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卡加油上限标准(公务油卡积分也姓)

“我以为公务油卡的积分奖励是给驾驶员的,原来也是属于单位的,贪小便宜铸成大错,真是不应该啊”。近日,原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办事处机关车队队长邱美法在拿到政务警告处分时羞愧地说。

近年来,中石化推出加油奖励积分活动,车辆持油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均可获得一定的积分(1积分兑换1元),积分可以用来加油或者兑换商品物资。

三甲街道因公车较多,所以统一办理了一张加油主卡和若干张副卡,主卡负责充值和分配,副卡绑定固定车辆,车卡对应进行加油,应该说这样的操作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私车公养”。但邱美法手中却偏偏有一张没有绑定固定车牌的副卡,为他后来的错误埋下了伏笔。

“当时我手里有一张副卡是街道消防车的加油卡,因为消防车没有车牌登记,所以这张副卡就没有绑定固定车牌。”邱美法解释道。但没有绑定固定车牌,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随意加油。

由于单位的主卡没有开通相关功能,作为车队队长,邱美法将这几年公车加油产生的积分都兑换到自己持有的这张副卡上。截至2015年6月,这张副卡里已圈存了9000多积分,这些积分大部分都用来给邱美法自己驾驶的公车加油。

2016年12月,根据上级车改的相关规定,单位不再保留接送公车,邱美法开始自己开车上下班。而此时这张副卡的积分还有4800多分,可以兑换4800多元的加油额度。邱美法开始在这张副卡上动起了歪脑筋。

公务卡加油上限标准(公务油卡积分也姓)(1)

“车改了,单位没有接送公车了,这张副卡上的积分也没什么用,而且因为驻村,经常需要下村工作,很多时候都是开自己的私家车办事,所以我就想着把副卡里的积分余额以加油费的形式加到自己的私家车上”。如意算盘就这样打定了。

2016年12月至2017年7月,邱美法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使用原三甲街道公务加油卡积分奖励余额给其本人名下的私家车加注汽油,共计人民币4870.23元。

2019年8月,审计部门在审计中发现该街道有关公车使用的问题,使得这一隐蔽的公“分”私养问题浮出水面。

随着“车改”的深入推进以及公务用车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大,典型的公车私用问题已不多见。但与此同时,花样翻新的“私车公养”问题却不断浮出水面。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借“工作需要”“公用”之名,行“私车公养”之实,为“车轮上的腐败”穿上隐形衣。本案中的邱美法就是利用职务之便,打着“车改”“驻村”的幌子,想着法儿揩公家的“油”,虽不是明目张胆的直接用油卡里的金额加油,但其本质也是损公肥私,最终受到应有的处分。

公务卡加油上限标准(公务油卡积分也姓)(2)

近年来,椒江区纪委区监委针对“私车公养”等问题,不断加大监督执纪力度,不定期通过“天网”工程及加油记录倒查等方式,逐一核实可疑线索,做到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立查立处立曝光,在全区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台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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