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

点击上面蓝字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1)

即可一键关注

德宏唯一纸媒 超3万人在关注

在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德宏州工商局从2015年调解成功案例中整理十大典型案例进行公布,帮助消费者提高风险防范和识别意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案例一:旅游景点诱骗购物

2015年10月5日,昆明游客赵先生到大盈江芒线观景台旅游,在景点石斛店购买石斛,销售店聘人冒充顾客为诱饵,将标价27元/两,经过讨价还价后19元/两,赵先生选好石斛并在经营者的诱导下将石斛加工成粉末,经营者却按19元/克计价,比市场价高出10倍,并强制赵先生付款。因旅游在外,时间紧迫,赵先生被迫支付6200元。赵先生10月12日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帮助挽回经济损失。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2)

经调解,商家向赵先生进行赔礼道歉,并同意退还6200元货款。该店的违法行为由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案例二:网购假冒玉石

北京刑先生通过淘宝网,在盈江某网店分两次以拍卖形式购买了两块“翡翠原石”(俗称赌石)。收到货后发现是假货,当即反馈卖家退货,但遭到拒绝。刑先生申诉到淘宝网,淘宝网判定投诉人举证不足,将货款划给卖家,并直接关闭交易。投诉人通过杭州市场监管局向德宏州工商局投诉,要求帮助处理。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3)

经盈江县市场监管部门调解,双方同意将两块翡翠原石送交法定鉴定机构进行检测。经检测:其中一块“翡翠原石”为碳酸盐质玉而非“翡翠”。2015年8月中旬被投诉方退还刑先生2752元货款。同时,盈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对该经营户实体店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案例三:电视三包期内出问题

2015年2月16日,芒市郑女士在芒市某电器店以4100元购得一台电视机,使用一段时间后显示屏出现黑屏,维修了两次,7月17日又出现问题要求退换未果,遂拨打12315电话请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4)

根据《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电视机、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郑女士所购买的电视机在三包有效期内,经调解,某电器店为郑女士更换了一台同品牌、同型号的新电视。

案例四:网购七天不退货

海南消费者陈女士2015年1月5日在瑞丽市某翡翠珠宝行的网络微店里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玉石戒面,购买时该珠宝行承诺无理由退货。1月8日消费者收货后不满意要求退货未果,要求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5)

按照《消法》第二十五条中关于网络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的规定。经调解,珠宝行同意消费者退回货后退款。

案例五:化肥施用出问题

芒市景先生、黄先生、陈先生于2015年4月初购买芒市某公司某品牌复合微生物肥料,用于铁皮石斛种植使用;施用该肥料后,铁皮石斛出现烂根枯萎逐渐死亡现象,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解决未果,于5月29日向芒市消费者协会反映请求帮助解决。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6)

经农业部门和厂方专家鉴定,石斛枯萎死亡的原因主要是肥料施用不当造成的;因经营者在销售化肥中未尽到全面宣传,使用方式方法未明确到位;故双方都应承当相应责任。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经营者按种植面积、受损情况补偿石斛种植农户经济损失景先生16.5万元、黄先生1.6万元、陈先生0.8万元,共计18.9万元。

案例六:销售过程未说明

2015年7月25日,云先生在芒市机场候机厅候机时,某公司销售人员向其推销会员卡,承诺缴纳998元后即可成为商务会员,既能享受低于市价的机票优惠价格,同时公司赠送2000元的代金券。2015年8月3日,首次使用购买芒市至昆明的机票,发现该公司销售的机票价格高于市场价,且出具机票票据的价格低于实际支付的金额,且代金券每次只能使用几十元,便拨打12315电话向工商部门投诉。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7)

经工商部门调查,该公司销售的VIP卡是指消费者储值998元,可享受价值为3180元的电子消费券贵宾卡,购买机票时该券并非全额抵扣,是按照机票票面的1%至30%分次抵扣。在销售过程中,该公司未详细介绍VIP卡事项和规则,导致消费者误解并引发消费者纠纷。经调解,经营者同意做退款退卡处理并开具相关票据;并对该公司进行行政约谈,督促进行整改,提升服务质量。

案例七:购车无合格证、发票

2015年9月25日,李女士在芒市某公司以12.99万元购买了一辆某品牌汽车并全额付款。经销商未能提供汽车合格证和发票致使车辆无法落户,在多次索要无果的情况下,12月4日向工商部门投诉。

经调查,该公司于2015年起先后将公司销售的汽车合格证抵押给银行作为担保向银行贷款,因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抵押的汽车合格证无法退还。经工商部门协调,该公司对李女士承诺于12月8日前提供车辆合格证和发票。

案例八:更换新机不三包

5月中旬,消费者徐先生在瑞丽市某公司购买了一台价值1700元的电视机,出现质量问题后与经营者协商更换新机,经营者同意更换新机但质保期要从5月份计算,认为不合理,于9月1日拨打12315电话请工商部门帮助处理。

经调解,经营者为消费者更换一台新电视机,并从更换之日起进行质保。

案例九:婚礼摄影惹纠纷

王先生于8月4日到芒市某婚纱摄影公司交付定金100元预定了价值500元的摄影服务,并约定8月10日婚礼当天由该公司提供相关摄影服务。因该公司摄影师生病住院,无法前往导致婚礼摄影约定无法履行。王先生后来与该公司协商要求赔偿未果,于8月18日到州消协投诉。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8)

经消协调解,由经营者代表向消费者进行道歉,在退还100元定金基础上赔偿消费者相关经济损失1000元。

案例十:计量弄虚作假

2015年1月,消费者赵某在某农贸市场购买猪肉5斤4两,赵某将购买的猪肉拿到市场内的公平秤称重,实际重量仅有4斤5两,不足9两。

消费者被侵权可以自己协商吗(关注遇到这些消费侵权时)(9)

经调查,经营者计量器具存在短斤少两问题。工商部门责令经营者退还多收消费者的9两猪肉价款7元,并对经营者短斤少两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