对男人是相对诚实的,如果他们再是朋友的话,甚至可以肝胆相照,不然哪会有那么多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感人故事?男人对女人是绝对不诚实的——如果非得把诚实这个词定义得很狭义的话,如果把编造理由不回家找朋友拼酒之类的小谎算在一起的话,我估计,男人这一生的谎百分之九十八都说给女人听了。

男人不诚实都是女人逼的,试想一下,天下女人思路开阔了,明白男人这种动物栓是栓不住的道理,除了按时收缴男人的工资袋,其他的事情适时地放放羊,男人也不会常常处心积虑地编瞎话骗女人了。再进一步,所有女人心地宽广了,不把男人当私有财产严加看管了,了解男人这种东西除了老婆还需要位红颜知己之类的潜在愿望——做到这一点,别说骗你了,他不感恩戴德把你供在神台上才怪。话又说回来,这可能吗?呵呵,算我痴人说梦好了。就算有一天女人真要大度到这一地步,我想大多数男人也会难以接受,呈现出严重不适应的极端恐慌症状——因为,下一步,女人就要会反而要求男人也这么大度了。

自然,诚实的男人可爱,但你不能据此就说不诚实的男人就面目可憎了。一些讨论男女关系的文章常提到“善意的谎言”,我对此的态度是赞成大于反对,男女关系无论亲密到什么地步,都还是两个个体,无法就所有的细节问题达成共识,假如说个谎话能够避免一场“战争”的发生,偶尔不诚实一下还是可以原谅的。对于那些已把说谎养成职业习惯的男人,我在佩服其艺高人胆大的同时,也为其身心健康感到深深地担忧:整天因自己的谎言而惶惶不可终日,年龄大了容易患心机梗塞啊。所以说,还是做一个诚实的男人来得实在一些。

现实生活里,王佳芝常见,易先生也常见,两者总是那么地阴差阳错,导致衷情与背叛的故事一再上演,所谓的“君情妾意”只能去古典小说中寻找了。

遇到王佳芝是男人的幸运

在第一时间看了内地版的《色戒》。李安说,情爱关系是《色戒》要表达的重点,看过整部片子后观众会了解他的用心。没有看到删节的镜头,《色戒》是不完整的,但也不觉有什么遗憾,没有了“色”,“情”还是在的。在最后关头,王佳芝放走了易先生,有人说因“色”,有人说因“情”,有人说因“色”而生的“情”——但归根结底,还是一个“情”字。

在评论《色戒》时,很多人认为是那颗六克拉的粉钻打动了王佳芝,让她恍悟“他原来是爱着我的……”这不算是误读,但也只能说读懂了女人心理的一半。在物质和精神之间,女人是摇摆不定的,彼时可能欣喜于物质带来的安全感,此刻却更动情于精神升华后的幸福感,在物质和精神的两个极端,女人来回奔跑,始终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平衡点,这大概是女人被称为是“矛盾的动物”的原因之一吧。

我们看到过太多女人在一枚钻戒下泣然泪下的镜头,这样的镜头一直在传递着这样一个错误的信息:只有钻石爱情才是稳固长久的。算了吧,所谓“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不过是商人们为一颗石头层层不断加价的借口。我们可以大胆给《色戒》假设另外一个结局:易先生在最后时刻并没有送王佳芝一颗“鸽子蛋”,而是用另外一个简单但更显真诚的方式让王佳芝意识到,他原来是真的爱她的——梁朝伟的眼神足以传达这一点,那么,王佳芝仍然有很大的可能放他逃生——只是,张爱玲没这么写,李安没这么改编而已。

世俗化和物质化一直是张爱玲小说中竭力要体现的两面,不可否认,她的冷静和残酷揭示了生活阴暗的一面,却也把生活灿烂的一面遮挡住了。在生活高度物质化、“物质是爱情的基础”观点被普遍认同的今天,王佳芝为一颗钻石所打动,更容易得到主流人群的接受,但无论有没有这颗钻石作为媒介,只要王佳芝最后放走易先生,都会得到一个字的评价,“傻”。这种“傻”不会因为钻石的存在和不存在,而产生“有价值”和“没价值”的差异,因为,没有谁比王佳芝更知道,那颗贵重的石头对她而言,没有任何实用的意义。她的价值得以体现,不是因为那颗钻石衬托了她,而是自她瞬间决定为爱情献身开始。

遇到王佳芝这样的女人,是男人一生中最大的幸运。电影里易先生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一个深爱他的女人用自己的死换取了他的活。相信很多男人在看到易先生狼狈逃走的时候会想到,如果是自己,会不会肯留下来,和她一同生死,或者以自己之死成全她。也相信很多女人会想,如果自己是王佳芝,会不会做同样的选择。没有人做过类似的调查,但我相信,女人在面对爱情的时候,大多数比男人勇敢的多。

所以,现实生活里,王佳芝常见,易先生也常见,两者总是那么地阴差阳错,导致衷情与背叛的故事一再上演,所谓的“君情妾意”只能去古典小说中寻找了。

现代女性外表的刚强和内心的脆弱形成了正比,信息社会带来的焦虑和不安使她们更愿意被一位温情脉脉的男人来宠着、爱着。由此可见,男人的温情不仅成为了一种可贵的品质,温情的男人更将会是未来女性择偶的流行趋势。

男人一温情,世界就发烧

我的朋友给我讲过这样一个故事:他小时候和小朋友一起去邻近的果园里偷梨,结果被人家发现追到小区里来,当时是下午,大人们都聚在门口或聊天或下象棋,被控诉后,每个伙伴都遭到了家长的呵斥,只有他的父亲,还在慢吞吞地下着象棋。回家了,他以为父亲会找他算帐,就老老实实呆在房间里等着。晚饭的时候,父亲照例给他盛好饭,给他准备好板凳,依然一句话没说。他终于忍不住哭了。他的父亲微笑了一下,拍拍他的头,说了一句,没什么,吃饭吧……

这个故事听得我心头潮湿。很羡慕他有这样一位温情的父亲。我一直在寻找男人最大的优点,豪爽、责任心强、老实敦厚……后来这些都被我推翻了,因为这些优点的背后,总隐藏着一些欠缺。听到这个故事后我似有所悟,一个优秀的男人首先应该是一个温情的男人。其实这不是我一时的想法。我一直在探求,中国男人身上到底最缺少哪一种气质?浪漫与优雅向来是和大多数中国男人不沾边的,数来数去,既继承了中国传统男人优秀品质又能符合未来时代潮流的,恐怕只有“温情”这个词了。

最起码,温情的男人是有涵养的。他能容忍所有鸡毛蒜皮的小事情,这是那些小肚鸡肠、针箍必究的小男人们所缺乏的优秀品质。温情的男人大都具备一种悲悯的情怀,他有很深的阅历,他看破很多东西,他了解世事最基本的规律……所有的这些酿制成他的涵养,而温情正是涵养的一种外在表露。即使是表露,他在展示他的涵养的时候也是自然、有分寸的,如和风细雨,不带一丝表演的痕迹。在他那里,温情已经成为一种气质,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

温情的男人是自信和智慧的。他从容不迫,一切难题他都能够游刃有余的被他解决掉,他的不动声色不是阴险和狡诈,而是运筹帷幄。做一个温情的男人需要这样的自信,一个心急火燎的男人温情起来,怎么看都有一点虚假的成分搀杂在里面;成为一个温情的男人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没有人天生温情。事实上,一个温情男人的生成需要经历内心痛苦的思考,无疑,这种思考是智慧的思考,温情在弥补他内心的缺憾,温情让他发现自己生存的含义,他在通过温情来构建自己的“理想王国”,这个“王国”里充满了理解、沟通和爱。

