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客住了三年的房子里到处是垃圾(15维权垃圾堆满屋)

来源:上游新闻-重庆晨报

租客想提前退租退押金,遭到拒绝后,不仅将房屋弄得凌乱不堪,还欠下1000多元水电气费“跑路”了。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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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被恶意弄乱

房东吴女士讲述,自己有一套公寓位于渝北区,去年,她将公寓挂在中介那里出租,租金是2300元/月,租客租房需要押一付三,租期合同一年起签。

很快,中介便联系到租客小刘,小刘看完房子以后比较满意,便于去年8月底,与吴女士签下一年的租房合同,并支付了一季度的房租以及押金共9200元。

谁知刚过去三个月,吴女士准备联系其交下一季度的房租时,对方便称不想租了,希望吴女士退还押金。

“合同上签订的一年,中途退租不仅让我损失中介费,重新出租也很麻烦。”吴女士拒绝其退还押金的要求。当时,小刘没再说什么,过了一段时间,吴女士发现对方将自己的微信、电话统统拉黑,中介也联系不上了。

无可奈何下,吴女士便去了一趟公寓,发现屋内凌乱不堪,各种东西、垃圾堆了满屋,显然是被人恶意弄乱,而租客小刘早已不辞而别,不知去向。

“这两天,我收到各种催费短信,总计1000多元,一看才发现是那边的水电欠费信息!”吴女士说。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想联系小刘询问情况,但对方电话停机,也无法添加其微信,因此联系不上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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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费信息

律师说法>>

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这些

2022年新年刚过,这段时间,有不少人开始了新一年的工作,也是租房和出租房屋的高峰期。

如何避免房屋租赁过程中的“坑”?签订租赁合同需要注意哪些风险?以及如何通过有效手段维护自身权益显得尤为重要!

对此,上游新闻记者联系到重庆坤源衡泰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吴兴兵,他表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押金退还规则、提前解约的责任承担等约定。

出现了吴女士遇到的这种情况后,双方可以本着公平、诚实、善意的原则先协商解除合同。协商不了,可以依照合同里押金相关约定进行解决,一般来说,押金是对租客合法合理使用房屋的担保,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具家电没有损坏,房租、水电气物业等费用已经结清的情况下,房东须全额退还押金。

但也存在有提前解约没收押金的约定,如果租客觉得违约责任过高,可以起诉要求退还部分押金。根据现有信息,租客并没有对房屋进行不可逆的破坏,很难被认定为违法。但租客可能违反合同约定,房东有权依照合同要求其承担清洁费以及水电费。

除了出租房屋,在房屋租赁关系中,租客也有可能受到不公正待遇,其中可能包括:买卖前多次看房影响居住、“买卖租赁”、侵犯优先购买权,侵犯优先承租权、中途涨价、克扣押金等。

一般来说,不公正待遇体现在居住时和提前解除合同时,而不公正的来源多是因为合同约定对租客不利,或者双方对违约责任的理解出现偏差。家电家具如果是自然损耗或者本身质量有问题,房东履行维修义务,租客不承担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上游新闻记者 范圣卿 实习生 吉家麟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来临,上游新闻在此征集各类消费维权线索,其中包括买房遇霸王合同、买车遭消费陷阱、会员充值后商家跑路等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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