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适用标准(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获准成立)

宿迁网讯(记者 王国康 通讯员 车东风)近日,经江苏省司法厅核准,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正式成立,填补了我市司法鉴定环境损害专业空白,将有力推进全市生态环境管理和司法程序的有效衔接。

环境损害司法鉴定适用标准(宿迁首家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获准成立)(1)

环境污染损害鉴定是指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等手段,对各类环境污染导致的损害范围、程度等进行合理鉴定、测算,出具鉴定意见和评估报告的行为,为环境管理、环境司法等提供的司法鉴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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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位于苏宿工业园区。该所具有司法鉴定人7名,执业范围涵盖固体废物鉴定、危险废物鉴定、有毒物质鉴定、放射性废物鉴定、污染物筛查及理化性质鉴定等。建有现代化检测实验室3000多平方米,配备了气相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专业检测仪器设备共600余台套。目前已取得江苏省CMA资质认定的检测项目670余大项、1200余小项、方法标准760余个,可为客户提供最全面、最权威的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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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泰斯特专业检测有限公司司法鉴定所负责人张军介绍,该所将以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态度开展工作,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努力提供高效优质的司法鉴定服务,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和当事人、委托人的监督。为依法依规追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提供法律保障服务,为解决环境损害纠纷和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关键技术支撑,努力促进宿迁生态环境保护事业蓬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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