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权威发布(抚州发布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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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权威发布(抚州发布重要通告)(1)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做好近期

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1年第6号)

近期,南京市禄口国际机场新冠肺炎疫情已波及5省9市,江苏宿迁市、辽宁沈阳市和大连市、安徽马鞍山和芜湖市、四川绵阳市和泸州市、广东中山和珠海市相继出现本土病例。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降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最新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近期非必须不前往有本土病例报告的江苏南京市和宿迁市、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安徽马鞍山和芜湖市、四川绵阳市和泸州市、广东中山和珠海市。如确需前往上述地区,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抚后,应及时主动向单位、属地社区(村组)报告,并配合当地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二、自2021年7月14日后有辽宁沈阳市,2021年7月17日后有辽宁大连市、江苏宿迁市、安徽芜湖市和四川绵阳市,2021年7月18日后有安徽马鞍山市,2021年7月19日后有广东中山市和珠海市,2021年7月24日后有四川泸州市旅居史的来抚返抚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并自离开上述地区起,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减少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自7月26日起,从江苏南京市和宿迁市、辽宁省沈阳市和大连市、安徽马鞍山和芜湖市、四川绵阳市和泸州市、广东中山和珠海市来抚返抚人员,或与当地公布的新冠患者活动轨迹有重叠的来抚返抚人员,须持有入抚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14天内避免参加聚餐、聚会、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如无法提供上述核酸检测阴性信息,到达目的地后应按照属地规定,及时向社区(村组)报告,并接受核酸检测,期间按规定实施相对集中隔离,检测结果阴性者方可解除。

四、暂缓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抚返抚。已来抚返抚人员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 7”健康管理措施,即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隔离时间以最后一次离开中、高风险地区之日计算。隔离结束时和健康监测期满后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核酸检测次数和隔离观察时间按照填平补齐原则执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其他区域或已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地区的来抚返抚人员实行“14 2”健康管理措施,即须持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到抚后须立即进行核酸检测,期间进行相对集中隔离。开展14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再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五、请持续关注疫情风险等级变化,特别是江苏省南京市疫情动态以及国内高中风险地区调整情况。“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已开设“疫情查询”栏目,广大市民可即时查询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六、本次南京市本土疫情呈现多为机场保洁或者机场相关工作人员感染,多人活动轨迹涉及买药、就诊和出现家庭聚集性传播等特点。请广大市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良好卫生习惯。同时,密切关注自身和家人健康状况,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异常症状时,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等情况,便于及时排查,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继续规范发热患者和强化发热药品的管理。各医疗机构要规范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就诊流程,做到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工作一体化闭环管理。各零售药店(含连锁门店)要从严从紧销售退热、抗病毒、抗菌素药品,严格执行购买实名登记制度,若发现有发热、咳嗽患者应在2小时内向属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八、全市居民小区和火车、客运汽车、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及其交通场站,以及医疗机构、学校、“一老一小”服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场所和商场、超市、酒店、影院、公园景区等人员聚集场所实行“二码联查”,即查验赣通码的同时检查赣通码金边标识,引导群众接种疫苗,并规范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和日常消杀、通风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九、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和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无接种禁忌的市民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已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的,请严格按照免疫程序完成剩余剂次接种。

抚州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

来源:抚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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