最重要的是,温情的男人是可爱而善良的。我看见过一些男人在公交车上默默站起来,把位子让给老人;我看见过一些男人在街上怀抱着孩子小心翼翼地过马路;我看见过一些男人揽着爱人的肩膀任凭她把鼻涕眼泪擦在他的身上;我看见过一些男人在被人误解的笑笑转而安静地走开……这样的男人虽然不豪爽,但是大气,虽然不细腻,但雅致……我曾经也很欣赏男人“梁山好汉”式的卤莽和豪爽,喜欢有一点滑稽有一点坏的“痞子”形象,但这与男人的温情比较如同纯棉与麻袋的比较,质量和档次立马就分出高低来。

中国传统男人三纲五常、父尊子卑留给我们的贻害太深了,不板着面孔、满脸严肃就不是男人?是男人难道就非得咋咋呼呼、拍桌子摔板凳?有人说,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三代人,照我看,培养一个温情男人不止要这段时间,也就是说,让一部分男人先温情起来容易,让大多数男人变的温情一些,难。至于所谓的女人味儿,我想大概指的是温情男人或多或少都带着那么点无奈吧。是的,做一个温情男人是无奈的,这无奈源自内心深处,不去挖掘也罢。

中国有个电影演员名字叫濮存昕,有段时间特别火,据称是“少妇杀手”,是很多知识女性所崇拜的偶像。单就濮存昕来分析,英俊估计他算不上是很英俊,说他儒雅但也总觉得不是很到位,潇洒和刚毅就更谈不上了……是适度的温情塑造、成就了濮存昕,现代女性外表的刚强和内心的脆弱形成了正比,信息社会带来的焦虑和不安使她们更愿意被一位温情脉脉的男人来宠着、爱着。由此可见,男人的温情不仅成为了一种可贵的品质,温情的男人更将会是未来女性择偶的流行趋势。

什么能让男人变的温情?很简单,两个词足以:爱和家庭。有一次几个大老爷们在一起吃豆浆、油条,谈起来结婚后的个人变化,最后总结出了以下共同点:怕老婆、爱孩子、不生气。说完后大家相视一笑说:“看来我们距‘温情男人’的标准不太远了。”

多么希望在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午后的人流中,发现一个流氓啊,哪怕是轻轻嘬起嘴唇吹一串悠扬的口哨……那些曾经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流氓呢,他们都老了吗?他们在哪里呀?

姑娘们都喜欢纯情的流氓

民谣歌手万晓利有首歌,歌的名字叫《流氓》,大意唱的是:有一天他走在街上,看见一个姑娘穿着一身好看的衣裳很漂亮,有个老头手在姑娘的衣服上摸了一把,他什么也没想冲上去就给了那老头两巴掌,哪知那个姑娘说这个老头是她的情郎,衣服是他买的摸摸又何妨……歌的结尾反复在问着一个问题:到底谁流氓,到底谁流氓,到底谁流氓啊到底谁流氓……

这首歌,幽默、好玩同时不乏批判意义,后来莫名其妙哼唱的时候竟然有了点沾沾自喜的感觉,难道……我是不会承认自己是流氓的,首先我不会多管闲事,走在街上我只管低着头走路,管她姑娘的衣裳谁给买的,其次,这个世道上好玩的流氓几乎绝迹了,大家都那么彬彬有礼温文尔雅,除了因为挤车抢座大打出手偶露峥嵘外,平时都乖巧的像个小绵羊。

我的一个同事有一天在中午的饭桌上十分怅惘的说到这个问题,她说现在的马路求爱者几乎都被自动扫路机打扫走了,她数年如一日愣是没遇到一个男的上来搭讪“你喜欢文学吗”,倒是有一个长相不错的小伙子在地铁里尾随过她,结果她回眸一笑媚眼还没来得及抛出,那胆小的家伙便吓得魂飞魄散一溜烟逃得没影了。她感慨:现在的小流氓啊,一点专业素养也没有。

有一次我们一票人马去爬山,人分成了两拨结果走散了,手机长途加漫游挺贵的,我用矿泉水洗干净了手,把大拇指和中指捏在一起放在口中,尖锐清脆的哨声在山谷中响起,身边的姑娘眼睛一亮,说难道这就是江湖上传说的“流氓哨”?我颌首称是。碰巧另一帮人马中也有会吹这个哨子的,遁着哨声,我们成功会师,两个流氓满含热泪在山顶上进行了一次革命战友式的拥抱。姑娘们评价说,没想到我们身边居然还隐藏着这么纯情的两个流氓。

怎么不是呢?在青春岁月里,呼朋唤友的时候,在离人家院子几十米的地方吹一个口哨,用不了一两分钟,那家院子便会窜出伙伴的身影,当然,也避免不了窜出一条恶狠狠的汉子大骂“滚蛋”,那是因为哨子呼唤的是他家梳着小辫的俏丫头。傍晚的时候,双腿盘坐在电影院路边的栏杆上,遇到穿着时髦的女孩也会忍不住吹一下口哨,大多数时候女孩们是看也懒得看一眼的,不过偶尔也有胆大的回头温柔的骂一声“小流氓”,于是吹口哨的那个便成了众星捧月的英雄。

这样的日子再也回不去了。三十好几岁了,步履匆匆,心情焦灼,再也没有吹口哨的心情,再者,在城市大街上吹口哨,不招来警察、城管,也会招来路人一堆鄙夷的目光。可是,多么希望在上下班的路上,或者午后的人流中,发现一个流氓啊,哪怕是轻轻嘬起嘴唇吹一串悠扬的口哨……那些曾经青春年少、无忧无虑的流氓呢,他们都老了吗?他们在哪里呀?

他们说话吞吞吐吐,做事犹犹豫豫,遇事畏缩不前,一起约个会、吃个饭可以,一提到结婚的事马上撒丫子,屁股上如插了火箭,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恐怖的男人与廉价的爱情

男人纵然有一万种缺点可以容忍,但欺骗女人感情的男人可被列为最恐怖。他们虽巧舌如簧,实则心似死灰,他们谈情说爱好比唱卡拉OK,只是一种消遣。如果被骗的那个女人恰好也是流水落花的话,一拍两散倒也皆大欢喜。若是那女人天生纯情加痴情,认定了非君莫嫁,可就真钻了牛角尖,爱上了这种以欺骗女人为乐事的变态狂,再怎么惨也是自找的。

现代男人在对待感情的态度上,的确是出了点问题(女人也一样)。以前大家还觉得好男儿志在四方,若是哪个儿女情长准会遭人耻笑,现在才意识到,多情男人才是多么地可贵,虽然他们的形象不是那么地高大,虽然缺乏了一些洒脱、豪爽等男人本色,但总比现在这些现实的要命、视感情为身外之物的“钢铁硬汉”要强多了。几百年前尚且偶存几位对娘子一往情深、彬彬有礼的书生,没想到时间才过了这么一点,男人若是不爱一个女人,说不定昨天还“宝贝宝贝”地叫着,今天就开口来上一句“大姐贵姓?”了。

人们发明了一个词“爱无能”,来形容那些日渐冷漠与自私的男人。他们像追逐猎物一样,精心编织着一个个陷阱,等待着猎物的陷落,他们会奉迎、乞求,甚至不惜掉下鳄鱼的眼泪,来博取女人那本来就不坚定的爱情,真等到女人热烈地爱上他之后,他却忽然厌倦拂袖而去,留下怎么也想不通的女人站在原地痛彻心扉,从此视男人如猛虎,再也不敢轻易靠近一步。物欲的泛滥,责任心的沦丧,是导致男人情感贬值的两个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水分十足的爱情的日渐廉价,到了可以沿街叫卖的地步,早没了昔日“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神秘之美,才让男人对爱情包括对自身产生了严重的不自信。

现在很多年轻人普遍对婚姻都存在恐惧感,大家都抱着“只谈情,不说爱”的态度在彼此试探,像两只想彼此靠近又怕不小心被对方一口吞噬的动物。处在生存高压之下的脆弱心灵自然禁不住这样几番折腾,造就了N多最终把爱情当游戏的危险女人与恐怖男人,大家半斤八两平分秋色,看谁玩得过谁?!

