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信息登记地怎么变更(变更登记在车辆登记地还是车辆所在地办理)

很多小伙伴是不是也有面临着这样的困惑,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时候不清楚哪些可以在车辆登记地办理,哪些可以在车辆所在地办理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快收藏起来吧~,下面我们就来聊聊关于车辆信息登记地怎么变更?接下来我们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车辆信息登记地怎么变更(变更登记在车辆登记地还是车辆所在地办理)

车辆信息登记地怎么变更

很多小伙伴是不是也有面临着这样的困惑,办理车辆变更登记的时候不清楚哪些可以在车辆登记地办理,哪些可以在车辆所在地办理。今天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快收藏起来吧~

应当在车辆登记地办理的情形

  1. 改变车身颜色

  2. 更换发动机的

  3.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5. 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的;

  6.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7. 同一机动车所有人名下机动车的号牌号码需要互换

  8. 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9.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10. 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11. 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12. 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共同所有人姓名的。

可以在车辆所在地办理的情形

  1.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改变车身颜色

  2. 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3. 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4. 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温馨提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的品牌、型号和发动机型号的,但经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选装的发动机除外;

2.改变已登记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参数的,但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

3.机动车所有人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的;

4.机动车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的;5.机动车被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封、扣押的;

6.机动车属于被盗抢骗的。

距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要求使用年限一年以内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使用性质改变、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来源:威海车管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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