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结算资金漏税(自立项目收费31万元)

据河北省唐山市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7月19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滦南县中医院因自立收费项目违法收费31.041197万元,被处以罚款15.520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041197万元。

非法结算资金漏税(自立项目收费31万元)(1)

文号“滦南市监处罚(2022)385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7月2日,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滦南县中医院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该医院自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复印费、皮肤治疗费和未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内的一次性用品收费三大项收费超出了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和河北省另收费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2017)版的收费范围。

从医院HIS收费系统提取的2019年至2021年三年期间复印费合计1740元、皮肤治疗费合计28640元、未在一次性物品管理目录内的一次性用品收费合计280031.97元。该医院自立收费项目收费,属于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滦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医院处以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31.041197万元、罚款15.5206万元,罚没合计46.561797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7月19日。

据滦南县中医院官网介绍,滦南县中医院始建于1983年1月,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以中医治疗为主,中西医相结合的综合性二甲医院,滦南县职工、城乡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河北省工伤保险定点医院,异地就医定点医院,县法医门诊定点医院,县中西医结合体检中心,县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医疗救治定点医院。1992年被列为河北医科大学教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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