如何对付恐怖男人?最好的办法就是不爱。恐怖男人很好辨认,他们玩世不恭,把“三不(不主动、不拒绝、不负责)”奉为神旨顶头膜拜。他们说话吞吞吐吐,做事犹犹豫豫,遇事畏缩不前,一起约个会、吃个饭可以,一提到结婚的事马上撒丫子,屁股上如插了火箭,刹那间消失的无影无踪。若想抓住这种男人,你要有充分的“反恐”经验,也要巧设圈套,步步为营,把敌人彻底打倒拖垮,用最快速度给他加上十八道镣铐,即使这样,恐怕也难免某日他越狱而逃。所以,遇到这样的男人,哭闹挽留是没有用的,最好的办法是也和他逢场作戏,他若走,就尽情放他个彻底干净,说不定他心里发毛还能多惦记你几天。

女人大概是男人这辈子挑选的最奢侈的耐用品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女人,不仅决定了他的外表形象——女人不熨衣服他就要穿皱巴巴的衬衫上班,而且决定了他的精神气质——温柔贤惠的女人通常会滋养出气定神闲的男人。对此我的结论是,一个女人的美好程度,在一个男人的品位等级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男人的品位女人来决定

我有一件比较喜欢的T恤,今年夏天我穿着它招摇过市,可很快在穿了几次之后发现,有很多人和我一样喜欢喜欢这款T恤。女人不喜欢撞衫,女明星更是以在公众场合撞衫为羞,但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男人对撞衫事件怎么看,那么好了,现在可以告诉你,我对此毫无感觉。

但一次在异地旅行再次遭遇撞衫,让我产生了两个感想,第一个感想是,生产这种衬衫的厂家一定是个有前途的企业,我要查查它有没有上市,买点它的股票。第二个感想是,如果有人和我走在一起,发现我穿的衣服是很多人都穿的“大路货”,会不会觉得这个男人很没有品位?

后一个感想让我觉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要知道在中国男人刚刚开始大面积追求绅士风度的时候,被人形容为“没品位”是个多么残忍的事情。我最爱抽的烟是两块钱一包的“大前门”,最爱喝的酒是8块钱一瓶的“二锅头”——是真的喜欢,不是故意摆酷装作与众不同——虽然有不少男人爱这么干。对于抽劣烟喝劣酒的事情,我从不担心有人说这没品位,难道品位是用价格堆砌起来的么?

无需花多少时间推敲,真实的答案便残酷无情地浮出水面:在大多数时候,品位还真是价钱堆出来的。在这个社会,当你去想象一个有品位的男人的形象时,不免有这样一个家伙出现在你脑海:他抽昂贵的雪茄,一支烟能抵一个孩子一年的学费,他每个周末打高尔夫,家里的酒柜摆满来自各地的名酒,身边总围绕着一个看着眼熟但却叫不出名字来的女明星……但此人却有一个毛病,就是在就餐后剔牙时从来学不会用纸巾遮掩一下嘴巴,这很是让人面临两难境地——这样的人究竟是有品位还是没品位?

也许用一个男人对物质的态度来判断他是否有品位是一个错误的办法,还是从精神倾向上来判断比较容易一些,比如,看一个男人是否有品位,要先从他身边的女人看起。女人大概是男人这辈子挑选的最奢侈的耐用品了,一个长期存在的女人,不仅决定了他的外表形象——女人不熨衣服他就要穿皱巴巴的衬衫上班,而且决定了他的精神气质——温柔贤惠的女人通常会滋养出气定神闲的男人。对此我的结论是,一个女人的美好程度,在一个男人的品位等级上,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男人是集体动物,不像女人那样喜欢追求个体区别,尽力让自己显得和其他女人不同。体现在着装上,会发现男人对衣服的需求要远远排列到其他需求之后。自牛仔裤发明以后,全世界的男人几乎就开始穿同一条裤子了,而对上衣的要求,最夸张也仅限于“一个男人的衣橱里至少要有一打上衣”,我猜测,这打上衣有80%的可能是同一个牌子的。至于服装的价格问题,搜狐CEO张朝阳的观点可以代表一大批男人的态度,这位曾登上不少时尚杂志封面的时尚先生说过这样一句话,他很少挑选价格超过一百元的上衣。

穷光蛋们总是振振有辞的,中国男人很多时候不愿意讨论品位问题,不是不想,而是没机会。普通男人说不挑选百元以上的衬衫是迫于无奈,话换到张朝阳口中说出来,那是个性。于是,话题最后还是避免不了要从精神回到物质的境界上来——现在讨论男人品位为时尚早,还是等中国的经济总量再翻上一倍之后再说吧,没钱,谈男人品位总是有点心虚。

时代变了,以前通常是男人抛弃女人,现在则到了女人开始学习着抛弃男人的时代了。以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是自然界优胜劣汰法则的体现。

解剖都市危情男人

何为危情男人?如果让我给出一个定义的话,我会这么理解:受各种外在因素影响,对情感的正确认识出现了偏差,或者是受不自信、焦虑、怀疑等自身心理因素困扰,陷入情感危机的男人,可以简略称之为“危情男人”。这么说可能有些拗口,我可以给大家讲一个小故事,在我以前上班的单位里有位同事,周末有一天加班突然到我的办公室借用电话,四处找他的女朋友,结果宿舍里的座机也没人接听,手机关机,情急之下他借了辆自行车火急火燎地赶了回去,结果是他的女朋友不过去超市购物去了。当然,你可以将这件事情理解成他对女朋友的关心,但我却在现场从他脸上的焦灼看出了他对他女朋友的那种不信任。由此可以做出这样的判断:他很爱她,他担心失去她,于是不必要的怀疑就造成了他的高度疑虑,他在自己制造的情感危机中惶惶不可终日,显而易见,他是现代都市危情男人的代表之一。

男人千千万,可以略分为几种,有的是事业型男人,有的是家常男人,有的男人志存高远,有的男人知足常乐,而“危情男人”作为一个特殊的男人群体,已经悄然出现在生活瞬息万变的大都市之中,而且呈不断扩张之势。是什么造就了都市危情男人的诞生?我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首先,女性的崛起“重创”了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构造。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的普遍提高以及女性自我认识所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女性在工作、就业和男性站到了同一个起跑线上,在一些特殊领域(如体育事业)女性甚至以压倒性的优势让男性顿失颜面。在取得经济上的独立、人格上的独立之后,现代女性对男人的依赖已经降低到了最低程度,女性完全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包括在情感的选择上也改变了过去的被动状况,她们开始勇于表达自身的感受,追求高质量的情感生活,她们理直气壮地要求和自己关系亲密的男性达到她们制定的一个标准,无疑,这是对男人致命的挑战,在一个以财富和才气为衡量一个男人成功与否的物质社会,大多数男人显然在大多数女人制定的一条有形或无形的标准面前显得有心无力,这个时候,女人的理解和宽容成了男人的一根救命稻草,而无论事实上女人是否做到了这一点,在一定限度之内(男性尊严的底线未被彻底击破),男人都会抓住这根稻草不放。

第二个原因要在男人自己身上寻找。众所周知,现代人的都市生活不分男女,所承受的压力都是一样的,区别在于,女性在压力面前会选择合理的解压方式,而男性则处理压力的时候则显得束手无策,男人总是说,没问题,我能行,实际上很有可能他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习惯于维持表面上的繁荣景象是所有男人的通病,在情感上也是如此。在处理感情问题时,男人往往大大咧咧,女人都在那准备和他分道扬镳了,他还在那里维护男人那点可怜的自尊,仍旧在说,没问题,我们感情好着呐!对不起,时代变了,以前通常是男人抛弃女人,现在则到了女人开始学习着抛弃男人的时代了。以我个人的观点,我认为这是一种进步,是自然界优胜劣汰法则的体现,感情上虽然没有优胜劣汰这一说,但如果男人再像以前那样大男子主义的话,难免会自食苦果。其实男人的心思很慎密,眼下就有越来越多的男人发现了这一点,情感危机意识越来越浓厚,聪明的男人会有积极应对的办法,而笨一点的男人则开始忧心忡忡……于是,在担心失业的同时,担心失恋也成为男人们的心病,都市男人正在承受着水深火热的双重考验……

有人可能会说,男人才不会担心失恋,说不定他们还会为此感到高兴。对抱此看法的人,我只能说,你不了解男人。喜新厌旧、朝秦暮楚是男人的劣根性,但真正的感情是不可复制的,所以在阴差阳错地与真正的感情失之交臂的时候,别以为痛苦的只是女人。男人对爱情的定义可能会这样那样,但有一点是不变的,那就是他希望自己爱的那个人是单纯的。而单纯已经成为女性身上非常珍贵并日渐稀少的品质。从深层意义上讲,复杂的女人才是男人恐惧的根源。

男人的一生是干涩的,这一点和茶相似。人们往往只看到男人丰富、灿烂的人生,而忽略了背后他们在生活这口大锅里被煎熬的过程。有经历的男人看上去总是别有一番意味,那是因为他们经受过热火的洗礼、粉身碎骨的折磨之后,才百炼成茶,留下淡淡的苦涩的清香。

《生死朗读》:爱你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的事吗

《生死朗读》是今年我看到一部最为优秀的爱情片。少年米夏爱上了大他15岁的少妇汉娜,年龄的差距并没有成为问题,相反让他们的情感关系变得更为隐秘和充满激情。影片通过对米夏家庭生活的简单几个镜头的描述,很容易让观众想到,在汉娜身上,米夏找到了他缺失的母爱,而在汉娜看来,这个看上去忧郁柔弱的少年,作为闯入者何尝又不是搅起她寂寥生活波澜的一粒石子。

如片名一样,朗读成为电影里常见的镜头。在偶然听到米夏朗读的一段文字之后,目不识丁的汉娜喜欢上了聆听米夏讲述的故事。他们互为对方打开了一个陌生而新奇的世界,汉娜身上少妇的成熟和少女的敏感,让米夏迷恋,而米夏的朗读,则成了汉娜的精神依靠——通过这种方式,她证实着自己对这个少年的拥有,也证实着自己的生命也和别的女人一样,会因为爱情盛开如花。

电影的上半部分散发着被压制的浪漫和诗意气息,少年米夏再次出现在汉娜家的楼梯时那种紧张的心情,被年仅18岁的德国少年大卫·克劳斯诠释的十分细腻。要知道与他演对手戏的可是曾经拍摄过《泰坦尼克》的凯特·温丝莱特,必须得说,这对搭档接近完美地演绎了一个男版《洛丽塔》故事,导演史蒂芬·戴德利将包括情色镜头在内的两人之间的交往,都处理的十分自然和干净。这对忘年恋人,没有给人丝毫不伦之感,当他们骑着自行车去乡下兜风的时候,已经和任何一对普通的恋人没有区别——除了汉娜略显干燥的头发和眼角的鱼尾纹。

我怀疑导演为了追求对比效果,故意把凯特的妆化得老相了一些。这也算给电影的进展埋下了伏笔。米夏在校园里对新来的女生产生了好感,敏感的汉娜在变得歇斯底里之前,毅然离开了米夏。故事到这里急转直下,浪漫和诗意全部消失,只剩下忐忑和沉重。已是成年男人的米夏再见汉娜,她却匪夷所思地以纳粹帮凶的身份出现在法庭上,影片前面交代的不够,所以观众看到这里的时候也未免感到突兀。但好像也只有如此,才能将爱情的真相全部打开,米夏在有可能为汉娜出庭作证救出她的情况下选择了放弃,终因良心难安开始将录下自己声音的磁带匿名寄给汉娜,这些磁带成了汉娜在狱中的希望……千万不要幻想他们会有一个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结局,在汉娜出狱时,一生背着沉重十字架的米夏,仍然没有放下负担,他还是再次放弃了汉娜,汉娜自杀……

这是一个悲凉的爱情故事。故事以二战和纳粹为背景,显而易见是为了暗示战争和反人道主义者对普通人生活和心灵的伤害。我觉得,《生死朗读》将故事置于那个时代,还是在赶近些年电影关注人性救赎这个潮流,其实随便将它换在哪个时期,电影的感染力都不会受到太大损伤,因为它的主题是在讲爱情,讲爱的脆弱,爱的错误,爱的责任……它在探讨爱情真相方面更为深邃,它把想爱不敢爱、不能爱、没有勇气爱的无言苦衷描绘得淋漓尽致。

某部话剧有过这样一句经典台词,“爱你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的事”。当少年米夏刚坠入爱河的时候,他肯定无比赞同这个句子,而当同样成为老年人的米夏,在痛苦地知晓汉娜因他的拒绝而选择在出狱后自杀时,他还会赞同“爱你是我一生做过的最好的事”吗?当爱情以这种令人憋闷的方式结束的时候,当爱的理想以如此凄惨的结果收场的时候,无论之前有过怎样的温存和激情,这爱,都是一生做过的一件最差的事。

爱与死亡是一个永恒主题不可分割的两面,围绕这个主题艺术家们创作了很多经典作品。《暮光之城》就是一部典型的阐述爱与死亡之间关系的电影。

《暮光之城》:死亡让爱情拥有极致的浪漫

《哈里·波特》之后,最受欧美青少年欢迎的畅销小说是什么?答案是明确的,那就是斯蒂芬妮·梅耶撰写的《暮光之城》。现在根据这部盘踞《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152周的小说改编的电影,21日在北美公映后毫无意外地跃上票房排行榜第一名。

国内媒体最早将《暮光之城》翻译成《暮色》,相比而言,我更喜欢《暮色》这个片名,仿佛“暮色”这个名词被当成电影名后,具备了动词的效果,想象里一片暮色立即在脑海里铺开,暮色卷动之处,是淡淡的缱绻和浪漫……这个想象在《暮光之城》中得到了验证,淡蓝色的胶片效果,精致的布景,讲究的拍摄手法,都让这部恐怖片多了些艺术味道。

简单的说,《暮光之城》讲述的是一个吸血鬼与一个少女的恋爱故事,片中有大量吸血鬼在森林里的大树上上下飞跃的镜头,有点像蜘蛛侠,而那个少女自然就像蜘蛛侠的女友一样,时常可以欣赏到这个“独特男友”的精彩表演,不过,电影里的少女总是一副忧郁的样子,少见欢颜,这忧郁和电影的色调一样,令人有点惆怅。或许,惆怅就是《暮光之城》的一个主题吧,因为它讲述的是一个现实中不可能发生,但却折射出现实爱情真实一面的故事。

爱与死亡是一个永恒主题不可分割的两面,围绕这个主题艺术家们创作了很多经典作品。《暮光之城》就是一部典型的阐述爱与死亡之间关系的电影。少女能吸引吸血鬼的原因是,她身上有一种特殊的香气,每次吸血鬼闻到这种味道,总忍不住想要吸掉她的血,但因为爱情的存在,他要艰难地压制自己的欲望,更要拼命保护这个和吸血家族扯上关系的姑娘的性命。爱与占有,爱与牺牲,爱与忍耐……在《暮光之城》里,所有与爱对立或者与爱矛盾的情感,都被简化成了“死亡”,它试图在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死亡会让爱情在瞬间永恒,并且拥有极致的浪漫,但长久地和爱人平凡、快乐地生活在世上,哪怕最后归于平淡,才是我们真正要追求的爱情。

欧美民族一直对吸血鬼题材情有独衷,体现到电影上,更是用尽手段为作品渲染上极度唯美主义色彩。国内影迷最熟悉的一部吸血鬼题材电影当数《惊情四百年》,它的阴森诡异和凄美感伤融合在一起,营造出令人赞叹的观影效果,在这一点上,《暮光之城》对这部前辈之作有着良好的继承,对即喜欢恐怖片又喜欢格调的文艺青年们而言,《暮光之城》是一部不可错过之作。

生活不会像电影,可电影却总是生活的折射。有种是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它是情感的共鸣,一种深存于灵魂深处的化学物质,只有遇到可以发生反应的另一物质,才会炽热燃烧。

《触不到的恋人》:有一种爱可以穿越时空

下班经过地铁,习惯性的去翻了翻路边卖的碟,结果翻到了《触不到的恋人》,我承认先是这张碟的名字打动了我,隐约记得这是部韩国电影,去网上搜索了一下,果然是的,难怪这张碟的封面上会打上“美国版”三个字,但看完这个碟之后,不打算再去寻找它的韩国版了,因为我不相信韩国版的会比这部电影更唯美,更漂亮。

我喜欢这样的生活:把窗户关好,房间的灯全部关上,屋子里只有电视机的荧光,碟机的里的碟片音质和画面很好,在夜里那些画面和声音都如此清晰,清晰到可以听到风卷起落叶的声音。可是,好的电影总是难以相遇的,有一种电影可以触动人的心灵,会让你在观看时融入电影的情景里面,那时候你会希望时间停住,电影的片长更长一些,让愉悦的感觉停留的更久一些。《触不到的恋人》就给了我这样的感觉。

凯特从湖边木屋的卧室地板下发现了亚历克斯留下的那本书,打开那本书看到这样的句子,“没有两颗心能如此敞开心扉,品味如此相似,感情如此深厚……”这一刻她相信了亚历克斯的真实存在,在这之前,其实亚历克斯已经证实过给她看,他曾穿越时空找到她遗忘在火车站台上的这本书,只是火车已经开走,没有办法再交给她。时空成为阻隔这对恋人相见的最大障碍,因为他的时间总是晚于她的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她生活在现在的话,他则是生活在过去。他们试图尝试在同一时间于市内一个餐厅碰面,为此他订了两年之后的位子,她到了,从人声喧哗等到万籁俱寂,他始终没能穿过时空而来。

电影的故事从亚历克斯从湖边木屋信箱发现的一位前房客留下的便条开始,便条除了拜托后来的房客代为转交寄来的信件的同时,还对小狗在木桥和小屋内留下的爪痕进行了抱歉,而亚历克斯却没有发现所谓的爪痕,直到那条曾经陪伴过凯特的小狗穿过木桥,亚历克斯才相信在未来,真的有一位女房客会住进这里,而这位女房客就是凯特,一个和他有着相同爱好、相同性格、几乎是天生一对的恋人。木屋旁的铁制信箱成为他们联系的唯一方式,除此之外苍茫的时空将他们远远隔开,但来往频繁的信件,却使得他们的心灵如此靠近。终于有一天,凯特在信件的末尾署上的“爱你的凯特”的落款,看到这里的时候,心里有一些触动,爱情真的就是这样,可以超越时空界限毫无阻隔的将两个陌生的人拴系在一起吗。

风景如画的湖边木屋,雪景中仿佛蕴有无限涵义的信箱,两个在生活中都遭遇一些问题却把情感寄托于可能永远触碰不到的人身上……这个电影具备了唯美爱情的一切要素,两年的时间差,也像是酿造这爱情必须的容器。凯特的母亲发现了女儿恋爱的秘密,询问凯特那个男人是谁,凯特回答说没有见到过他,了解凯特的母亲颇有深意的看着凯特说,他一定是个情书写的特别好的人。可凯特这时候已经决定了断这份感情——她能感受到他的爱,感受到他的存在,却不能再忍受见不到的生活,凯特选择了和自己在同一时空的男友同居,不再开车去湖边小屋送信和取信,而亚历克斯却执着的往信箱里面放着信,期待有一天能被她取走。

和亚历克斯失去联系的凯特并没有忘记他,她决定重新租回湖边木屋,并打算对其重新进行装修,在寻找装修设计师的时候,遇到了亚历克斯的弟弟,在弟弟的办公室,凯特发现了亚历克斯手绘的木屋改装方案,那一刻她激动无比,不仅是因为这张手绘图的存在证实了亚历克斯的真实存在,更重要的是,她可以通过他的弟弟与他联系上,可弟弟却告诉他,亚历克斯死于两年前的车祸——2004年2月14日,为了赴凯特的约会,亚历克斯死于达丽广场一辆公交车上,正在广场上和母亲交谈的凯特出于职业的本能冲了过去,亚历克斯死在了她的怀中,而她不知道,怀中的人是与她写了无数信件、当天晚上就要见到的亚历克斯。时间到了凯特的2006年2月14日,晚上的约会就要到来,凯特用最快的速度驾车来到了湖边木屋,在笔记本上写下“亚历克斯,我知道那天晚上你为什么没有出现在餐馆,那天在达丽广场的是你,是你,请不要来,还是等待吧……尽管我不愿意说出口,可我还是爱你……亚历克斯,来湖边木屋吧……”

凯特把信放进了信箱,哭泣着跪在信箱的前面,希望悲剧不要发生,而这封信也真的改写了亚历克斯的命运,站在广场马路边,他没有穿过去,而是选择去了湖边木屋寻找凯特。凯特抬起头,远远的看见亚历克斯向自己走来,时间在这时刻合二为一,这对痴情相爱、曾无数在真实生活里擦肩而过的恋人,终于走进了彼此所共有的时间,没有一切语言,只剩下紧紧相拥抱。电影也因此拥有了一个美好的结局。这样的片子,惊人心魄,也荡气回肠。

比起电影本身,语言的叙述还是苍白的,因为影片中蕴含有无数的寓意。两个心灵相同的人,总是有那么多惊喜会被不断的发现。生活不会像电影,可电影却总是生活的折射。有种是可以穿越时间和空间的,它是情感的共鸣,一种深存于灵魂深处的化学物质,只有遇到可以发生反应的另一物质,才会炽热燃烧。

在爱情中是没有真相的,就像爱情没有对错一样,想在爱情中寻找百分百准确的答案,从产生这个念头开始,你就缀入了一个永远走不出的迷宫。

《丑陋的真相》:爱情永远没有真相

美国电影在反思爱情与婚姻问题上下手总是比较狠的,看了让人惊心动魄,甚至会产生不想让自己另一个看到的念头,比如《美国丽人》,里面所描述的装模作样的婚姻,看了让人心灰意冷。今年7月于美国公映的《丑陋的真相》,也是这样一部反思爱情真相的电影,不过,爱情轻喜剧的形式,冲淡了它的沉重。

《丑陋的真相》首先是一部时尚剧,女主角艾比·里奇是一家电视台的制片人,男主角迈克·查德威是一介社会名流,电影用亮丽的色彩,展现出了城市的奢华、生活的快节奏,幽默风趣同时不乏各种暧昧暗示的电影台词,让《丑陋的真相》具备了把观众按在椅子上的吸引力,然后才开始讨论一个亘古但却永远新鲜的话题:爱情究竟是什么?

在理智、现实从不幻想的迈克·查德威看来,爱情是一种艳遇,是两性之间短暂的吸引,是精神和身体得到双重愉悦后诞生的假象。而在艾比·里奇看来,男人对爱情的理解是荒谬而肤浅的,但她也不得不承认,按照迈克·查德威对男人的理解,她成功地追到了医生男友。按照女人的爱情思维,她们一般不会对那种看穿一切、对爱情永远无所谓的男人衷情——错,这是一种表象,女人真正喜欢的,可能真的是那些坦白到彻底、放荡不羁的坏男人——这,也许就是爱情丑陋的真相。所以,艾比在说服离开自己节目的迈克重新回到节目中的过程中,渐渐发现,自己离不开的不是已得到的医生男友,而是对她渐行渐远的迈克。

这部电影想说明什么?“得不到的就是最好的”这种理论在女人身上也有效用?女人喜欢习惯性地抓住那些打算离她而去的男人?还是男人越坏女人越爱?一些女性观众看罢这部电影之后,避免不了要批评它太男权主义,未免太不把女人对爱情的理想对回事。可是,深入到人性深处,会觉得或许真的就是这么回事。所以,想打算要一份美好的爱情,对爱情的探讨还是浅尝即止就好,不要深入,深入到的地方太冷,不是每个人都能承受的。

真相只有一个,这是相对于其他事物而言。在爱情中是没有真相的,就像爱情没有对错一样,想在爱情中寻找百分百准确的答案,从产生这个念头开始,你就缀入了一个永远走不出的迷宫。寻找爱情真相如此困难,所以《丑陋的真相》也仅仅是借此名义大玩爱情浪漫的把戏,从始至终都是艾比和迈克在进行无休止的调情。所以,不用担心看这部电影后会产生什么不良影响,它仍然符合好莱坞电影的造梦特征,看过之后只会让你对爱情产生更强的心理冲动,至于什么真相,早丢到丢到瓜哇国去了。

男人在面对美女诱惑时生理上的不可控制,女人在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时内心深处的不可控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人类已经踌躇了几千年,时到如今,仍然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

《着迷》:情感的致命缺陷

由“巧克力美人”碧昂丝·诺里斯主演的剧情片《着迷》4月份在美国公映,这部同时打着惊悚片旗号的电影,再次将“小成本、大回报”的制片模式变成了现实,曾登上北美票房排行榜第一的位置。以捍卫家庭为主题的电影在美国向来有一批拥趸,何况由碧昂丝·诺里斯、艾丽·拉特、伊德瑞斯·艾尔巴这样的美女帅哥组成的演员阵容也颇有一定的票房号召力。

“男人无所谓正派,正派是因为受到的引诱不够;女人无所谓忠诚,忠诚是因为背叛的筹码太低”,用这句后现代名言来形容看《着迷》的感受最恰当不过。片中由伊德瑞斯·艾尔巴出演的男一号德屑里克·查理斯,拥有蒸蒸日上的事业,有美丽贤惠的妻子,更重要的是,他敦厚、善良有责任心,如果影片能增加几个他在庭院内劈柴做木匠活的镜头,那就几乎是个完美的、典型的美国成功男人了。

如此优秀的男人,和这样万里挑一的妻子,如果能相安无事地一直终老下去,那会美好得像一个童话,《着迷》中的男主角未必不曾也这么想过,可生活从来都是喜欢平静中起波澜、悠闲中生事端,查理斯被办公室里一个金发碧眼的美女临时工盯上了。之后发生的一切很俗套,唯一新鲜点值得一说的是,这个美女的进攻手段出乎一般观众想象,她对查理斯发起的爱情攻势可以用攻城略地来形容,套用一句俗语说,“这完全是一起有目的、有计划的阴谋破坏行动”。

《着迷》有另一个译名叫《纠缠》,似乎更贴近故事的内容,美女无视查理斯的左挡右挡勇往直前的精神,说好听点叫情难自禁,说难听点明明就是纠缠嘛!不过,错也不全然在美女身上,如果片中这位突遭艳遇的哥们能够“打铁还需自身硬”,那么美女再怎么纠缠也是枉然。不过,最终查理斯终于就范拜倒在美女的石榴裙下,也不是那么难以理解,起码天下的男人们不觉得他是多么地可恨,放在别的男人身上,恐怕比他早很多步就已经“屈就”了。

《着迷》的惊悚剧说法纯属忽悠,除了小有点悬念外,几乎没什么惊悚可言,不过要从另一个角度理解,说是惊悚剧也可——还有什么比三人之间的情感大战更惊悚的事情么。《着迷》最后以走偏了的男主角回归家庭为结局,很和谐,也很美国模式,不这么处理,观众走出影院都无法对剧情进行讨论,否则一旦站错位置说错话的话,很容易产生道德上的不安感。

讨论家庭责任、男人道德,前有无数经典,后有无数待拍影片,一部《着迷》承担不起这样的重任,它除了比较好看之外,其实探讨的东西并不多,如果非得找出一个的话,那么也许可以从中看到人在情感上的致命缺陷。比如,男人在面对美女诱惑时生理上的不可控制,女人在爱上一个不该爱上的男人时内心深处的不可控制。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人类已经踌躇了几千年,时到如今,仍然没有明确的解决方案。下一步,还是且走且看且研究去吧。

城市与爱情,有融合也有反差,造成了一种奇妙的感受,无论对爱情懂或不懂的人们,都会从《午夜巴塞罗那》中得到不同层面的启发,它是一部优秀电影的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爱情哲学课。

《午夜巴塞罗那》:一堂生动的爱情哲学课

因为喜欢柏林,维姆·文德斯拍摄了《柏林苍穹下》,为了表现巴黎的奢靡和精致,贝纳多·贝托鲁奇拍摄了《戏梦巴黎》,菲利普·考夫曼的《布拉格之恋》是众所周知的影史经典……有很多大导演们的作品名单中,都能发现以一座城市命名的电影。美国天才导演伍迪·艾伦也未能免俗,他的最新电影就命名为《午夜巴塞罗那》。

伍迪·艾伦同时也是《午夜巴塞罗那》的编剧,他毫不掩饰对巴塞罗那这座城市的喜爱,“当我开始写剧本的时候,除了巴塞罗那,我的脑袋里几乎塞不下任何东西……我非常喜爱这个城市,我想通过这部影片向它表达我最为崇高的敬意。”于是,我们在这部电影中看到了巴塞罗那浪漫、热烈的城市风景,但拍一部风光片,显然非伍迪·艾伦所愿,展现爱情与现实世界的矛盾与紧张关系,也是他卖弄才华的目的所在。

这里所说的“卖弄“绝非贬义,相反,这有这么说才能充分表达伍迪·艾伦对情感和人性的观察,有多么地透彻和淋漓尽致。两个美国女孩到西班牙旅游,闯进了艺术家和他前妻的世界,四个人之间发生了难判是非的情感纠葛。绝对不要带欣赏一般爱情电影的惯性去看《午夜巴塞罗那》,而是要从哲学的角度,去体会两个性别之间的差异、矛盾以及这种差异和矛盾带来的焦虑。伍迪·艾伦用一个非常现代的爱情故事,探讨了一个非常古老、深邃的命题,这个命题可以追溯到上帝造人——上帝为何要分别造出男人和女人,为何又要他们互相需要、相爱又彼此仇恨。

想理解《午夜巴塞罗那》也并非无捷径可走,前提是要将影片男主角——那个被前妻更为耀眼的天才光环所照耀着的艺术家,认定成一个身具男性“花心、脆弱、虚伪”等诸多缺点的混蛋,只有这样,才能将三个性格迥然的女主角,划归到同一阵营来——她们都喜欢他,不过是喜欢的角度各不相同,她们都希望从他身上有所取,但需要的东西也各不相同。而那个混蛋也简单、真诚、坦白的要命,三个女人他都爱,不过爱的方式各不相同……没错,伍迪·艾伦讲的是一个爱情故事,但从中可以清晰看出,他也借电影,对“生存”这个命题进行了阐释。

巴塞罗那是一个优雅的城市,浓郁的艺术气质和温和宜人的气候,让它成为一座文化之城和休闲之城。伍迪·艾伦选择这样一座城市为背景,把它当作一个万花筒,将爱情惨烈的、温柔的、浪漫的、忧郁的……方方面面装到了一起。城市与爱情,有融合也有反差,造成了一种奇妙的感受,无论对爱情懂或不懂的人们,都会从《午夜巴塞罗那》中得到不同层面的启发,它是一部优秀电影的同时,也是一堂生动的爱情哲学课。

也许只能用“爱情是一件让人无能为力的事”来解释了,爱情一旦发生,便无法自控……

《好男》:爱情让人无能为力

《好男》的男主角杰森·雷特酷似金·凯瑞,不仅长得像,而且表演风格也像,怪不得这部电影被冠以“美国爱情喜剧”来推荐,出生于1980年的杰森·雷特,的确在《好男》中表现出了他独特的喜剧天份,不过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他深情、执着的一面。

《好男》是一部奇怪的电影,它不同于之前我们看到的任何一部爱情片。玛莉安娜·帕卡扮演的女主角是一个喜欢租借成人电影的宅女,杰森·雷特则是音像店的小伙计,是个穷光蛋。与又丑又壮的宅女相比,穷光蛋可是帅多了,但他偏偏爱上了她,颇有点非卿不娶的意思。于是,这部电影的怪异之处便显而易见了:它打破了好莱坞电影常见的郎才女貌模式,充斥全片的粗俗俚语或许还会让观众产生一些不适感。如果你是想从这片中寻找浪漫感受的,建议还是别看了。

浪漫没有,但纯真还是存在的。从这样一部电影居然可以得到纯真的感受,也算是阴差阳错了。杰森·雷特在片中的表现堪称死皮赖脸,但却讲究战略战术,采取“农村包围城市”的方式,先是成功搭讪,然后逐步实现进入家门、睡到沙发上、挤到床上的阶段性成果,这个过程,遭受到了无数冷眼、咒骂甚至人身攻击,也不离不弃……他就是那个发现了糖果盒子的小男孩,抵挡不住甜蜜味道的诱惑,怎么也要想法设法打开盒子的盖子。

换一个角度看,穷光蛋算是出现在宅女阴冷封闭世界里的一个“天使”。他如同穿越厚重窗帘啊缝隙强行挤进屋子里的一缕阳光,温暖着那个性格孤僻、暴躁的姑娘的心。玛莉安娜·帕卡扮演的角色,尽管稍显夸张,但还是呈现出了女性在现代社会所面临的自身困境,比如不安全感,对男人的戒备,自闭倾向等等。而杰森·雷特扮演的角色,大概是影片创作者为了呼唤男性精神回归而专门塑造的,勇敢,百折不挠,同情心——这些男性身上的闪光点,的确在全球范围内的男性身上,都在慢慢地消失。

穷小子为何会爱上宅女?《好男》没有给出清晰的交代。他们都喜欢看成人电影?这是最容易被理解的一个原由,但影片故事核心显然不是围绕这个点进行的;她的冷漠和特立独行引发了他的好奇心乃至产生了男性特有的征服欲?也未必见得,电影里我们分明看到的是这个穷小子为了博得芳心而甘愿“低到尘埃里”的姿态,被征服还差不多;也许只能用“爱情是一件让人无能为力的事”来解释了,爱情一旦发生,便无法自控……影片有一个明媚的结尾,女孩反客为主把穷小子逼到铁栅栏上尝试亲吻他时,让人看到了爱情的力量。

原来文艺片还可以这么拍——《好男》有一幅商业喜剧片的“外貌”,但内在却有一颗文艺的心。它在浅显有趣的同时不乏深度,引人发笑也能带来淡淡的感动。

六克拉钻石是张爱玲给这段孽缘标上的价码,王佳芝通过这颗钻石懂得了爱情的昂贵,所以才会不惜用生命去维护。在枪响之后,易先生的爱情已经腐烂如阴沟里的草绳,而王佳芝的爱情却如悲悯的花朵,永远开放。

《色,戒》:如果情债要用生命来还

11月1日,《色,戒》在国内全面公映,汤唯的表演获得了高度评价,是她那顾盼流转、时而风情万种时而阴鹜十足的眼神,让《色,戒》近两个半小时长的电影,变得如午夜一个短暂纷乱且荒芜的梦境。李安究竟给了汤唯什么样的调教,让那双眼睛可以通过光线,穿透观众的心灵,让人为之沉迷、慌乱、怜惜……张爱玲用一万多字写完了《色,戒》,而李安通过汤唯的眼神所表达出来的情感,即便用一个长篇的篇幅,也容纳不了。

在王佳芝对易先生说出“走吧”之后,影片由一条表面平静的暗流变成了飞流直下的瀑布,在易先生用略显滑稽的方式逃离珠宝店的时候,影片的压抑感以咄咄逼人的方式汹涌而来,在王佳芝站在街边梦游一般茫然无助的时候,黑暗的影院里该有多少眼泪落下:影片的结局张爱玲已经写好,李安也已经写好,在看电影之前观众都已经熟知,那刻的泪水,该是影片悲剧结尾带来的冲击,或许也是观众与电影在瞬间实现了互动的结果——似乎每个人,多多少少都要在现实里遭遇到爱情残忍一面的考验。

原著中王佳芝对易先生发出的报警信号是,“快走”,李安将它改成了“走吧”,在听到第一声“走吧”之后,易先生虽有警觉但还有犹豫,似是不相信危险源头来自身边自己喜欢的这个女人,直到王佳芝第二次说出“走吧”之后,他才脱兔一般向自己的汽车逃窜而去。两个字的变化,显示出李安对于原著精髓的掌握,放弃、无奈、慈悲、伤痛、恐惧、茫然……都在这两个字中前纤毫毕现,无论张爱铃还是李安,他们眼中的王佳芝都不仅仅是为爱情奋不顾身的女子,可爱情还是凭借它在瞬间绽放的光芒遮盖了仇恨——况且,那仇恨产生的方式是那么的荒诞。

易先生用无论有多昂贵也不过是一颗漂亮些的石头换了自己的一条命,王佳芝却用自己无论多么卑贱却也不会重来的命还了自己的情债,如果没有这颗钻石,王佳芝或许就完成自己的“任务”了,只是这颗适时出现的石头,让她血液里的爱情成分瞬间升高,这颗石头也砸碎了被她压制封存的情感窗户,死成了她洗刷屈辱的一种方式,尽管她可能并不明确这屈辱究竟是谁带来的,死或者能给她一个解脱一个答案:在“任务”和爱情前面哪一个更重要。结果很明确,在被拉上刑场执行枪决的时候,她的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悔意,那时她不会想起在处决书上签下名字的易先生,对她而言,在对他说出“走吧”之后,一切的一切都已经结束,生命成了她追求爱情的祭品。

李安电影里的易先生是冷酷的,结尾处他在王佳芝住过的房间所表现出来的痛苦,廉价如一张用过之后被揉皱的餐巾纸。张爱玲笔下的易先生要更生活化和世俗化一些。“他是实在诱惑太多,顾不过来,一个眼不见,就会丢在脑后。还非得盯着他,简直需要提溜着两只乳房在他跟前晃。‘两年前也还没有这样哩,’他拥着吻着她的时候轻声说。他头偎在她胸前,没看见她脸上一红。”原著里这一段描写所体现出来的温情、幽默甚至一点点的浪漫,在电影里是没有体现出来的,也许,习惯了用压抑手法叙事的李安,干脆连这些也剔除了。

对于《色,戒》的解读,很多评论都从物质和爱情的关系入手,但我觉得,那颗钻石并不是决定故事走向的“主角”,它只是帮助故事走向高潮的一个道具。孽缘和情债才是所有悲情故事说之不尽的题材,《色,戒》的乱世背景,特殊斗争所采取的特殊手段,男女主角阴差阳错的交汇,都使得这份本不该产生的爱情绽放出一朵诱人却致命的花朵。六克拉钻石是张爱玲给这段孽缘标上的价码,王佳芝通过这颗钻石懂得了爱情的昂贵,所以才会不惜用生命去维护。在枪响之后,易先生的爱情已经腐烂如阴沟里的草绳,而王佳芝的爱情却如悲悯的花朵,永远开放。

爱与不爱,信任与怀疑,依赖和伤害……这些人类与生俱来都存在的矛盾,被越来越擅长掩饰的现代人,遮挡的如此严实,但内心深处的那种碎裂,却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亲密》:于无声处听风雨

看《亲密》,没过五分钟的时间,就感觉到了熟悉的味道,那是属于李安在《推手》、《饮食男女》中所体现出来的气质:平缓、细腻、不动声色、丝丝入扣,可以很容易将观众带入到电影中去,和个中人物一起体会那细如发丝的情感脉动。

《亲密》中的五个主要人物,是城市群体的一个缩影,汤少是公司一个推广小组的负责人,沉默少语,对下属如待家人。阿佩温顺谦良,善解人意,工作努力。珠珠天真可爱,但也有着时不时让人烦恼的小坏毛病,比如时刻抱着电话和男朋友煲电话粥。木讷的松仔自尊心强,极易受到伤害。球叔是平常我们常见到的有点龌龊的老男人,但心地不坏。

香港人热爱工作,这从《亲密》中就可见一斑。五个人一起上下班,一起出去做推广,一起喝酒吃饭,汤少的那辆车,成为电影重要的一个道具,五个人之间的喜怒哀乐,常在这车里上演。因为事先没看电影简介,直到《亲密》放了一半,才恍然大悟这是一部关于女员工爱上男上司、未婚女生爱上已婚男人的电影。看惯了轰轰烈烈言情片的观众,一定会觉得《亲密》寡淡乏味,但对真正了解现代人情感的观众而言,《亲密》当是一部情感汁液相当丰富的作品。

《亲密》中的对话很平常,同类电影常卖弄的故作玄机,在它这里丝毫看不出来。能用俗常的生活场景表达情感,相当考验编剧和演员的功力,但曾创作过《甜蜜蜜》等无数剧本的编剧岸西,携手扮演汤少的郑伊健和扮演阿佩的林嘉欣,一起出色地完成了任务。郑伊健和林嘉欣在《亲密》中的表演,和电影为他们所进行的角色定位十分契合。在观影过程中,你要十分艰难地跳出电影氛围,才会确认这两个人不是结婚十年一切均已默契的夫妻关系,而是上司和下属的关系。

电影有两段情节让我难忘。汤少在里面的房间里寻找类似胶带或钉书针的小物件,阿佩在电脑前工作,汤少叫阿佩帮他找东西,阿佩默默站起身来走进里面的房间,他们没有过一次眼神接触,阿佩回到电脑边,敲打键盘的声音,填充了整个影院,这声音让人感觉那么孤独和无奈;另外一个情节是,阿佩从海边回来,出租车抛锚,她和司机无计可施,一起在车内等了几个小时。她手里握着手机,却始终没有打出去一个电话或发一个短信,出租车司机讲述的伤感的爱情故事,虽然没让她永远平静的表情产生多少变化,但那一刻她内心的孤单车内狭小的空间和车外杂乱的风雨,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与其说《亲密》是一部爱情电影,不如说它是一部城市电影,它对人与人之间关系轻描淡写的叙述,可以让观众对情感对生活再到对社会等多个层面得到启发。爱与不爱,信任与怀疑,依赖和伤害……这些人类与生俱来都存在的矛盾,被越来越擅长掩饰的现代人,遮挡的如此严实,但内心深处的那种碎裂,却是无论如何也避免不了的。

不动声色的剧情,不动声色的表演,《亲密》就这样以于无声处听风雨的方式,把你我曾经或者现在正在经历的迷茫与困惑,写到了银幕之上。

电影里的成都是平静的、安宁的、诗意的,一如影片里高圆圆的形象,她的微笑、幽默和沉默里面,总有股看不到的忧伤。

跋:老男人谈爱属于病得不轻

一个年过35岁的男人,如果说有某种他急切想销毁的某些东西的话,那么,他早些年写过的情书、情感小说、美文等等小情小调的文字,必然位列其中。

大概两三年前,我就有过这样的心理。不仅少年时的书信全部封存起来,不允许任何人看,而且每每从网上撞到以前写过的柔美文章,就有想撞墙的冲动,那些文字,仿佛成了我的“前科”。

在改写时评文字并领略这类文字的痛快之后,开始对过往那些显得有些卿卿我我的文章耿耿于怀,都说现在删帖公司的生意十分火爆,我甚至也产生过这样的念头,请删帖公司将所有我写的看了令自己羞赧的文章都删掉。

但记忆是删得掉的吗,在跨过“和自己较劲”的这道槛之后,我不再在意自己的过往,那是一个与现在不同的我,只会比现在的我更真实也更纯粹的我,没理由让“他”销声匿迹,过去那个“他”的存在,或是对现在这个“我”的一个提醒:别以为自己不愚蠢就完美了。

况且,这些年我一直积习难改,仍偷偷给几家固定的报纸写,写了不敢用真名发,借用了给未来女儿起的名字,用真名的报纸,也多不上网,只会为小范围的读者看到,不会被搜索出来留下罪证。后来有一批新认识的朋友,大多不知道我写这样的文字,在饭桌上他们偶尔开起情感作家的玩笑,我都暗自庆幸自己隐藏了自己的另一个身份。

一个年过35岁的男人,大多是不谈爱的,岂止是不谈爱,凡是和情感沾边的话题,谈及时也多浮光掠影,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心中无爱,不谈,是因为没有合适的场合、合适的氛围和合适的对象而已。一堆男人扎在一起,可以谈足球、谈时事、谈荤段子,如果真谈起爱来,不用别人说,自己都觉得病得不轻。

有时候我觉得,从一个文学气质浓郁的多情少年转化为一个枯燥无味的冷静中年挺残忍的,但这是每个男人成长不可缺少的过程,当你懂得了,你会觉得,无论是相信一些东西,还是不再相信一些东西,无论是收获自信还是惆怅,都是值得的。

其实我远没有这本书写到的那样通透,显得挺没情没义的,我总试图写出一些关于爱与情感的真相,但这么做是挺拙劣的,对于所谓爱的真相,无论是哲人还是凡人,每个人都会永远在接近真相的途中而无法到达终点。所以,亲爱的读者,阅读这本书您大可权当消遣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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